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贺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贺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贺政办发〔2015〕78号 |
|---|---|
| 颁布日期:2015-06-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贺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副处级以上单位:
《2015年贺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19日
2015年贺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不断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
(一)认真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以2014年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为基础,继续开展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主动承接好上级下放的事项,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切实督促指导窗口单位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杜绝利用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扩大向县(区、管理区)、乡镇放权,推动行政审批向基层延伸,加快整合乡镇“七站八所”的资源,推进乡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安监等机构“四所合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统一公布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探索行政审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和社会活力。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以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为标准,强化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每项审批事项都制定完善审批操作规范,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内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审批。建立完善受理单制和办理时限承诺制,明确办结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坚持透明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能公开,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杜绝审批暗箱操作,给群众一个“明白”。推进并联审批和“网上办理”,切实方便群众。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放”、“管”结合。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各部门以书面方式确定办事窗口代表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责,各审批职能部门对办事窗口的受理权、审核权、协调权、既办件审批权、制证权授权率达100%,承诺件审批授权率达到80%以上。严格推进部门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机构和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实行“一站式审批”、“一口受理”。健全行政审批权力科学化、公开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认真梳理审批流程,从制度上和实际审批工作中体现窗口的审批权限,切实解决“名进实不进”,审批速度慢、现场办结率不高的问题。
(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坚持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
(五)规范行政审批社会中介服务。加强行政审批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依法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执业的有效制度,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做好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以及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2015年是我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市在“十三五”时期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推进未来五年政务服务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加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按照“十二五”政务服务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加强和完善市、县(区)、镇、村四级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为办事企业、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2015年,市本级加快推进新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各县(区、管理区)要在所有的村(社区)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实现基层100%全覆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五统一”(统一规范服务和管理机构,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进驻部门、事项和人员,统一服务模式,统一信息化应用平台)标准进行建设、完善。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标准化,真正实现权力下移、服务下移和保障下移,为基层群众提供真正的“一站式”服务。
(三)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抓紧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体化改革管理工作,理顺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部署和要求,科学有效地整合资源,扎实推进“一体化”改革,构建依法依规、统一规范、全面监管的运作机制,努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改革完善全市政务服务行政效能监察和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政务服务监督体系,完善政务服务行政效能监察和投诉处理机制,明确监察、投诉机构,制定监督投诉管理办法,运用视频监察、数据监察、回访监察和群众监督等有效手段,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一)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根据编制部门权力清单清理、编制工作情况,推进各级各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要全面公开各类行政权力目录,包括行政权力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流程、结果、监督渠道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不断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加快推进编制出版市级《政府公报》,推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尤其是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进一步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拓宽公众咨询政务信息的渠道。以“政务公开日”为契机,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促进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呼声,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透明型政府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权力运行透明度,提升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三)扎实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实际要求,在去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在财政预算领域,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涉及公共利益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推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灾害救助与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
(四)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结合近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五)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依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妥善处理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提出的信访类、咨询类诉求,引导申请人以正确程序行使权利。
四、积极做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围绕自治区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以及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的总体要求,全面部署应用全区标准化行政审批标准目录库,积极与自治区做好技术对接和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市本级要以全国“多规合一”试点市为契机,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作平台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以科技手段实现规划“一张图”、项目选址、立项,部门并联协同审批,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网上办事。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政策解读、在线访谈、互动交流工作机制。推进政府网站改造升级,开展政府网站普查、清理、整改和整合工作,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通过网站绩效考评促进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在专业技术人才配备、专项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切实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三)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的推广和应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100%的村(社区)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并部署应用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
(四)加快推进行政效能投诉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我市行政效能监督体系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现场投诉、网上在线投诉等多种投诉渠道信息化管理,接受社会群众的行政投诉请求,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监督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实施、项目审批、建设选址、土地供应、配套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编制部门要牵头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公开工作,牵头组织各级政府部门编制权力清单并予公开;法制部门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以及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编制审核工作,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监察机关要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方式方法,推动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服务窗口人员年终考核指标单列;绩效考评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考评权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政务服务考评工作。完善考评机制,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与部门的对接,并将政务服务各项重点工作纳入2015年绩效考评范畴,科学确定考评内容,细化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监督检查,以绩效考评工作推动全市2015年度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大组织培训和宣传力度。继续加大政务服务工作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政务服务管理人员以及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及业务技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工作氛围。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