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9月18日

梧州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6〕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37号)以及《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梧政发〔2006〕4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加快实现我市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目标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力争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基本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与全区同步实现气象现代化目标。

具体目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覆盖城乡;气象预测预报准确率稳步提升,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综合气象观测布局合理,观测环境优化,自动化水平提高;气象事业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

主要指标:天气预报精细化到乡镇,24小时城镇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2%至3%,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5%,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20分钟以上,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提高3%至5%,综合气象观测网建成率达90%以上,气象要素观测自动化程度达90%以上,气象观测数据传输区内到达时间小于3分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达95%以上,气象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达85%以上,基层气象防灾组织健全率达95%以上,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建设。

1.加强精准化气象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应用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提高气象信息计算处理能力。加强对气象数值预报模式业务系统相关技术的应用,实现数值预报水平分辨率达到3公里,预报时间从逐3小时滚动预报提高到逐小时滚动预报。加强数值预报产品的解释应用,开展覆盖全市的高分辨率网格点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开展和完善全市乡镇精细化预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2.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气象预报业务,增强不同时效预报的无缝隙有效衔接。加强分灾种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评估业务能力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分区预警准确率和时效性。围绕江河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需求,大力推进主要江河、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台风、暴雨、突发性强天气、重污染天气、森林火险的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二)加快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建设。

1.增强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设。优化气象观测系统布局,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增加自动气象站、自动土壤水分等新型气象观测装备和站网密度。统筹建设农业、生态、交通、旅游、环境、电力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立车载气象探测系统,初步实现移动气象应急观测。建立完善市、县两级装备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梧州供电局)

2.提升气象灾害信息传输处理能力。升级改造气象灾害信息传输网络,建立气象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先进的气象灾害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气象、水文、水利、国土资源、林业、海事、环保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气象与相关部门视频会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气象灾害信息定期通报及应急会商。加强气象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梧州海事局、市环保局)

(三)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加强气候产品的解释应用能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水平。积极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应用气候资源监测评估业务系统,积极开展太阳能、风能、空中云水资源等精细化评估,逐步推进清洁型、可再生资源的评估和开发利用。大力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在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前,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局部特征气候变化成因分析评估,注重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可能对气候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对局域环境保护提出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

(四)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

1.进一步建立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完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市气象局)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基层防汛体系、森林防火体系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和农村(社区)气象信息员、重点单位防灾责任人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公共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防汛办、市林业局)

2.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各地要将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现代化进程。丰富气象监测、天气预报、灾害预警、气候应用、环境气象等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围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测得到、报得准、发得出、收得到、用得上”的目标,加快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成气象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各地要统筹推进农村(社区)、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等气象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建设,解决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问题。媒体及通信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气象预警发布“绿色通道”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各城区政府气象组织,加强气象知识教育和培训,大力开展气象科普工作,提高全民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防汛办、市林业局、市广电局、梧州日报社、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梧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梧州分公司)

3.加强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统筹农业示范园区及粮、果主产区的气象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城市生活类和防灾类气象服务产品的开发和供给。深入开展电力气象、交通气象、环境气象、森林防火气象、旅游气象、能源气象等专业气象服务。加强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加强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作业队伍。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示范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更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扩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模,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对目前气象探测环境优良的气象观测站,要严格按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规划和控制气象观测站保护范围内的建设,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不受破坏;对探测环境已被严重破坏或因重点工程建设而造成无法避免影响的气象观测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有序组织开展气象观测站搬迁工作,迁站建设用地和全部建设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市气象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无线电管理处、市环保局)

(七)进一步落实气象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法规,切实加强气象行政管理。建立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气象预报及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措施,加强气象服务的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气象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市法制办、市气象局)

(八)抓好重大规划项目落实。

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广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合作协议》,积极参与推进广西西江流域致洪暴雨监测预警系统工程、广西农业气象服务和灾害监测防御系统工程部区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各地要保证“十二五”气象规划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加快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按进度完成。要提前统筹气象现代化发展,积极谋划“十三五”规划,把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

(九)加强气象人才和科技支撑。

各级科技和人才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气象科技创新,把气象科技发展纳入各地科技发展规划,择优支持气象防灾减灾、精细化天气预报、综合气象观测、气候资源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等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把气象科技带头人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气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气象现代化工作推进机制和协调机制,把气象现代化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把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具体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日常管理范围。要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保障机制。

各地要按照气象防灾减灾有关规定,明确承担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下的地方财政支持保障机制,把乡镇自动气象站网运行维持、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建设工作和气象信息员工作维持以及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等基本气象业务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确保发挥气象现代化建设效益。

(三)强化任务落实。

根据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各地要制定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要完成的具体目标任务,出台落实的具体办法,组织力量逐项抓好落实。市气象部门要组织制定全市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定期分析、报告指标完成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梧州市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2.梧州市气象现代化工作计划

附件1

梧州市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现状值

气象

服务

能力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

≥95

80

气象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

≥85

82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模和效率(%)

提高20

400万吨

气象科普知识普及率(%)

≥80

65

气象

预报

预测

水平

24小时城镇天气预报准确率(%)

提高

2-3

80(晴雨)

78(温度)

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

提高5

110公里

(台风)

20(暴雨)

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时间(分钟)

≥20

小于10分钟

天气预报精细化(空间分辨率)

到乡镇

到县级

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

提高

3-5

63(月降水)

76(月温度)

综合

气象

观测

能力

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成率(%)

≥90

50

气象要素观测自动化率(%)

≥90

50

气象观测数据省内到达时间(分钟)

≤3

8

观测环境保护综合评分(分)

≥90

80

可持

续发

展能

基层气象防灾组织健全率(%)

≥95

24

气象科技投入水平(%)

≥5

3

气象职工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85

66

高级职称职工比例(%)

10

6

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

≥90

40

附件2

梧州市气象现代化工作计划

项目计划

2016年

2018年

2020年

精准化气象预测预报体系建设

初步建成系统生成数值预报产品

数值预报产品达到发布应用要求

数值预报产品水平分辨率达到3公里,预报时间从逐3小时滚动预报提高到逐小时滚动预报

气象灾害预报

预警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各项气象预报业务

预报产品达到可用性

预报产品准确率和时效性达到全区水平

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设

气象观测站网建设达到自治区气象局部署的密度要求

建成装备保障体系和车载气象探测系统

完成其他观测系统建设

提升气象灾害信息传输

处理能力

按照自治区气象局部署逐年完成气象灾害信息传输网络相关系统、气象历史资料数据库、气象灾害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视频会商系统建设

应用综合影响评估指标

体系和评估模型开展评估

根据梧州市经济发展开展风能、太阳能、空中云水资源等精细化评估

气象预警大喇叭、

电子显示屏建设

农村(社区)、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覆盖率60%

农村(社区)、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覆盖率80%

农村(社区)、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覆盖率100%

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

设施保护

1.藤县按新观测站址调整探测环境专项规划,并做好新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2.蒙山县、岑溪市做好新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3.2015年启动苍梧县地面观测站新址建设,2016年新站开始对比观测,2017年新站正式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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