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 文号:玉政发〔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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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2015年政府工作,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按部门分工通知如下(列在分工事项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
一、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市发改委等)
2.财政收入增长8%。(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5%。(市工信委等)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市发改委、物价局等)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市商务局等)
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市环保局等)
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8%。(市教育局等)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市发改委、人社局、工信委、财政局、住建委、农委等)
9.城镇化率47.5%。(市住建委等)
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市人社局等)
1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以内。(市卫生计生委等)
(二)着力创新驱动,在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上奋力突破。
1.大力提高创新能力。加快玉林高新区、清华科技园建设,积极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打造创新集聚区。建设市创业孵化基地、玉柴工业园孵化中心、高新区孵化中心,完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高效节能环保内燃机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陶瓷重点实验室,积极申报国家火炬计划内燃机特色产业基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与科研院所共建研发基地,进行技术、产品、管理、业态等方面的创新,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玉东新区、玉柴工业园等)
2.大力推进园区建设。安排资金2.9亿元,支持八大园区、八大产业等发展。加快玉柴产业新城建设,开工建设中原内配、银轮机械、柴油机装备制造等项目。加快龙潭产业园中金镍合金及深加工二期、银亿技改等项目建设,确保再生资源园区通过国家验收。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抓好康美中药加工、玉药中药提取基地等项目。统筹推进玉林经济开发区、北流日用陶瓷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发展。创新园区管理机制,最大限度授予园区经济管理权限,增强园区发展活力。力争完成园区固定资产投资282亿元,建成标准厂房150万平方米,实现工业总产值1650亿元。(市工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委、招商局、北部湾办、财政局、工商局等)
3.大力优化工业结构。以重大项目促进结构调整,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实施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172个,力争竣工55个,重点抓好42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推动机械制造、有色金属、陶瓷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再生资源、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发展铁锅、芒编、农机、服装、皮件等县域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商务局、农机局等)
4.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加快企业融资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促进“个转企”“小上规”“规上市”,力争亿元企业达到295家,培植上市后备企业30家以上。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扩大市长质量奖范围,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市工信委、工商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三)着力现代服务业发展,在建设北部湾城市群商贸中心上奋力突破。
1.积极发展旅游业。把旅游业作为重点推进的八大产业之一,加大发展力度,积极创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市。加快“五彩田园”、大容山、铜石岭、真武阁、鹿峰山、六万大山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两到三年新增国家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4个、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3个、四星级以上农家乐10家,新增五星级酒店2家、四星级酒店5家。支持容县、北流、陆川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做好中泰(玉林)旅游文化产业园落户工作,积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规划建设玉林文化产业商贸城和中国-东盟创意印刷产业园,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市旅游发展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招商局、发改委等)
2.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业。打响“中国南方药都”品牌,加快中药港二期等项目建设,力争组建中国-东盟(玉林)中药材交易所,积极发展中药材电商、远期交易、仓储物流、生物制药、健康旅游等现代先进业态,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把玉林建设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和中国医药健康国际名城。加快推进毅德二期、宏进二期、红星美凯龙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现代商贸物流业集聚发展。完善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大型商业街、购物中心等综合体建设,抓好10个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发展提升传统商贸业。加快金城商厦综合体建设,打造10亿元商业龙头企业。(市商务局、物价局、发改委等)
3.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大力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文化与创意、软件与信息服务、物业管理等新兴服务业。推动专业市场大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在城区1-2家专业市场实行统一电子结算。加快市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阿里巴巴·玉林产业带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行业电商、农村电商、社区电商,培育1家年交易额超10亿元的电商企业。促进快递产业与制造业、农业、电子商务联动发展。培育2-3家国家级物业公司。(市商务局、住建委、金融办等)
4.积极扩大城乡消费。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持续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继续办好“岭南都会”消费购物节,支持举办房产汽车、家居建材、农林产品等专业性展销会、交易会,活跃城乡市场。(市商务局等)
(四)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在发展现代农业上奋力突破。
1.加快“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中国杂交水稻援外实训基地、海试区科技园、中国南药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加快生态田园建设和村庄风貌改造,努力建成农业科技展示、中草药种植加工、农耕文化教育、职业农民培训以及乡村休闲旅游“五位一体”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广西五星级乡村旅游区和国家5A级景区,打造绿色生态、田园都市品牌。(市农委、旅游发展委等)
2.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扩大粮食、蔬菜、水果种植规模,力争粮食总产186万吨以上,蔬菜种植155万亩,水果228万亩,推进粮食生产现代化,打造中国南方农谷。积极发展中药材种植、花卉产业和林下经济,力争中药材种植40万亩以上。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提质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争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打造一批农业品牌。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市农委、粮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3.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创建100个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100个农民合作示范社、10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的“3个100示范工程”,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促进农业规模经营、集约发展。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引入科技和现代经营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产品加工率和商品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市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供销社、工商局等)
4.加快农民增收步伐。继续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扩大农民土地、林权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人社局、农机局、供销社等)
(五)着力重大项目建设,在夯实发展基础上奋力突破。
1.努力扩大投资规模。积极开辟投资新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关键性作用。实施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50个,年度完成投资515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89个,续建项目193个,竣工项目31个,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37个。力争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30个以上。(市发改委等)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华电热电联产、恒科药业异地搬迁改造、中广核风电、路宝水泥技改等项目。力争玉柴铸造中心三期、气体发动机、容县杨村风电一期、郁江引水及城北水厂扩建工程等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推进临空产业园、玉林无水港、北流华润风电、六万山风电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市发改委等)
3.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围绕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生态支撑体系,组织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深入研究和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力争列入广西“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370项以上。(市发改委等)
4.努力突破瓶颈制约。严格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用好国家土地政策,深入开展“征地、打违、处遗”工作,推进土地市场化开发,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全面加快59个安置区建设。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力争新增贷款100亿元,完成民间投资1000亿元。(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金融办、财政局、住建委、发改委、市政市容管理局等)
(六)着力城市扩容提质,在建设区域性大城市上奋力突破。
1.做大中心城区。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强化玉林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大力推进玉东新区建设发展,统筹加快基础设施、产业、生态和公共事业项目建设,促进与北流城区发展对接,加快玉北同城化步伐,拓展新一轮城市发展框架。抓好火车站站房改造、玉北大道、胜利路、文体路等一批市政项目建设,完善城市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大力推进现代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红星国际广场、富林·汇金广场等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大连万达、步步高、福绵香港新城等项目,提升城市品位。(市住建委、发改委、市政市容管理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
2.做优城市环境。抓好城市9大主题公园、南流江百里景观长廊等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小游园、小广场等“五小”工程,推进城区主干道及小街小巷绿化建设,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积极申办广西园博会。抓好教育东路、江滨路、民主南路等主干道风貌改造。积极发展公共交通、管道燃气、供水供电、信息通讯等公共事业,推进“市民卡”建设工程。继续深化“五乱”整治和“四车”治理,推进规范管理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村延伸。(市住建委、发改委、市政市容管理局、环保局、商务局、工信委、林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等)
3.做强县城和小城镇。实施大县城战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区承载能力。继续推进博白等县的撤县改市工作。抓好重点镇和中心镇建设,努力建设一批经济强镇。积极推进镇改街、村改社区,深入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攻坚活动,力争建成50个规范化社区。坚持人口城镇化核心,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年内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7.5%。(市住建委、民政局、市政市容管理局、发改委等)
4.做实棚户区改造。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加快城镇化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抓好火车站片区等2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棚户区7309户。投资1.1亿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78套。(市住建委、财政局等)
(七)着力深化改革,在建设国家非公经济发展示范城市上奋力突破。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试点任务,加快建设覆盖全市、城乡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设立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风险补偿基金,推动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入市流转交易。稳步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信托等新型经营模式,推进农村土地向科技人员、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流转,激发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市农村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城乡工作部、农委、公安局、民政局、林业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人社局、金融办等)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事项,规范投资审批行为。积极开展股权融资、产权交易融资、债券融资等多样化融资。探索引入风险投资。扩大民间资本市场准入范围,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积极推广ppp融资试点。深化价格改革,放开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工商局、政务办、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市各金融机构等)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组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推动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农村基层延伸。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推动保险、信托、基金、股权、债券等各类金融产品进入“三农”领域。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市金融办、农委等)
4.深化全民创业。厚植创业创新文化,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推进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全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准入流程,大力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完善创业引导基金、优惠贷款、技术服务等政策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度过初创期,步入成长期,迎来收获期。(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信委、工商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等)
(八)着力开放合作,在拓宽发展空间上奋力突破。
1.加快交通枢纽建设。继续抓好“修机场、建码头、接高铁”三件大事,主动对接国家主路网、主骨架,构建航空、港口、铁路、公路互联互通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航空方面,开工建设机场大道,加快玉林民用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港口方面,力争开工建设铁山港东岸码头,加快推进绣江复航前期工作。铁路方面,加快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洛湛铁路梧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做好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复线电气化前期工作,争取张家界经玉林至海口高铁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高速公路方面,开工建设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加快南宁苏圩至北流清湾、松旺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列入国家规划。公路路网方面,加快龙潭产业园至铁山港东岸一级公路、陆川清湖至浦北石埇二级公路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岑玉线北流甘村至新圩段公路改造项目,做好玉林快速环路、马坡至盘龙、石和至博白等一级公路规划,推进岑溪南渡至陆川、贵港木格至博白水鸣等二级公路建设。(市交通运输局、铁路机场办、公路局、发改委、水利局、北部湾办、龙潭产业园等)
2.提高开放合作水平。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参与东盟及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深化与珠三角、港澳台、西南、中南地区的合作,抓好粤桂合作产业园规划建设。全面融入自治区“双核驱动”战略和“三区统筹”格局,加快龙港新城规划建设,积极参与北部湾经济区通关一体化,抓好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建设,扩大区域合作发展成效。(市商务局、发改委、外侨办、招商局、北部湾办等)
3.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办好玉博会、药博会和陶博会,打响玉商品牌。继续实施招大引强,围绕八大产业和县域优势产业,积极开展产业招商、以商引商。加强与央企、民企、外企的招商对接,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行业100强企业,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突破500亿元。(市招商局、商务局等)
4.发展提升外向型经济。培植和壮大进出口龙头企业,培育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企业5家、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12家。稳定日用陶瓷、编织品、服装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扩大工程机械、高新技术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保障重要资源和关键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深入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加快企业保税仓库建设,实现加工贸易额1.6亿美元以上。(市商务局、工信委、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等)
(九)着力生态文明,在建设美丽玉林上奋力突破。
1.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活动,推进植树造林、生态农业、农田水利、村屯道路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加快推进“五彩田园”生态示范区、玉(林)容(县)一级公路苗木花卉生态产业示范带、玉(林)兴(业)现代农业特色示范带、南流江百里景观长廊、北流河(圭江绣江)旅游观光带、九洲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努力构建“一区两路三江”生态体系新格局。(市美丽办、环保局、农委、住建委、市政市容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办、水库移民管理局等)
2.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加强能耗监管,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强化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减排工作。加快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网、中水回用、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场、重点建制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推进城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和PM2.5监测。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快“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争创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市环保局、工信委、公安局、发改委、住建委、质监局、机关事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3.推进九洲江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大中型沼气池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整治养殖污染。推进沿岸涉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企业入园发展。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构建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住建委、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
(十)着力民生保障,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奋力突破。
1.抓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强基惠民、土地整治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交通惠民等10大民生工程项目,重点推进农村公路、农村居民安全饮水、农户住房保险、城镇保障性住房、幼儿园、绿化示范村屯等六个方面的民生项目。充分发挥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市为民办、人社局、教育局、水利局、住建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委、环保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市容管理局、扶贫办、水库移民管理局等)
2.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公共投资促进就业机制,加强就业服务,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提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推进“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快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价格监管,稳定价格总水平。(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委、物价局等)
3.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创新扶贫体制机制,推进扶贫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加大产业、教育、科技扶贫力度。安排资金1.2亿元以上,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落实到户、精准到人,实现扶持贫困人口15万人以上,脱贫6万人以上。(市扶贫办、财政局等)
4.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筹措资金20亿元,建设中小学(幼儿园)29所,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大会战,加快玉林师院附中新校区、玉州区金港小学、玉柴新区小学等学校建设步伐。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八大工程”,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加快玉柴职业技术学院、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大力支持玉林师范学院发展,启动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市教育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发改委等)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选用机制和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完善特聘专家等人才制度,培育和引进一批高端人才。积极推行“项目+人才”模式,实现项目、人才双引进。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壮大人才队伍。(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等)
6.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大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确保如期通过验收。加快市图书馆新馆、王力博物馆、市档案馆新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做好市群众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前期工作。加快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挖掘玉林历史文化资源,组织创作一批文化艺术精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群众体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7.积极发展卫生计生事业。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大病救治保障范围。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抓好市骨科医院整体搬迁和中心医院、儿童医院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推进卫生计生惠民工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素质。(市卫生计生委、发改委等)
8.全面推进平安玉林建设。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快信访调处中心建设,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建设。严格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
9.强化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食品药品过程控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等)
10.统筹推进其他各项事业发展。积极支持驻玉部队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老龄工作,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和道德素质工作。支持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统筹做好外事、侨务、对台事务、人防、气象、防震、水文、测绘、无线电管理、方志、档案等工作。(市民政局、民委、外侨办、发改委、统计局、团市委、妇联、残联等)
二、深入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规范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能,推行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制度法定化,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市编办、政务办、法制办、发改委、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民政局、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法制办、司法局、监察局等)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维护公共利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市编办、法制办、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等)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政务办、编办、法制办、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等)
(六)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倡俭治奢,厉行节约。严格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监管。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凝聚全市人民共谋发展、共筑和谐的正能量。(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等)
三、工作要求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玉林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的攻坚之年,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加强协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抓好落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要亲自主持审定本部门所负责事项实施方案,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参加单位要主动配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制订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对量化指标要明确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对不能量化的工作任务,要有具体的工作任务载体),明确分管领导、实施责任机构、督办责任人、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参加单位的具体任务。请参加单位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涉及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4月22日前将总体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请各牵头单位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送市政府督查室);于2016年1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送市政府督查室)。承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部门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报,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负责汇总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报送1次(送市政府督查室)。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和考评。市政府督查室要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人民政府年度决策督查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市相关部门2015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评。市直各部门要把本单位负责的重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计划,明确督办责任人,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上下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配合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全面抓好《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没有下达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市直部门和直属机构,要按照单位职能开展好各项日常工作。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日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