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节能减排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节能减排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节能减排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节能减排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保定市节能减排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确保实现全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市组成6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节能减排巡回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督促各地紧紧围绕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背水一战的决心、责任明确的措施、真抓实干的行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节能减排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
二、检查内容
(一)严格用能和排污管理。
1、是否将市下达的能耗增量指标分解,对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加强用能监控,按周核查能耗增量指标使用进度,对超限定指标用能的及时预警,并实行限产限排,必要时采取果断停电、停水措施。
2、是否建立用电周会商制度,从基层做起提高用电数据统计质量,每周公布用电量及增速。加强对耗电大户的调控,促使全社会及工业用电量增速回落至合理区间。
3、是否对国家、省、市考核中发现的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项目进行整改,并已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列入省、市重点监控排污企业治污项目是否已经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4、是否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并对专项节能监察中查出的超限额标准用能单位执行惩罚性电价。
(二)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1、是否对违规建成和违规在建的“两高”项目做到坚决停产、停建。
2、是否落实年内对“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一律不予审批环评,一律不批准开工建设的措施。
3、是否对手续齐全年内建成的“两高”项目,把握正式投产节奏,采取停止试生产、推迟正式投产时间、暂缓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措施,避免集中入统造成能耗(包括用电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上升。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1、9月15日前将列入国家、省、市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全部关停和拆除。
2、是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审批和核准新上项目,不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四)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
1、是否对列入省、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中进度迟缓的加强协调调度,确保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2、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钢铁行业脱硫设施,是否按照国家减排要求正常运行,减排档案是否齐全。
3、9月份以来,是否又谋划实施了一批“短平快”节能减排项目,争取形成更多的节能能力和减排量。
(五)适时启动关停限产预案。
1、是否认真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十项措施”要求以及市有关规定,在生产要素调节上有扶有控,严控“两高”行业过快增长。
2、是否按照实现全年目标的要求,倒排后几个月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高耗能企业产出与耗能等情况并排序,完善关停限产预案。
3、上半年节能指标完成低于目标水平、化学需氧量及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降反升和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落后的县(市、区),是否启动了有序限产关停预案。
(六)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活动。
是否制定了落实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行动计划,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如期完成活动的任务目标。
(七)强化责任追究。
1、是否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按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2、是否对违规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检查安排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6个检查组(名单附后)分赴县(市、区)巡回督导检查。
(二)检查分组。本次检查分组如下:
第一组定州、新市区、清苑、望都
第二组涞源、易县、涞水、涿州、高新区
第三组满城、徐水、定兴、安新
第四组高阳、蠡县、博野、安国
第五组阜平、唐县、曲阳、顺平、北市区
第六组容城、雄县、白沟·白洋淀温泉城、高碑店、南市区
(三)检查时间。9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
(四)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每月初听取工作安排,月中检查工作进度,月末了解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帮助研究对策措施,并于下月5日前将月度检查小结报送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工作结束后,写出分县(市、区)检查总结报告,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为所负责检查的县(市、区)出谋划策。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注意减轻基层单位负担。各县(市、区)要正确对待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检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
检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组长:马福生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刘志生市环保局
赵建民市工信局
王建忠市统计局
第二组组长:闫海清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李培元市环保局
王春雨市工信局
赵克忠市统计局
第三组组长:朱宇光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曹万良市发改委
张恒远市工信局
第四组组长:王金甫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朱子琪市发改委
张辉市工信局
第五组组长:冯跃强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员:郝玉喜市发改委
宋宝祥市环保局
第六组组长:田毅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董三忠市环保局
赵辉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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