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文号:邯政字〔2015〕12号
颁布日期:2015-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邯政字〔201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市2015年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市政府制定了《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十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逐级细化责任目标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方案》中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落实措施及完成时间节点。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上位,创新思路,攻坚克难,按照“定责任、定标准、

定时限、定措施”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均要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并于2月16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加强协调联动。对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对接衔接;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及时与牵头单位沟通,并反馈情况。各单位之间要坚决克服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按季度分别进行督导自查,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在充分发挥本身督查职能的基础上,会同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对《方案》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和各级各部门报告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每季度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反馈,确保年底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将《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建议作为市委年终对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市人大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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