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周政办[ 2015 ] 41号
颁布日期:2015-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2015]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力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执法模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握重点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根本宗旨体现的是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统一。2015年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全覆盖。按照“整体推进年”的工作要求,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和规范提升,建立和完善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高。

二、立足实际,狠抓落实

(一)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依托,将市卫生局、住建局、环保局、安监局、烟草局、地税局、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城管局、公安局列为重点创建单位,进一步做好我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创建进度交流会,于7月下旬召开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巡回观摩促进会,推广典型经验。

(二)着力推行行政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在2014年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通过公开披露、约谈、媒体通报等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行政指导相关制度,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和实施行政指导的执法程序。

(三)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14年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城管执法案卷评查、服务型行政执法队伍创建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强化城管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四)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要结合2015年全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执法,并将服务型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公用法律法规作为换发证件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管理、强化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执法的能力,进而提升全市执法机关的总体执法水平。

(五)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在公安、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提供必要条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三、健全机制,强化措施

(一)实施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要结合我市今年开展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示范对象,通过业务指导、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要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平台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动态,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作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重点,以考核推先进、促中间、帮后进,促进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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