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办通3号)

七政办通〔201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马凯副总理讲话要求,深刻吸取广东佛山富华公司气体爆炸事故、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故和哈尔滨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春节和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1月9日至4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一)地下商业经营场所、商场、市场、超市、客运车站候车室、证券金融交易场所、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宗教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公众聚集场所。

(二)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健身中心、咖啡厅、游戏厅、茶馆、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三)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仓库、物流、商品批发、粮食储存等物资集中场所。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重点是楼下商用、楼上作为库房和住宿用途的场所)。

(六)城镇棚户区、筒子楼、回字型楼、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

(七)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重点

各区县政府、市直各单位要成立专项组织机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对本地区、本行业部门及所属单位和监管单位的纵向监管。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1998年以前建筑不涉及);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二)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防烟分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门窗上的铁栅栏是否拆除;建筑外墙上是否设置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广告牌、装饰灯等。

(三)消火栓、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按照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建筑物顶棚、墙面、地面、窗帘、幕布等部位选用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采用了非燃性材料,周边是否存在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违章搭建建筑。

(五)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公共娱乐场所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容留人员住宿场所。

(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动火作业行为;地下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营业厅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使用场所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和紧急事故切断阀等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七)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控制中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八)对本单位员工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九)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自检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认真填写《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记录表》(见附件),建立工作台账,并于每周五15时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联系人:沙岩、宗庆林,联系电话:6124022。

(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与行业所属单位和内部监管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社会单位内部要逐级逐岗逐人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排查整治要切实做到“六个必须”即:场所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和临时取暖设施的,必须清除。储存、场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空气清新剂等)和安装铁栅栏封堵门窗影响逃生、疏散及灭火救援的,必须清理和拆除。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和临时住宿的,必须清除。场所设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完整好用。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示必须醒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疏散引导员全部培训到位,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内容必须掌握。

(四)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单位(场所)报送《火灾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行业主管部门要跟踪问效,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五)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要一律停业整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不允许营业;对于难以整改的,提请当地政府采取措施,进行依法关闭取缔。

附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记录表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附件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详细地址

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建筑消防合法性:

整改措施

隐患整改情况

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社会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备注:此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记录为打印版,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和监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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