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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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的意见
宜府发〔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委管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鄂发〔2009〕1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水运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9〕39号)精神,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和潜力,打造三峡现代物流中心,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是实施长江开发战略的客观要求。国家把港口建设摆在长江开发战略的重要位置,提出要把长江主要港口建成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宜昌港是我国内河28个主要港口之一,处于承东启西、连接长江中上游的节点位置,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有利于提高长江中上游和中西部物流效率,促进长江流域资源、技术、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和优势互补,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和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等重大战略要求,对促进长江流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是打造三峡现代物流中心的关键环节。三峡工程建成后川江运量大幅提升,而三峡船闸通过能力有限,宜昌港口的中转地位更加突出。目前,三峡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已纳入国家、省发展规划。建设三峡现代物流中心、发展长江水运是宜昌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选择,港口建设是三峡现代物流中心建设的基础和先导。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有利于夯实三峡现代物流中心基础,促进翻坝转运提速提效;有利于发展多式联运、江海联运;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新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是推动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现代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港口物流的发展必然带动临港产业和腹地经济的发展。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有利于从更大范围内组织配置资源,降低物流成本,节约能源消耗,提高区域经济综合效益;有利于充分发挥宜昌区位优势和资源潜力,完善工业园区配套功能,加快发展沿江经济,深入推进“沿江突破”;有利于加强宜昌与国内外的经济联系,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把宜昌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目标,抓住国家、省推进长江新一轮开放开发机遇,实施“以港兴城”战略,按照“港城联动、港航联动、港闸联动”思路,以港口开发建设为重点,以建设港口物流园区、做大做强现代港口物流业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三峡翻坝中转优势,努力建设大港口、发展大航运、完善大交通、拓展大物流、服务大工贸,加快构建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现代港区,加快构建水公铁空无缝对接和江海联运物流体系,把三峡枢纽港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的三峡翻坝中转港、西部出海港、工业输出港、国际旅游港。
(二)发展目标
1、建成亿吨大港、沿江强港。到2020年,形成高效运转的翻坝转运体系和物流中转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百万标箱,开通固定班轮航线;港口机械化水平居全国内河领先位置、装卸机械化率90%以上;泊位专业化率50%,泊位公用化率70%;建成1个保税港区和8大物流基地。全市港口吞吐量突破1亿吨。
2、形成黄金水道、黄金岸线。长江宜昌段达到一级航道标准,万吨级船队直达重庆,四级以上航道航标设置率100%,打捞救助覆盖率100%;成为三峡国际旅游集散港,旅游客运量占客运总量的80%以上。
3、实现以港兴城、港城同兴。临港工业物流水运分担率超过60%,外贸货物水运率90%以上;港口与城市联动发展,港口经济对城市经济直接贡献率5%以上。
(三)基本原则
1、整合资源,集约发展。以规划为龙头,以产权为纽带,以综合利用为导向,整合岸线资源,统筹推进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建设,形成布局优化、节约集约发展的集疏运体系。
2、政府主导,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的引导作用,把港口物流建设作为产业发展的先导工程,作为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加以重点扶持。
3、强化辐射,联动发展。以港口优势带动临港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港口物流提速提效,实现港口、产业互融共进。
4、营造特色,错位发展。实施水公铁联运工程,做强三峡翻坝转运特色优势。科学规划布局,区分港口功能,形成主业突出、功能互补的港口集群。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优化港口规划布局。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合理、适度超前”思路,加快完善《宜昌港总体规划》。坚持以规划为指导,加快构建“一轴、两翼、九区、一中心”现代化港口布局,即以长江为发展主轴,以清江和香溪河为发展两翼,重点建设茅坪、太平溪、艾家、红花套、云池、枝城、田家河、白洋、七星台九个作业区,加快建设长江三峡国际游轮中心。
(二)积极推进岸线资源有偿使用。把港口岸线作为特殊资源加强管理,全面开展岸线资源清理,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对已批岸线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取消“长期占而不用”和“多占少用”岸线的使用权;对未批已占岸线进行彻底清理,针对不同情况,依法予以收回、拆迁、改造和整合;对未开发岸线加强保护和控制,提高准入门槛。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岸线资源依法有偿使用。优先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公用港口,提高岸线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三)探索地主港开发模式。坚持政府主导、资本运营、企业运作,利用注入优良资产等办法,建立稳定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培育壮大国有投资公司,提升可持续融资能力。探索利用地主港模式,推进新港开发。即:委托国有投资公司代表政府拥有港区及后方一定范围的土地、岸线及基础设施的产权,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岸线、水域等进行统一开发,然后采取有偿出让或出租方式,把港口码头转让给国内外港口企业经营。国有投资公司的出让、出租收益,用于港口建设的滚动发展。
(四)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建一批现代化的散货泊位、通用泊位、集装箱泊位和旅游客运泊位,完善配套功能,提升港口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争取建设临港型贸易物流海关特殊监管区,搭建国际物流、保税物流平台。
(五)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将疏港交通纳入综合交通统筹规划建设,着力构建以长江干线为主,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共同组成的沿江联运大通道。加快建设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紫荆岭至云池港铁路,争取新建一批通道型高速公路和铁路,改造提升三峡机场服务功能,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港口集疏运体系。
(六)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充分利用长江水运成本低的优势,加快发展临港产业园区,推动产业布局向沿江地带集中、项目向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实现港航、物流与工业互动互促。沿江新城、临港工业园规划要为港口建设留足空间,土地资源要优先保障港口建设。加快白洋工业园港口建设,力争尽快开港,为园区引进项目创造条件。依托重点港区,支持物流基地加快建设,着力打造长江流域重要的商品车配送基地、矿产资源产品配送基地、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和煤炭配送基地。
(七)加快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物流企业的三峡枢纽港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内主要物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抓紧制定并实施长江水运、铁路两大集装箱中心信息链接方案,逐步整合政府与企业、宜昌与其他地区、水路与公路铁路航空的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大通关”电子口岸体系建设,实现交通、海关、国检、税务、货代、船代等航运相关单位和长江干支流各地区之间的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联网核查,提高口岸监管服务水平、货物通关效率和物流效率。
(八)提升港口企业整体实力。鼓励各港口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项目为切入点,以合资合作为主要形式,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增强全市港口整体竞争力。鼓励开展与长江干线各港口特别是重庆港、武汉港之间的合作,主动承接重庆上游航运中心、武汉中游航运中心的全方位辐射,联手推动三峡水运业发展。鼓励大型港口企业兼并收购中小码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宜昌港口建设。鼓励传统港口企业拓展航运、物流、仓储、配送等服务功能,培育物流产业链。鼓励市内工业企业有序开放自用码头,支持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货主企业等实行要素整合,促进现代港口物流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水运市场,推进航运企业的兼并、重组和整合,引导航运企业走集团化、规模化之路。鼓励现有航运、仓储、货代、联运、快递等企业,进行功能整合和业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四、扶持政策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市财政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港口规划修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支持重点港口设施工程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航运产业发展等。资金来源包括每年市财政资金安排、岸线有偿使用费等地方资金。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交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继续实施水运口岸集装箱始发班轮专项奖励政策,适时调整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有关县市也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现代港口物流业专项资金。抓住国家“十二五”加快内河水运建设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等契机,积极争取三峡枢纽港相关项目运力结构调整、船型标准化等方面得到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或低息贷款支持。
(二)优先保障港口物流项目用地。凡符合宜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并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港口物流项目,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予以安排。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用好政府引导资本、激活社会资本、吸引外来资本,畅通投融资渠道。鼓励国内外知名港口企业、航运企业、有实力的货主以及民间资本投资三峡枢纽港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以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港航企业、投融资平台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上市融资、资金拆借、信托基金以及船舶抵押等多方面业务。
(四)落实优惠政策。对入驻宜昌的港口、航运、物流、航运服务企业及其总部给予用地保障、税收减免、办公用房补贴、资金奖励等方面扶持。对投资经营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项目,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县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手续后,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五年。
对重点港口开发项目、重大物流建设项目和港口物流重点骨干企业,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优惠政策。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峡枢纽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港口的规划和建设,协调解决港口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有关县市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港口物流项目建设。
(二)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根据三峡枢纽港发展定位,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产业布局,科学修编全市港口发展规划,编制各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港区的区域布局、功能定位和重点项目。规划确定的港口物流基地(园区),要编制具体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开发。
(三)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府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市、县、乡各级积极性,着力抓好政策落实、资源配置和税收、融资等服务。加强对港口、物流行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与管理,促进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加强对三峡枢纽港建设的舆论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现代港口物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