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泰政办发〔201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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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2〕47号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发挥重点提案的示范效应,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将《关于加快泰州农业科技发展的建议》等5件提案作为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牵头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为重点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审定提案办理方案,督查办理进度,原则上要亲自上门答复。
二、承办单位要认真拟定重点提案办理方案,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完成时间。
三、承办单位要加大重点提案办理落实力度。办理前主动与提案者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理中增强协商意识,积极开展座谈、协商、走访等活动,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提案按期办结后,要认真抓好跟踪落实,及时向提案者反馈办理结果。
四、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主动向督办主席汇报提案办理情况,征求督办主席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市政协提案委将会同有关方面,适时组织召开协商交流督查会议,加大对重点提案的跟踪督办力度,并通过适当形式对外公布办理成效,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
附件: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方案
编号
提案人
案由
督办主席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1041
戴金龙
关于加快泰州农业科技发展的建议
王守法、胡冬生
农委
科技局
2001
民革
关于推进我市生态绿化建设的建议
周书国、仲建生
住建局
1002
经科委
建立健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服务体系
金文鸾、王东
经信委
人社局、人行、财政局
2043
钮晓东
科学推进中心镇建设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
马云、黄立红
住建局
人社局、国土局、教育局;文广新局、规划局
3004
民盟
关于加强我市群众文化建设的建议
殷美娟、姚社成
文广新局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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