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4〕10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无锡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按照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4〕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2014年全市质量工作重点,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和民生持续改善,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落实“三个转变”,深化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推动“三个转变”,提升全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是我市争创全省改革创新排头兵、加快打造“四个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紧紧围绕“三个转变”,通过质量创新增强发展源动力、依靠质量进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凭借自主品牌增强城市影响力,实现全市经济发展质量的整体提升。
(一)加强质量创新,促进由“无锡制造”向“无锡创造”转变
1、增强“无锡创造”内生动力。围绕无锡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研制,加快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向专利、标准转化,引导全市制造企业由主要依靠“产品竞争”向技术竞争、标准竞争和服务竞争提升。引导我市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应用以卓越绩效管理标准为代表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总结和输出先进管理经验。重视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升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企业开展内部质量提升活动。
2、打造“无锡创造”支撑平台。立足全市传统优势产业,适应高新技术和新能源、新材料、绿色节能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高水平质量公共检验检测平台、标准信息平台、标准图书馆和认证服务平台,完善各类科技创业创新载体、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技术培训平台功能,为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
3、夯实“无锡创造”发展基础。加强质量创新基础研究,鼓励在锡高等院校设立质量教育研究机构。吸引和集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进一步壮大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改革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强对我市产业工人的工艺规程、操作技术、质量知识培训。
(二)推动质量进步,实现由“速度经济”向“质量经济”转变
1、加快技术升级换代。结合全市“项目建设深化年”活动,以提升企业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分步骤、有重点地扶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改造更新。完善技术升级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构建和完善质量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和“政企产学研”技术合作机制,新建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2、提高重点领域质量。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全市重点工业产品、高风险产品及消费品的质量监管,改进和完善质量监督抽查机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伪劣及侵权行为。以加快生态恢复、治理雾霾和水体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推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国家标准,严格认证认可、生产许可等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以旅游休闲、金融、信息、通讯、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提升全市服务业整体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工程质量督查,强化学校、商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3、促进产业转型提升。提升我市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竞争力,通过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创建品牌等措施,引导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提高工业增加值率,实现从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关键部件制造和品牌创造转变,实现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迈进。坚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为方向,按照“重点突破、跨越发展、掌握核心”的原则,高起点发展物联网、新能源、生物、新材料产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坚持以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为目标,以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为重点,全面推进现代服务业的规模发展、转型发展和集聚发展,逐步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发展水平。
(三)打造品牌城市,加快由“数量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变
1、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深入推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完善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强化品牌争创梯队建设。梳理帮扶企业名单,结合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加大对小微企业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实行分类指导。加大品牌产品保护力度,打击各类假冒我市知名品牌违法行为,保护和传承具有无锡地方特色的“老字号”,有效引导市场消费。
2、优化和扩大品牌覆盖。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创牌力度,重点扶持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争创各级名牌和商标。深入挖掘和培育各区域创牌潜力,促进品牌群体的更广覆盖。
3、重视品牌经营和输出。鼓励支持名牌企业加快以品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建立多元化产权结构,开展资本经营。探索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品牌和管理标准输出,努力打造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在国内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组织引导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估工作,体现品牌应有价值。
4、营造和丰富品牌内涵。以无锡城市质量精神为核心,进一步夯实无锡建设品牌城市的产业基础、环境基础和文化基础,强化品牌对城市发展产生的“光环效应”,使品牌成为彰显我市国际形象、提升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载体。
二、发挥部门职能,凝聚质量强市整体合力。
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的通知》,结合年初市政府确定的全市质量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各相关部门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发改委
(一)争创一批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积极推进国家物联网、云计算示范工程建设,打造服务企业创新设计、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平台。
(二)严格按照项目准入规定,加强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行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全面加快低碳经济试点示范,推进产业、能源、建筑、交通领域的低碳建设。加快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全市所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方案论证,按时序进度要求全面推动各相关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
(三)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协助企业获得国家和省更多支持。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在积极推进省级服务业标准制定基础上,引导企业开展市级服务业标准制定,并加大标准推广力度,鼓励服务业企业走品牌化、标准化发展之路。
二、市经信委
(一)认真落实消费品行业产业政策,做好铅蓄电池、印染、粘胶纤维等行业的准入公告管理工作。
(二)加大力度推进化解落后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全面完成省经信委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三)鼓励企业通过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平台,对产品特性相关指标达到的实际水平进行自我声明发布,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承诺质量责任。组织企业参加工信部“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宣传,扩大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
(四)围绕全市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针对瓶颈环节,实施一批品牌产品质量攻关项目,申报一批重点领域质量攻关项目,推动产业升级与质量提升。引导制造业企业从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的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制造业企业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推进无锡制造业服务化进程。
(五)落实国家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激励政策,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更高水平、更大规模开展技术改造,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
(六)引导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以全面质量管理(TQM)普及教育为主线,加强质量培训,提升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企业大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星级评价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三、市教育局
(一)推动在锡高校加强质量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学研合作,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支持在锡高校加强质量安全工程与技术研究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尝试建立质量研究机构,开展质量安全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与开发。
(三)引导在锡高校发挥学科、人才、科研等资源优势,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活动。依托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四、市科技局
(一)组织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和促进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开发高端产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
(二)实施一批以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工业设计、节能环保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发展科技计划,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发展一批产业带动性强的高端产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三)鼓励企业运用新发明、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培育认定一批国家重点新产品、省重点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以及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四)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5%。鼓励和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科技含量。企业研发费用按15%在税前抵扣。
五、市人社局
(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列为我市紧缺职业工种,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检测技能人员培训,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岗位练兵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和以质量为核心的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组织全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促进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六、市环保局
(一)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实施重点治理工程,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积极参与完善地方性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
(三)实施全市燃煤锅炉环境整治,年内基本完成“三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生态红线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
(四)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除尘提标改造。建设全市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推动车用柴油升级到国Ⅳ标准,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五)推动化工园区及相关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试点。
七、市建设局
(一)加大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管控力度,从材料源头把好建设工程质量关。进一步改进建设工程创优项目培育机制,充分激发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创优积极性,提高质量创优的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创优工程为示范引领,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创优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扩大工程质量创优的覆盖面。
(二)加大《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执行力度,督促各类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相关主体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进一步形成政府部门机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参建主体内部控制、建设市场相关主体各司其职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三)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及业务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施工技术管理专家库建设,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抽查和巡查力度,突出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工程的质量检查,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构建工程质量长效治理机制。
八、市交通运输局
(一)在全市公路水运工程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行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期、交工前考核评价。夯实安全基础,打造一批“平安工地”示范工地。
(二)在全市公路水运工程中开展“品牌工程”创建活动,创建一批交通优质工程,争创国内领先的“品牌工程”。
(三)建立市、县两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加强质监队伍建设,保障质监经费,严格质量监督程序,强化过程质量监督。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保障工程质量。
(四)配合省厅开展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提高质监人员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水平;强化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检测操作能力;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提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九、市农委
(一)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安全优质农产品,严格认证准入管理,新增“三品一标”89个。
(二)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兽药抗菌药、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6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三)开展地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例行监测和专项监督抽查,全年计划抽检农产品1000批次以上。
十、市水利局
(一)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年”活动。加强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水利工程等水利重点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二)加强水利重点工程质量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实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三)全面贯彻实施《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等2部5项地方标准。
(四)加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力度。加强对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施工企业专职质检人员和质量检测单位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检查指导,提高质量监管能力。
(五)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管理和中标单位的合同管理,推动水利工程市场规范化建设。及时发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质量状况等信息。
十一、市商务局
(一)制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对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电商业态创新,以及规模化的第三方开放平台等发展给予扶持。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建立电子商务行业中介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业务培训、实施统计监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着力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促进流通产业转型发展。
(三)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大力开展专项行动、“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十二、无锡工商局
(一)加强对流通领域车用汽柴油、儿童玩具、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的监管。依法监督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切实履行质量管理和服务承诺等义务。
(二)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依法查办侵权假冒案件,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团购网站的监管,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三)强化对农资经营主体的抽查和重点检查,促进农资经营规范化。全面推广农资市场监管软件,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推行农资经营主体和农资商品“黑名单”制度。
(四)深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市场开办单位信用建设,督促、指导市场开办单位进一步推动场内经营户信用建设工作,完善场内经营户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公示、信用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充分发挥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效用,为有形市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三、无锡质监局
(一)牵头做好质量强省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完善符合无锡实际的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加快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广应用,鼓励标杆企业积极开展卓越绩效孵化工作。指导已获批创建的2家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完成创建筹备工作。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名牌培育,探索开展品牌价值测评,发挥品牌示范效应。
(二)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优化质量监督抽查手段,强化热点民生消费品、涉及安全产品的监督抽查。
(三)加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工贸企业逐步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完善无锡电梯110应急救援网络,提高电梯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公众聚集场所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现场监察。
(四)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商贸服务和生产性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结合地方特色制定相关指导性技术文件。新建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0项,制定服务类标准10项。继续争取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落户无锡企业,总数突破60项。新增2项国家级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和完善“无锡标准图书馆”。探索实践联盟标准、实验室标准,完成10项标准的备案发布。
(五)围绕全市170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监督检查,促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改取得实效。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全面推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制。
(六)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国家环保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船舶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石墨烯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申报光伏产品和轻型电动车产品省级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组织国家、省质检(计量)中心开展产业质量分析,提升全市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能力。
(七)围绕“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理念,开拓金融、老年健康、电子商务等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信息安全在通信、IT等产业和信息化基础设施领域的认证。
(八)加大质量信用工作力度,将质量信用等级信息纳入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培育发展100家质量信用AA级企业。开展汽车4S店质量信用评价。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诚信报告,促进企业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
十四、市旅游局
(一)以治理“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为重点,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二)充分利用《无锡市企业(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平台作用,对违反旅游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行为进行曝光。开展诚信旅游示范线路创建工作。
(三)开展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考核评价。评选旅游纠纷调解能手,提升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的行政调解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旅游企业的纠纷调解能力。
(四)完善旅游市场准入退出、质量监管、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制度。探索主题酒店、乡村民宿等新兴业态的管理方式。推进旅行社星级评定。
(五)推广应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实现赴台游组团社使用覆盖率100%、出境游组团社使用覆盖率超过90%、其他旅行社使用覆盖率超过50%的目标。
(六)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为各级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帮助改善旅游产品与服务质量。
十五、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及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节日期间食品、时令食品及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
(二)以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加强违法广告移送工作和对违法广告产品的监管。
(三)健全和完善“四方联席会议”、区域食品药品稽查联防协作、重大案件查处奖励和督察员等制度机制,构建部门协作、地区联防和奖惩并举的稽查执法格局。
(四)开展诚信示范食品药品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推动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建设,加大曝光力度,严惩失信行为。
(五)探索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建设白酒、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
(六)发挥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和药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综合协调,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发挥相关协会、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12331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逐步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十六、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一)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安全保障核心能力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产品证书核查力度,严防未注册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制品进口。
(二)开展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入境验证和市场抽检工作。完善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突出对进口儿童用品、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接触产品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消费品的监督抽查。
(三)加强国外通报、出口退运货物、出口产品召回等溯源工作力度。加强进口旧机电流程审批,严格到货检验和后续监管。
(四)开展多维度外来有害生物数据统计分析,建立疫情预警发布机制,完善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细化口岸卫生处理监督检查要求,加强对口岸卫生处理单位工作质量的督查。
(五)完善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有质量失信、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进出口企业强化监管,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
(六)组织开展重点进出口企业、重点产品的自愿性认证网格化执法检查,提高认证有效性,推进进出口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贯彻“三个转变”、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各项保障,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推进这一工作。
(一)加强质量绩效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级质量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质量考核办法》、省政府《质量强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无锡市质量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要切实分解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确保落实到位。
(二)加强质量政策扶持。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质量工作推进力度,制定和完善各类质量激励政策,真正让“质量”成为推动我市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加大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企业的激励力度,鼓励我市企业、科研院所开展自主技术创新、专利申请、标准研制等质量创新活动,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民生计量等工作的财政投入,落实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民生计量强制检定等日常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质量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弘扬“百年锡商,至诚卓越”的城市质量精神,精心组织“质量月”、315、安全生产月等质量主题活动,努力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优先、以质取胜”的质量核心理念,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构建“全民参与质量建设、全民监督促进提升、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全民参与机制。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