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锡政办发〔2010〕320号
颁布日期:2010-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320号

各区人民政府:

2010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和“路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10〕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整治取缔多发性、显见性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继续推进道路包装出新街景综合整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确保了世博盛会及各重大节日期间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涌现出一批组织有力、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各地区、各路长单位的积极性,开创全市“路长制”管理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评比

(一)评比范围:各区政府(管委会)、2010年实施市级“路长制”管理的139条(段)主要道路的路长单位。

(二)评比方式:

1.各区政府(管委会)“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地区”、“优胜地区”的产生,由市“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先进路长单位”由市“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对照2010年“路长制”管理道路评先评优的评比条件,讨论决定。(评比条件见附件3)

二、个人评比

(一)评比范围:参与市级“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评比方式:以区为单位自下而上推荐,各区政府(管委会)审核,提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名单。(名额见附件1)

三、评比要求

(一)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路长制”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是“路长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建立“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由吴建选副市长任组长,陈伊昌、席永清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评比条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各单位在评比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产生。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通过评比,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三)先进个人需填写《2010年度“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材料要真实、生动、具体。推荐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区政府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市整治办(地址:市湖滨路688号709室;联系电话:85132771;传真:85132771;E-mail:[email protected])。市整治办汇总审核后报市“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四)“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申报工作于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

附件:1.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名额分配表

2.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评比条件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

名额分配表

序号地区先进个人(个)

1崇安区27

2南长区28

3北塘区22

4滨湖区32

5新区16

6锡山区10

7惠山区15

8其他10

合计160

附件2:

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工作

单位

意见(盖章)

年月日

所在区

政府

意见(盖章)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工作单位、所在区政府、市整治办各一份

附件3:

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

的评比条件

一、先进路长单位评比条件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定,高度重视“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工作班子,全员参与,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责任道路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

(二)服从挂钩区的领导,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工作积极主动,思想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三)工作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重视宣传报道,及时上报信息,资料齐全,台帐规范。

(四)长效管理落实到位。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多位一体的综合管理队伍建立到位,奖惩制度健全,监督考核有力。

(五)责任道路在“路长制”年度考核验收过程中一类道路得分98分以上,二类道路96分以上,三类道路94分以上。

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一)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路长制”管理工作的决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对“路长制”管理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有强烈的事业性和责任感,潜心钻研业务,知晓相关城市管理工作内容。

(二)积极组织和参与“路长制”管理工作,参加“路长制”管理工作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实地踏勘,现场办公,结合所辖道路现状,出主意,想办法,工作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

(三)积极发现和推广“路长制”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与配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推进市容环卫责任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台帐资料齐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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