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锡政办发〔2010〕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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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320号
各区人民政府:
2010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和“路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10〕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整治取缔多发性、显见性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继续推进道路包装出新街景综合整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确保了世博盛会及各重大节日期间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涌现出一批组织有力、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各地区、各路长单位的积极性,开创全市“路长制”管理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评比
(一)评比范围:各区政府(管委会)、2010年实施市级“路长制”管理的139条(段)主要道路的路长单位。
(二)评比方式:
1.各区政府(管委会)“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地区”、“优胜地区”的产生,由市“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先进路长单位”由市“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对照2010年“路长制”管理道路评先评优的评比条件,讨论决定。(评比条件见附件3)
二、个人评比
(一)评比范围:参与市级“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评比方式:以区为单位自下而上推荐,各区政府(管委会)审核,提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名单。(名额见附件1)
三、评比要求
(一)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路长制”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是“路长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建立“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由吴建选副市长任组长,陈伊昌、席永清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评比条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各单位在评比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产生。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通过评比,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三)先进个人需填写《2010年度“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材料要真实、生动、具体。推荐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区政府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市整治办(地址:市湖滨路688号709室;联系电话:85132771;传真:85132771;E-mail:[email protected])。市整治办汇总审核后报市“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四)“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申报工作于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
附件:1.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名额分配表
2.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评比条件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
名额分配表
序号地区先进个人(个)
1崇安区27
2南长区28
3北塘区22
4滨湖区32
5新区16
6锡山区10
7惠山区15
8其他10
合计160
附件2:
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主要事迹
工作
单位
意见(盖章)
年月日
所在区
政府
意见(盖章)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工作单位、所在区政府、市整治办各一份
附件3:
2010年“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
的评比条件
一、先进路长单位评比条件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定,高度重视“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工作班子,全员参与,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责任道路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
(二)服从挂钩区的领导,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工作积极主动,思想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三)工作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重视宣传报道,及时上报信息,资料齐全,台帐规范。
(四)长效管理落实到位。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多位一体的综合管理队伍建立到位,奖惩制度健全,监督考核有力。
(五)责任道路在“路长制”年度考核验收过程中一类道路得分98分以上,二类道路96分以上,三类道路94分以上。
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一)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路长制”管理工作的决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对“路长制”管理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有强烈的事业性和责任感,潜心钻研业务,知晓相关城市管理工作内容。
(二)积极组织和参与“路长制”管理工作,参加“路长制”管理工作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实地踏勘,现场办公,结合所辖道路现状,出主意,想办法,工作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
(三)积极发现和推广“路长制”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与配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推进市容环卫责任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台帐资料齐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