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宿政办发〔2013〕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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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市洋河新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2013年全市水稻机插率达80%以上,以市为单位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现就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方案
今年是实施“水稻四改”三年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加大水稻插秧机尤其是高速乘坐式插秧机推广力度,确保插秧机在役机具保有数量能够满足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需要。2013年,全市要新增水稻插秧机1650台,其中沭阳县400台、泗阳县200台、泗洪县600台、宿豫区200台、宿城区200台、市湖滨新城50台;已通过省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验收的泗阳县、沭阳县、宿豫区水稻机插率要分别达82%、80%和82%以上,泗洪县、宿城区水稻机插率分别达80%以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市洋河新城水稻机插率分别达70%以上。各地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倒排日期,挂图作战,狠抓落实,确保5月5日前制定完成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方案,5月10日前育秧田块、机插秧面积以及相关物资落实到位,5月31日前新增机具全部到位到户,7月20日前完成总结验收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进度
(一)全面宣传发动。开展科技入户、送教下乡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对水稻机插秧的认识,大力营造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良好氛围。
(二)开展技术培训。集中组织基层农机人员、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群众代表等参加水稻机插秧技术培训班,确保新培训插秧机操作手不少于新增插秧机目标数量的2倍。在机插水稻育秧和大田栽插期间,各地要组织召开水稻机插秧育秧及栽插现场会,县区集中举办现场演示会不少于3次(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市洋河新城不少于1次),各乡镇集中举办现场演示会不少于1次。
(三)积极培育典型。要多渠道培养各级农机农艺技术人员以及农机大户、种田大户等技术骨干,培育一批懂技术、带动强的水稻机插秧示范户。鼓励农机服务组织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规范化方向迈进,提高生产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新路子,推进机插秧作业服务机制创新,引导农机合作组织发展“一条龙”、“保姆式”订单服务,2013年全市水稻机插面积中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占比要超过60%。
(四)加强技术保障。围绕水稻插秧机的使用操作、维修保养,健全技术指导服务网络,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水稻育秧、管理、栽插等环节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配套成熟技术,完善技术路线。建立县乡两级快速反应的水稻机插秧服务联动机制,组织农机、农艺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各地要通过平安农机通等信息平台做好水稻机插秧跨区作业等农机化服务资源的实时调拨和合理配置,在通讯手段、交通工具、配件供应、服务人员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三、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资金管理
各地要在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对试验示范、推广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扶持。重点加大对生产作业环节的补贴力度,并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县区要扩大补贴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其它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政府引导、财政扶持、市场配置等途径,充分调动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投资农机化的积极性。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定和要求,加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和用途,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是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内容,也是2013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各地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今年全市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目标,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将插秧机数量增长、育秧及机插秧面积等各项指标量化到乡镇和村组,严格督查考核推进。已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县区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没有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的泗洪县、宿城区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推进措施,总结推进经验,按照整村、整乡镇推进和建立万亩水稻机插秧示范田的要求,整合资源,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农业部门要利用种粮补贴政策引导农民使用机插秧技术,在良种选择、育秧、田间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技术指导;财政部门要从效率和效益出发,创新补贴政策和措施,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农机部门要做好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中的组织协调和机具技术服务,重点加强对泗洪县、宿城区的技术指导;水利、农工办、农开、粮食等部门要在机插秧用水调度、农业保险、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机插田块水稻收购等方面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水稻机插秧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水稻机插秧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宿迁市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日
附件
宿迁市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区
新增插秧机数量
技术培训人次
目标机插率
沭阳县
400
800
80%以上
泗阳县
200
400
82%以上
泗洪县
600
1200
80%以上
宿豫区
200
400
82%以上
宿城区
200
400
80%以上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50
70%以上
市湖滨新城
50
100
70%以上
市洋河新城
50
70%以上
全市合计
1650
3400
80%以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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