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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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5〕23号
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所列计划,统筹安排,抓紧做好调研起草各项工作,在公众参与、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市政府第48号令)的要求及时报送。列为制定项目的,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出台;列为调研项目的,如条件成熟也可以在本年度出台,未能出台的,优先列入下一年度计划;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本年度不予颁布。
附件: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附件:
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市政府2015年制规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突破年、城市管理强化年、市民素质提升年等方面急需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使政府制规工作适应扬州发展需要、符合市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项目
1、扬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市建设局
2、扬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房管局
3、扬州市公路安全保护实施办法市交通局
4、扬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办法市文物局
5、扬州市城市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市园林局
6、扬州市瘦西湖隧道管理和保护办法市建设局
7、扬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市司法局
二、调研项目
1、扬州市航道管理办法市交通局
2、扬州市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市发改委
3、扬州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经信委
4、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市人社局
5、扬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市公安局
6、扬州市出租房屋管理办法市公安局
7、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房管局
8、扬州市市区临时建筑规划管理办法市规划局
9、扬州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市城管局10、扬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市民防局
11、扬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市民政局
12、扬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市建设局
13、扬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市水利局
14、扬州市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市水利局
15、列入《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第84号)修改目录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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