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卫生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9-09-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国债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发挥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达到规定标准,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卫生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卫生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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