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大政办发〔2015〕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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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参照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制定本地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5日
大连市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的结构、时序,优化住房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
(三)《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7号);
(四)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参考意见》;
(五)大连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六)大连市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七)大连市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八)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本年度用地需求资料;
(九)全市住房需求预测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坚持四化统筹、协调推进,围绕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任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市功能,为促进我市完成全年各项发展目标、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通过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坚持稳中求进,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以供给引导需求,切实提高辖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实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合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因地制宜确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4.优先保障旧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服务设施、体育产业、文化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5.严格执行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对不符合供地政策及土地投资强度、土地使用强度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项目用地一律不予供地;促进市场发挥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
三、计划指标
(一)2015年度大连市市本级(包含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4个行政区,不含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75.00公顷左右。
(二)在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约45.00公顷;住宅用地约90.00公顷(棚户区改造约7.00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约83.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约15.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12.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113.00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的总要求,对住房的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等作出统筹安排,实行有保有压的供地策略,对存量住房较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住房供过于求的地区要严格控制住宅用地供应;对市场需求大、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因地制宜地确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所需用地应保尽保。
(二)加强重点区域的土地供应管理,对东港商务区、梭鱼湾商务区等区域要严格控制土地供应量,重点消化存量。积极推进项目开竣工。
(三)切实保障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服务设施、体育产业、文化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各类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年中及时进行调整。
(四)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公私合作(BOT、PPP)方式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弥补建设资金不足,有效拓宽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清理盘活力度。建设项目用地应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六)严格按照各类园区的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及时安排主导功能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各类园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
五、保障措施
(一)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旧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三)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四)建立计划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地区,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较差的地区,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核减。
附件:大连市2015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
http://i.dl.gov.cn/uploads/101/files/20150527045641054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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