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3〕1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督促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在督促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监管和电子业务建设的同时,加大电子监察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坚决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认真履行征求公众意见、论证、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切实规范房屋征收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行为;重点治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一教一辅”管理机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行为;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大力查处高校违规办班、滥发文凭及其乱收费行为。

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二)继续深化其他专项治理。督促有关部门继续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继续纠正和查处食品药品领域以及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督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继续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机制,继续创新评议形式,重视评议结果公开和运用。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继续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热线模式,加大解决问题力度,不断扩大热线的影响力。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纠风办认真履行职责。健全专项治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工作情况调度,总结经验成果,定期上报情况,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和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确保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

(三)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集中力量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源头治理。督促有关部门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降低决策社会风险,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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