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东营市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东营市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东政办发〔201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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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东营市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东营市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营市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全省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我市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边远地区全面推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借助市场、社会和企业等多方面的力量,建立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运营体系,有序、科学、全面推广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作。
(二)可控可管,安全运行。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只限在批准的服务区域内入户,实行接收设备销售专营制度,做到卫星、有线和无线协调发展,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三)统一标准,全面覆盖。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整体推进,全面覆盖。
(四)服务群众,长期受益。坚持公益性原则,对接收设备的销售、安装给予优惠政策,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保证用户长期受益。
三、工作目标
2012年,为7500户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边远农村居民、油区职工、沿海渔民及国有林场(苗圃)职工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通过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用户可以高质量免费收听收看包括中央和省广播电视共计42套节目,同时实现应急广播、固定电话入户。随着直播卫星的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的节目内容和信息服务。
四、工作任务
(一)划定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区域。以县区广播电视台和油田广电处为主,有线网络公司等单位配合,开展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地区调查摸底,掌握所涉及用户的具体数量,特别是要掌握边远农村、油区、沿海、林场(苗圃)的实际情况,以行政村和油田作业点为单位统计逐级上报审核后,划定直播卫星服务区域。
(二)建立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销售、安装和服务体系。直播卫星接收设施实行专营制度,在服务区域设立专营销售网点和服务队伍,用户自行购买,服务队伍上门安装开通。有家电销售专卖店的区域,把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纳入家电销售服务体系。
(三)制定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扶持政策和实施计划。政府主导,企业参与,让群众得到实惠。
(四)建立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有线网络公司、设备生产和服务企业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配合,做到服务区域和用户信息清晰准确,有线电视与直播卫星协调发展,专营服务网点和服务队伍规范化、标准化。
五、时间步骤
(一)2012年6月中旬,各县区广播电视台、油田广电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开展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地区、地点调查摸底,划定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区域,落实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数量和工作任务。
(二)2012年6月底,各县区广播电视台、油田广电处完成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用户调查并对用户信息登记造册,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报省广电局。建立直播卫星接收设备专营销售服务网点和安装服务队伍。省广电局统一组织设备招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三)2012年7月到9月,各县区广播电视台、油田广电处按照用户信息登记册,统一组织开展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安装、信号开通工作。9月底,基本完成7500户接收设备安装工作。
(四)2012年10月底,进行检查验收,对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进行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作为“十二五”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县区政府是本辖区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的指导和协调;确定本辖区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用户数量,统计造册,审核上报,并按核准的任务数量完成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安装工作;落实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并于2012年6月底前拨付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用账户;加强直播卫星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监管;组织清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确保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市场秩序;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让直播卫星服务区域的群众了解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竣工30天内,组织报送工程建设竣工报告。油田广电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实施。
(二)落实扶持政策。2012年,全市7500套直播卫星设备共需资金288.75万元。按照用户个人负担50元计,7500户共需补贴251.25万元。省政府补贴资金61.75万元全部用于我市边远农村居民、沿海渔民和国有林场(苗圃)职工的补贴,其余189.5万元的补贴资金由县区政府和油田各自承担。各县区政府和油田承担的补贴资金应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审批制度,严禁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根据鲁政办发〔2012〕23号文件,移动公司对自愿开通电话功能的用户,每户预收2年通话费后,对其接收机补贴160元。
(三)明确部门分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推广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督促县区政府和油田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播出。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积极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对接,认真组织为渔船、边远林场(苗圃)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移动公司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和配套通讯设备,做好信号开通及售后服务。市广播电视台要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直播卫星中心关于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有关要求开展业务,负责管理全市接收设施的销售、安装和服务工作,监督管理专营点和服务队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7500户目标任务;综合直播卫星和有线电视技术方式,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四)创新运行模式。建立健全保证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运行的长效机制,处理好有线、无线和直播卫星的关系,促进有线电视和直播卫星协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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