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潍坊市2011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2011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定期调度分析,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有效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在工作实施中,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对百项重点环保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市环保局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检查,年底对落实情况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环保综合考核成绩。

二Ο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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