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7日
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
2015年是全面深入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一年。为扎实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和《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五个结合”;继续遵循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分步实施、分层推进,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以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建设为引领,确保完善提质工程再上新台阶;以采煤沉陷治理、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确保农民安居工程实现新突破;以垃圾污水治理为突破,确保环境整治工程取得新成效;以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活动为抓手,确保宜居示范工程开创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计划投资10.67亿元。其中:完善提质工程投资2.55亿元,农民安居工程投资5.47亿元(其中:采煤沉陷区治理2.44亿元),环境整治工程投资0.65亿元,宜居示范工程投资2亿元。
(一)全面完善各类规划编制
——4月底以前完成《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的评审。(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规划局)
——5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各工程分项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农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5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年度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规划。(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
(二)大力实施完善提质工程
围绕加强农村基础建设,以建制镇所在地中心村为重点,集中实施道路改造、饮水安全、燃气暖气入户、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重点提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村通水泥(油)路完善提质工程,完成投资1.05亿元,改造路面30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改善和提高31个自然村8所学校1.571万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标准,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加快国家水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万亩。(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加快农村生态建设。积极推进桃河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高速公路主林带等各类造林工程建设,完成植树造林11.22万亩,在20个村开展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公共绿地建设等村庄绿化工程。(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积极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加快农村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实施18个村8497户的煤层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入户工程;抓好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新建及改造变电站1座,10千伏线路30.7千米,低压线路181.7千米,配电变压器63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供电公司)
——加大农村教育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完成16所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以三级医院为核心,推进3个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三个农业县区全覆盖;在县级公立医院创建3个临床重点专科;完成64名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909名村卫生室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任务;组织54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对口支援18所乡镇卫生院;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2个乡镇卫生院改善诊疗环境和设备,为101个村卫生室配备简易中医诊疗设备;完成2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完成3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年度免费培养任务;努力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省级示范区1个。(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健全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正常运转。加快实施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完成安装10000户。(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广电总台)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成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2015年达到人均470元。构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再建设一批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三)大力实施农民安居工程
积极在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贫困山区实施易地搬迁。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
——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制定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综合规划。启动实施3个县9个乡镇18个村、5541户、14498人的搬迁安置工作。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开采谁治理、谁损坏谁搬迁”的原则,把治理责任明确落实到煤炭生产企业和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对高危隐患点进行科学检测。实施平定县87户农民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500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实施易地移民搬迁,完成1000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牵头单位:市农委)
——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移民搬迁工程,完成盂县下庄村移民搬迁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工程,完成2014—2015年度64人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四)大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以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村庄环境整洁。
——实施乡村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平定县南坳、盂县大吉、郊区下荫营等12个村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防治项目,再启动14个村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防治项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实施乡村垃圾治理,按照“人员队伍、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村容整饰、长效管理机制”五个全覆盖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资金、人员、设施设备保障,继续推进清扫保洁、“四堆”清理和村容整饰。抓好垃圾转运站和处置点的建设,完成10个垃圾转运站和150个规范垃圾处置点建设,年底实现垃圾规范化处置覆盖三分之一的农村区域,创建达标村386个,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更为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将污水处理和农村改厕有机结合,认真研究各地改厕方法和模式,鼓励引导农民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10200个。(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积极支持畜禽业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
(五)大力实施宜居示范工程
以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活动为抓手,打造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示范村。
——积极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完成平定县西岭村、盂县闫家沟村、郊区桃林沟村的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扎实推进平定县甘泉井村、郊区汉河沟村等2个省级和15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创建。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类型多样的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牵头单位:市农委)
——重视“人的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完成新型农民培训3000人;提高农民的文明素养。加强乡风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文广新局)
——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修复,重点推进3处国家级试点村保护工作,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完成第三批山西省传统村落审定和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县(区)政府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村为实施主体和建设主体。市直有关各部门全力抓好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发挥好市县两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真正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
(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发挥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农民群众自力更生,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民主决策,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用好“一事一议”办法,充分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
(四)强化廉政监督。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保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努力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切实把实事办好。
(五)加强督查考核。按照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科学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评制度,建立平时督导、专项工程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六)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专项培训,开展好现场学习观摩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争先创优建设幸福家园的新局面。
四、进度安排
(一)4月底前,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年度任务全部分解到各县区,县区完成2015年的行动计划的制定,并上报备案。
(二)7-8月份,市人居办组织进行工作督查,查看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全市。
(三)12月份,市人居办对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阳泉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任务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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