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阳政办发〔2015〕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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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5日
阳泉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
2015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山西省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15〕26号)、全省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5月起,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努力营造整洁、卫生、健康、宜居的城乡环境。现制订2015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省委“六大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施“四大战略”,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街道办事处、卫生社区、卫生村镇、卫生景区、卫生单位为载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努力营造整洁、卫生、健康、宜居的城乡环境,重塑阳泉良好形象。
二、活动主题和目标任务
(一)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阳泉。
(二)目标任务
全市所有县区、街道、社区、单位、乡镇、村庄全面启动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省级卫生县区、乡镇要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镇,其他乡镇行政村全面开展省级卫生村创建。所有旅游景区、社区、街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商户和家庭都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到2015年底,实现如下目标:
——市本级和各县区巩固保持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区的称号,各县区10%的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2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三、重点工作与责任分工
按照全面发动、整体部署、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总体要求,以门前三包为抓手,2015年卫生创建的工作重点工作是:
(一)广泛宣传
以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论述为指针,以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卫生县区、卫生村镇、卫生景区、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为载体,大力宣传新形势、新任务赋予爱国卫生事业的新内涵、新使命。要使全民人人皆知,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增进人民健康,对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对增强发展动力、促进富民强市,对改变精神面貌、重塑阳泉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动员全民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饱满的热情、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于新时期爱国卫生事业。
责任单位:市宣传部、市广播电视总台、市教育局
(二)城市区和农业县城(区)
与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相结合,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五大整治”,到2015年底,群众对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1.整治卫生死角。全面清理主次干道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加强车站、广场、公园、商场、医院、学校、河道、湖面、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保洁和卫生管理;集中整治背街小巷、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顽症,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废弃物,对整治后的区域制定出长效管理措施,做好清理整治后的管理和美化工作;杜绝露天焚烧垃圾和建筑垃圾沿街堆放等现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整治私搭乱建。拆除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等擅自搭建的私搭乱建物、外扩阳台及占压城市公用设施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主次干道两边的废弃建筑和残墙断壁也要一并予以拆除。搞好街巷建筑物立面整饰、修补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3.整治道路乱象。除放心早餐工程早餐车、早餐亭经营网点外,取缔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尤其是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夜市摊区(点)等群众反映强烈反映的乱摆摊点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车辆按区、按线、按类、按位停放,彻底解决车辆停放无序、违章占道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向车外乱抛杂物。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取缔“三无”车辆,集中对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调头、逆行、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进行整治,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5.整治设施不全。搞好道路、桥梁、路灯、排水、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和绿化设施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整治门店牌匾广告。整饰沿街门店与环境不协调、大小不一、材质低劣、设施破损、亮化功能不完善的广告牌匾,清理所有的烟草广告。(1)清理违章户外广告,统一沿街商铺招牌,对街道广告牌匾进行规范,达到“一店一牌、统一设置位置、统一设置高度、统一设置要求”的标准。(2)规范整治架空线路,拆除有碍市容和有安全隐患的私接乱拉户外电线。(3)对大型户外广告牌、楼顶广告牌、墙体广告牌进行整治:已陈旧、破损的广告牌予以更新,无规划设置手续或手续超期的予以拆除。(4)清理所有违规设置的移动广告,软体广告,拆除门头条幅。(5)整治灯杆广告、灯箱广告、站牌广告及交通广告等各种不规范、不达标广告牌匾。(6)治理临时性宣传广告以及乱写乱画、张贴物、悬挂物,严格控制过街条幅、彩旗吊挂等临时性广告的设置。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整治“五小”行业。整治城区范围内(包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开放的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行业环境卫生状况脏乱差问题。通过整治,“五小”行业达到以下标准。(1)认真贯彻行业法规,有安全管理制度,内外环境卫生整洁,证照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培训上岗。(2)有消毒设施,专用工具,消毒机保洁工作规范。(3)有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5)有防“四害”设施,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乡镇和村庄
与村庄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程相结合,集中开展乡镇和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四大工程”,到2015年底,群众对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达80%以上。
1.乡村环境整治工程。对乡镇和行政村(不含计划整村移民搬迁的行政村)主要街(巷)进行硬化、美化、绿化,确保路面平整,无垃圾杂物,无残墙断壁,无“四堆”(柴堆、煤堆、粪堆、料堆),无散养家禽、家畜。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行政村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废旧塑料袋等废弃物处置,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建立乡村专门的保洁队伍,全天候保洁,实行保洁、宣传、监督“一岗三责”。推进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对屏蔽处的示范乡(镇)、示范村、达标村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单位:平定县、盂县、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委员会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健全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平定县、盂县、郊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卫生厕所普及工程。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到2015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8.88%。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市爱卫会
——采煤沉陷区治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要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移民办
——乡镇政府、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全部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
——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扶贫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鼓励农村居民新建住房时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为家乡父母和亲友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善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居民健康教育工程。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强化对乡镇和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为全省每户农村家庭免费发放健康知识口袋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城乡道路
开展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道路环境。到2015年底,全市城乡道路环境管理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1.整治道路两侧环境。加强城乡道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清理道路两侧的“黑白色污染”物和草堆、粪堆、垃圾堆、土堆、建筑物料堆;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打碾、晾晒粮食和乱堆放等现象;拆除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改善城乡道路环境。县道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责任单位:市公路分局、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农业委员会
2.整治道路沿线广告牌匾。全面清理城乡道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拆除破旧广告牌匾、公交站牌,清理刷新过期宣传标语。统一沿街、公路牌匾标识,更换旧牌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
3.整治“抛、洒、漏”现象。对未加盖蓬布或装载不规范,造成“抛、洒、漏”污染公路现象的车辆进行整治,规范源头装载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整治污染道路行为。依法取缔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旅游景区、社区街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商户和家庭
1.旅游景区参照《山西省旅游景区卫生标准》开展“卫生示范景区”创建活动,旅游景区周边环境卫生由所在地政府进行集中整治。主要集中景区及周边开展硬化、绿化、净化、亮化整治,基本消除路面破损、排水不畅、设施残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通过整治,要达到路面及两侧干净整洁,树木及时修剪、整齐美观,无树挂,无垃圾、杂物,路上无乱设摊点,指示标牌完好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平定县、盂县、郊区政府
2.社区街办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强化环境卫生监督,重点做好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健身活动,开设社区健康教育讲堂,设置社区健康教育版面或户外视频;广泛开展禁烟宣传和“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卫生局、市体育局
3.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临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单位内部清洁。大力倡导并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和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开展“工间操”、“课间操”活动。鼓励沿街单位厕所对外开放,鼓励大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对外开放。加强对干部职工、大中小学生的文明养成教育,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
4.家庭自觉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主动维护楼道、小区等周边公共环境卫生;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健身运动,提升文明卫生素质,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抵制“黄、赌、毒、黑”,大力创建和谐美满家庭。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公安局
5.规范城市养犬。加强对饲养宠物的管理,严格按照《阳泉市养犬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设置犬只留检所和无害化处理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加强河道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河道内乱倒垃圾行为和污水乱流;增加排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2015年全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2015年5月份,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阳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铁路局阳泉站等大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卫生创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洁运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5月至11月)。各责任单位清洁运动工作,按照2015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整治活动,逐项狠抓落实。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区、单位等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树立典型,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等的卫生创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选表彰一批清洁运动先进典型,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爱卫会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清洁运动多元共治的格局。要建立健全各级爱卫会工作机构,配齐配全工作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全市所有县(区)、乡镇、行政村和旅游景区、企事业单位都要制订卫生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社区街办、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检查评比活动。
(二)建立严格有效的考核奖励机制。由各级爱卫会牵头组建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督查考评组,建立督查考核制度,督查考评结果全市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市政府对开展清洁运动成效显著的市、县、乡和优秀单位及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清洁运动资金和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同时,有效整合部门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参与,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顺利实施。
(四)建立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尤其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功效,以及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老年协会、学生社团等群众团体的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把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作为重塑我市形象的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县区爱卫会牵头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检查评比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人人参与的人民战争。各新闻媒体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开办专栏,深入进行跟踪报道和批评曝光。要加强城乡居民文明知识、健康知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服从全局齐参与、人人动手搞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划定时间进度,细化分解责任,将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月通报、季督查,年考评”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不断总结、宣传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县区要加强对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的考核,建立健全重实绩、求实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授予卫生先进城镇、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先进家庭,卫生标兵等称号,要给予大力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严格问责问效。
各县区贯彻执行本方案的情况,请于2015年12月底前报市爱卫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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