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阳政办发〔2014〕2号
颁布日期:2014-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8日

阳泉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健康阳泉”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时期。按照《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现状及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人均期望寿命从2006年的71.27岁提高到2010年的74.45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06年的100.95/10万下降到2010年的31.43/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6年的10‰下降到2010年的8.49‰,卫生事业的发展为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新农合参合率从86.1%提高到96.1%;人均筹资标准从50元提高到150元,其中各级政府对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20元;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提高到4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全市3个县(区)开展了新农合门诊统筹。从启动到2010年末,全市累计筹集新农合资金2.52元,参合农民累计受益达306.72万人次,累计补偿资金1.96亿元。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截止2010年底,在全市66.7%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抽验达到了全覆盖。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和住院费用下降,明显减轻群众基层就医费用负担。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十一五”期间,累计安排专项建设资金1.12亿元,共支持67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全市的3所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实现了“村卫生室全覆盖”目标。年门诊人次占全市总门诊人次的2.6%。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36个增加到47个。全市3所三级医院与5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五年来累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56人。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进展顺利。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城乡基层全面开展。截止2010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分别达到64%和37.23%,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正在稳步推进。登记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共计22万余人。

全面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贫困白内障复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均超额完成2010年的年度目标任务。常规免疫疫苗报告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5.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14所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常见病临床路径管理试点,13所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启动了预约诊疗服务、电子病历等试点工作。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开展了三级医院支援县医院工作。

6.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加大,农民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呈现逐步下降趋势。“十一五”期间政府卫生事业投入大幅增长,市、县两级财政卫生投入6.34亿元,是“十五”期间投入的3.34倍。2010年与2006年相比,新农合个人自付比重呈逐年稳步下降趋势。

7.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和妇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06—2010年全市共发现和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425例,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点面结合,全面推进。

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健全,应急专业队伍管理全面巩固,预警预测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不断进步,圆满完成了汶川、玉树抗震救灾任务和各类突发事件伤员救治工作。取得了防控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胜利,全面完成了手足口病、奥运卫生保障、问题奶粉等应急防控工作。荣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全省对口支援四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改、在全市5个县(区)全面实施“降消”项目,基层产科装备设备80余台(件);累计培训人员4200人(次),大大提高了产科服务能力,全市住院分娩率由2006年的98.30%提高到2010年的100%,孕产妇死亡数减少50%,出生缺陷率由2006年122.20/万下降到2010年113.65/万。

8.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覆盖面和可及性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中医药公共卫生建设项目和扩大内需国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新建了阳泉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楼,极大的改善了中医医院的诊疗条件。启动实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使群众享受“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提高了社区和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中医药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9.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加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卫生监督机构达到全覆盖。完善基层卫生监督体系,落实乡镇卫生监督站建设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针对区域性、阶段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顿行动,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及时组织风险评估和预警,有效防范、处置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目前,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既存在有利条件又面临新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把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作为了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2010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阳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千亿阳泉、百万新城”的奋斗目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卫生系统而言,建设“健康阳泉”是“十二五”期间的重大工作任务,卫生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卫生改革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1.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快速增长。但同时我市卫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卫生资源结构不合理,优质卫生资源不足;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欠账多,服务水平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仍然突出;三是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利用、居民健康水平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健康公平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人均卫生筹资水平总体偏低,群众个人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等。

2.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出现的多重健康问题在我市尤为突出。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生态环境、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化导致的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我市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多,接触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多,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同时,我市还面临着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的双重压力,据全国第四次结核病流调结果推算全市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约1900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80%以上。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日益凸显:一是各级财政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二是医药卫生管理职能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统筹利用卫生资源;三是卫生人才队伍状况堪忧,特别是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合格的基层卫生人才短缺;四是医药卫生服务及监管信息化水平低、管理手段落后,医疗卫生、医保、医药等方面没有实现互联互通;五是公立医院改革需要突破,尚未实际形成有利于公益性的补偿、运行机制,医务人员积极性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我市正处在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化医改面临的矛盾更多,困难和压力更大。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健康阳泉”为目标,着眼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社区和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依靠科技和人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转变卫生发展方式,健全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一岁”为核心目标,以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主要任务,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居民个人就医费用明显减轻,逐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全市居民健康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

2015年

主要指标

健康

状况

人均预期寿命(岁)

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

婴儿死亡率(‰)

≤1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3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20

工作指标

疾病

预防

控制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95

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人)

110人左右

全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

≤6.5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50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40

妇幼

卫生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8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卫生

监督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90

医疗

保障

新农合参合率(%)

≥95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75左右

卫生

资源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9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2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5

医疗

服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9

卫生

费用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40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

积极推进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在我市所有县区实施县域内“六个一体化”:

1.实行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医疗卫生服务实际需求,不拘于区域、行政建制,以县为单位,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辖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民营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对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使县域内卫生资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明确、运行高效。

2.实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综合改革,探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实现形式,使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人员相互流动、设备统一调配使用、培训统一组织、业务统一管理、绩效统一考核、县乡有机联系、分工协作有序的运行机制。实行村卫生室县建乡管或村建乡管、村医县聘乡管村用,依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五统一”管理,提高村卫生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3.实行药品供应一体化保障。县域内所有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同药同质同价,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4.实行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推进。医疗保障覆盖城乡各类人群,提高政府财政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之间的差距。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行城乡医疗保障均等化。

5.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进。完善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责任机制、联系机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探索医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等一体化服务的路子。

6.实行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建立统一管理、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

(二)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提高工作水平。开发区管委会要完善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末,90%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A类检验设备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基本配置要求。加强鼠疫、地方病、结核病等专业防治机构建设。加强实验室检验检测网络系统建设,建立传染病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开展重点疾病监测,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扩大专病监测系统的省级监测点覆盖率。健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立并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完善口腔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培训,强化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

2.建设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

完善卫生监督体系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比较完整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完善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体系,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逐步扩大监测样本量,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数量(由目前的4个增加到6个以上),成立阳泉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

4.加快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长效机制。到2015年,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组织管理、指挥决策、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调运、科技支撑五个系统。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卫生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能够满足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评估的需要。

5.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大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力度。到2015年,8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加强县乡级产儿科和妇幼保健门诊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儿科建设,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增加儿童医院数量,提高儿童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6.加强健康教育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卫生工作模式由重医疗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大力推广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创建“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健康社区”,促进公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把政府的组织保障、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主体作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预防为主各项措施的落实。

7.加强采供血能力建设

加强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核酸检测技术在血站的应用。到2015年,地市级血站全部使用核酸检测技术。加强对县级医院储血库的建设,支持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

(三)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优化配置医疗资源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医疗资源的总量、结构和布局,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数量和规模,重点加强新区等区域和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新建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在我市郊区新城大道一侧,以一所三级综合医院为基础,整合一批专科医院,新建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设病床1500张,总投资10亿元。建成后,将成为我市标志性建筑和辐射晋东地区医疗中心。

2.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力争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左右。

3.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政府在每个县重点办好1所县级医院,全面推进县(市、区)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二级甲等水平,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为乡镇卫生院职工建设生活周转房。重点加强村卫生室网底建设。到2015年,在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其服务能力。每个行政村有村卫生室,乡、村卫生机构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推进乡、村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初步建立起富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体现绩效的分配制度。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探索开展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创新思路,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范政策措施。以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转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对农民健康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使农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4.强化社区卫生体系建设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坚持政府主导,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新区开发及旧城改造等区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建设,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的资格准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

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团队及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模式,继续创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努力争创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社区责任医师制度,探索开展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5.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在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加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市级儿童医疗服务中心,在县级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医疗急救网络,重点提高农村地区急救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健全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康复医学服务能力。

6.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

继续实施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程”和“骨干医师培训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到2015年,争取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费用支付比例。做好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水平的衔接,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坚持城乡统筹,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缩小城乡保障水平差距。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继续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长期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的差距。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扩大大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补偿的病种范围。继续开展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全面推开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农村居民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并适当扩大病种,提高补偿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巩固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利用基本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减轻参保(合)人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管理经办机构。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救助对象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救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五)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加强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培训力度。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办法,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结算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师队伍建设。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少于40元。“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2.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影响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与健康问题,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实施针对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健康危险因素三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重大疾病防控。全面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例数。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逐步扩展耐多药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管理工作。维持无脊灰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抓好鼠疫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建立完善重点地方病监测体系,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

重点人群健康保障。进一步做好以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为农村生育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开展“健康学校”工程,整体提升学生健康素质;强化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健康危险因素控制。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以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逐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开展医用辐射安全的监控和监测工作。加强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监测、评估工作。推动农村等薄弱地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积极推进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强控烟健康教育与宣传,扎实推进《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开展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临床用血供应和血液安全。

3.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建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上缴财政的要全部按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二是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饮用水检测等能力建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七)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改革方向,以县级医院体制综合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在出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做好公立医院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到2015年,千人口床位数控制在5张。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龙头作用,建立公立医疗体系内部分工协作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坚持“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单体控制,分散发展”,控制医疗机构不合理扩张。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公立医院办医体制。建立健全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政府对公立医院编制总量的管理控制与动态调整。

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不断提高公共筹资在公立医院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形成主动控制费用的激励机制。

3.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保障质量安全,控制服务成本。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规范以抗菌药物为主的临床合理用药。逐步推进医院全成本核算与控制。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改革护理服务模式,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建立投诉管理机制,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行医责险,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八)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引导基层将服务重心逐步转移到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康复和居民健康管理上来,转变服务模式,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

2.建立长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

3.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和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化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与个人收入挂钩。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考核机制,个人收入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占员工总收入的比例达到60—70%,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九)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医药振兴工程,推进我市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分类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医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形成以市综合性中医院为龙头,以县级中医院为骨干,以基层服务网点为基础,涵盖医疗、预防、保健的中医药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实施中医药“三名”战略,推动“名医、名科、名院”建设。研究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至“十二五”末,初步建立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相符合的体制和机制,形成全部门、全社会共同关心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新局面,实现我市中医药事业迈入全省前列。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和行风的进一步好转。认真加强党建工作,扎实做好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工作。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构建和谐卫生,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医德考评制度,加大力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促进医德医风持续好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我市“十二五”卫生工作的核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更新观念、遵循规律、改革创新、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建好队伍”24字工作理念和“围绕一条主线,狠抓两个重点,实施六项工程”的126工作思路,把深化医改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要把“十二五”期间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实现目标责任管理;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改革进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

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把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公共财政安排的优先领域。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完善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实现资源有效利用。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

(三)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将卫生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阳泉建设总体规划,以现有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以建设阳泉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目标。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层医疗管理系统、电子病历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卫生工作管理水平。建设卫生应急管理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四)完善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机制

继续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完善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选拔、引进、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修订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鼓励和吸引执业医师到农村服务;认真落实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以上的规定;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认真贯彻实施《护士条例》,落实床护比例和同工同酬规定;推进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初步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模式和激励、评价机制,完善全科医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1-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大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与配套政策,逐步建立信息化网络系统,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自觉性,努力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效益。

(五)加快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

努力创建适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提高临床疗效和技术质量为导向,加强医药卫生科技技术攻关和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建设;以开展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治研究、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治技术创新为抓手,积极探索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应用的机制和模式,促进健康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建立健全面向基层的适宜技术推广体制机制,完善卫生技术伦理审查制度,积极开展医学科学普及工作。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为传染病防控和研究工作提供保障。

(六)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卫生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卫生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地方卫生立法,加强卫生标准工作,抓住决策、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卫生事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卫生系统依法执业、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卫生工作法治化管理。加强医药卫生普法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法治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卫生新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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