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3〕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宝鸡市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以内。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稳价安民的价格机制,不断提升价格管理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着力加强价格监测。加强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和成品油、钢材、煤炭、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必要时提高监测分析频次,建立市县联动监测机制和监测数据上报制度,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实时监测体系。

2.加强价格分析预警。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价格形势,坚持月度或季度形势分析,针对价格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综合性调控建议。健全价格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预警监测,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3.做好“菜篮子”价格调控。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走势,适时启动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认真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天然气调价收入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基本蔬菜品种政策性保险,大力推进蔬菜直销(平价)商店建设,着力构建稳定蔬菜价格长效机制。

4.积极引导市场价格预期。认真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主流媒体上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解读价格政策,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评判价格形势,树立理性消费观。

二、稳步推进价格改革

5.改革油气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改“成本定价”为“模拟市场”定价,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基本与2011年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到位,居民用气暂不调整。规范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

6.稳步推进电价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电价改革方案,推进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改革,将现行以用电用途为主分类改为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推进发电企业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形成机制,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城镇居民户表改造的价费政策,为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争取开展理顺两家电网趸售电价试点工作。

7.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推进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善水价成本公开制度,推进计价方式改革,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调整价格水平。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8.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启动全市第二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总结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经验。全面完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择部分药品开展以管理支付指导价格为目标的改革试点工作。

9.理顺客运价格。根据全省天然气价格改革情况,及时疏导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进一步理顺出租车价格结构,合理调整出租车运价水平。同时理顺公路客运价格,疏导客运成本增加的矛盾。

三、切实降低流通费用

10.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费用。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降低流通费用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取消流通领域不合理收费。落实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用水用电等支持性价格政策。加强成本核算,推行收费公示,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

11.规范零售商供应商收费。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规范促销服务费。细化零售商向供应商的收费公示制度,制止零售商向供应商在标示以外收取费用,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供应商制定差别收费标准的行为。

12.落实公路收费政策。认真执行节假日小型车通行费减免政策。规范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和标准,贯彻落实地区间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政策。

13.加强重点行业价费监管。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铁路、邮政等行业经营者提供延伸服务的收费行为。禁止我市有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制定的价格以外加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按照国家规范银行和电信收费政策的要求,优化和下调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指导电信企业简化套餐内容,降低资费水平。

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4.健全差别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差别性和惩罚性电价制度,研究余热余压、废渣废气废水等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的价格支持政策。调研论证超定额累进加价和超限额惩罚性价格制度。

15.推进环保和生态资源收费改革。积极配合省物价局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提高收缴率,加大对污水、废气治理的收费力度。落实完善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收费政策。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

16.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继续抓好《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努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宝政发〔2011〕49号)的贯彻落实。按照省有关政策,提高偏低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及时落实并发放补贴资金,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

17.加强教育医疗价格管理。强化对公办、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坚决纠正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依法查处择校费、赞助费等与入学、入园挂钩的不合理行为,规范学校服务性的代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价格动态管理工作,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理顺中成药价格。整顿规范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促使医疗器械价格明显降低。

18.加强旅游、房地产等价格监管。限制景区门票最高提价幅度和频次,探索建立标杆价格、门票价格评估制度,遏制门票价格过快上涨,降低实行高折扣、质价明显不符的门票价格,对景区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费实行备案管理。落实房地产价格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及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落实完善殡葬服务、有线电视、公证等价格政策,修订《宝鸡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

六、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19.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落实劝诫、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约束和限制经营者利用信息和市场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利益。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保持对游资炒作、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0.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分行业对市场价格秩序进行整治,及时公布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教育、医药、金融、房地产、旅游、流通等领域价费检查,开展资源性产品和环境保护相关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着力规范涉农涉企价费秩序,认真落实中省有关取消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在进出口领域内的收费减免政策。

21.强化价格举报工作。完善全市“12358”价格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其管理信息系统作用,提高工作信息化水平。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健全工作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继续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以推进明码实价为突破口,开展“明码实价一条街”、大型商场“示范店”活动。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

22.配合做好反价格垄断工作。市县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引起群众强烈反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为省物价局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提供相关线索。不断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查处价格垄断案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七、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23.推进价格法制建设。学习贯彻国家出台的价格法规。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家制定的价格听证程序指南,提高价格听证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条例》,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以《反垄断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反价格垄断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

24.强化物价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抓好政风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物价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把物价部门建设成服务型、廉洁型和法制型机关。加强物价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提高物价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5.加强价格舆论引导。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主流媒体舆情会商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争取宣传部门、新闻单位、专家学者支持,努力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高价格宣传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时效性。提升网络时代舆情环境下处理突发事件和应对危机的能力,为开展价格调控和改革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6.加强价格理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食用油、化肥、猪肉、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运行规律,为健全价格调控机制提供理论支持。开展资源环境价费形成机制调研,促进生态建设。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发展方式转变等重大问题调研,为价格改革监管提供政策支持。

27.做好价格决策基础工作。提高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质量,加强对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推进成本监审工作规范化,加强对调定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监审,积极开展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成本监审。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继续做好“双认定”等行政许可、价格水平公正性认定和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认真做好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建立收费证管理动态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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