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汉中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情况的报告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字〔2015〕3号
颁布日期:2015-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汉中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情况的报告

省政务公开和媒体联络办公室:

现随文报来《汉中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情况》,请审阅。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汉中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汉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区、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市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狠抓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目前已步入规范化运行轨道,为“三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市行政服务中心收到省政务公开办近期将对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摸底调研的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落实,现按照通知要求,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中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11年7月开始建设,2012年4月正式启动运行。建筑面积2066平方米,设服务窗口58个,现进驻单位26个(24个部门、1个收费处、1个服务部)、进驻中心行政许可事项1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2项,便民服务事项5项,其他服务事项2项。中心正式启用运行以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目前正在步入规范化运行轨道,呈现出推动有力、成效明显、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代办点、村组代办点在全市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督促指导下,加快建设步伐,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模式强化管理,呈现出平稳、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市11个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均建成运行,大厅办公面积210m2(镇巴)—2200m2(洋县),进驻部门13个(略阳)—33个(南郑),进驻中心行政许可事项111项(汉台)—301项(洋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9项(勉县)—201项(城固),便民服务事项2项(洋县)—100项(城固),其他服务事项3项(勉县)—43项(西乡)。通过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业务的向下延伸,全市建成了165个镇便民服务中心、105个城镇社区代办点和1960个农村村组代办点。按照“服务窗口前移、工作中心下移、无缝隙对接承办”的思路,各镇将民政、国土、林业、计生、合疗、扶贫、农技等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镇级站所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各社区、村按照市县两级运行模式,积极探索,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将信息平台下延到村(社区)级,实现让信息跑,不让群众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办事成本。

二、运行情况

(一)管理体制。2012年8月,市编委批准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中心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编制7名,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业务管理科、督办投诉科,目前中心有管理人员7名。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县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加快建设步伐,迅速走上规范化运行轨道,至2012年12月底,全市11个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均建成运行,均成立了归口县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管理机构,财政全额预算、配备了2—11名专职管理人员。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人员主要由镇相关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本级部门专业办事大厅及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监督和考核,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之间加强信息沟通、业务协作和工作配合。

(二)运行机制。实行集中办公、一门受理、首问负责、承诺服务、限时办结、统一收费的“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机制,实行“四个一(一区域、一部门、一代表、一审批)、三固定”机制(入驻部门做到行政审批职权、首席代表、入驻人员相对固定),实行“早九晚五”制、“AB”岗工作制。围绕这些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汉中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工作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印发了《中心简介》和《服务指南》,制定出台了《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中心季度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等多项规章制度,通过细化管理任务,明确管理责任,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实现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刚性保障。

政府各职能部门与中心的关系属于平行平级,窗口工作人员编制、工资关系和待遇等由原单位管理,窗口业务工作由各窗口首席代表负责领导,日常业务开展由政务服务中心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

(三)窗口设置。汉中市、汉台、城固、西乡、勉县、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按照农林水、建设、文教、经济等大类板块进行窗口布局,根据日常业务量设立1-7个窗口不等;南郑、洋县按照业务职能划分为企业(社团)服务和个人服务类两大板块。各县区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标准、运行机制、入驻站所及项目进行了统一安排和规范要求,将民政、计生、司法、劳保、农技、土地、林业等涉及范围广、办事群众多的驻镇站所承担的办事项目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办理,并对辖区内的社区、村组代办点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目前各层级政务服务中心无统一划分标准,按现行职能职责范围基本能涵盖民生服务事项。

(四)最应进驻事项。就全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以来的情况来看,市县两级最应进驻的事项包括两大类:一是与企业、群众联系紧密、关注度高、办理频繁的事项;二是同类板块中的办理事项,所涉及的部门单位都应进入,避免一个环节在中心其他环节仍在原单位办理,尽量让群众少跑路。具体包括:1.行政许可类。个体工商户、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土地权属登记,建设用地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林木采伐许可类。2.证照申领类。户籍项目办理、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残疾人证、老年优待证、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单独二孩生育指标等有关证照的申领或补办等。3.缴费报销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及报销,新型农村养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等。4.扶助服务类。城乡医疗、困难职工生活、贫困妇女儿童维权等各类救助,救灾救济物资、计生奖励扶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及强农惠农资金申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外来人口登记,就业信息发布,法规政策咨询,技术服务指导等。5.信息查询类。房产登记信息、婚姻登记记录、流动人口婚育等信息查询或证明。

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将民政、计生、司法、劳保、农技、土地、林业、城建、财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乡镇站所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具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土地权属登记,建设用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户籍项目办理,老年优待证,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单独二孩生育指标等有关证照的申领或补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及报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及领取,贫困妇女儿童维权等各类救助,救灾救济物资、计生奖励扶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及强农惠农资金申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就业信息发布,法规政策咨询,各类技术服务指导等项目应进驻办理。

(五)考核体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考核体系,注重对视频监控、指纹考勤、人员巡查、评价仪、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与误餐补贴发放挂钩,将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平时表现作为内部创先争优的依据,奖惩兑现,有效提高了窗口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市行政服务中心在以往评选年度文明窗口、红旗标兵的基础上,启动了季度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活动;部分县区强化目标考核,城固、南郑、宁强、镇巴将窗口工作情况纳入了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城固、西乡、宁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运行体制不顺畅。一是工作规范缺位。由于我省政务服务中心缺乏明确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运行模式,加之省上缺乏对市、县两级的业务指导,致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难度大,职能难以充分发挥。二是机构设置错位。我市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都是归口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共管理职能不强,而入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大部分是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管理“行政单位”存在着体制矛盾。三是人员派驻受限。受体制性制约,大部分入驻项目的审批涉及几个领导和若干科室的多重审批,入驻人员的派驻成为难题。四是管理缺乏抓手。窗口的事权、人权、财权均在原单位,中心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除进行日常考勤考核、评优评先和个人表现情况批评通报外,没有更有效的约束手段,尤其对个别窗口“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现象束手无策,中心管理工作难度大。

(二)部门入驻不到位。目前,受条件所限,个别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及事项尚未入驻;由于一些职能部门对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已经确定的事项入驻不积极,选择性的入驻,不按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窗口工作,对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授权不到位,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现象,致使部分入驻事项在实际办理中存在“两头办理”和“体外循环”现象,制约了中心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标准高、纪律管理严、监督检查多,有的工作人员不愿意到中心工作。一些部门派驻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得过且过。另一方面,部门派驻工作人员时缺乏配套的激励措施,窗口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职务晋升、组织关系等仍在原单位,到中心工作后,客观上存在被原单位边缘化的现象,在原单位的各类评比和奖励中受到冷落甚至被遗忘,个人进步和待遇受到影响,因而不能安心在中心工作,也不能很好地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造成了部分窗口工作效率低、人员流动频繁、人浮于事等一系列问题。

(四)服务体系不完善。由于我省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没有专项经费,而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县区属国家级贫困县,财政吃紧,我市大部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经费投入不够,运行经费保障不足,致使办公场所容量偏小,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配备不到位,业务范围受到严重制约,难以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特别是镇、村(社区)两级缺乏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滞后,软硬件设施不完善,难以规范开展工作。

四、意见和建议

建设好政务服务中心,领导重视是关键,部门支持是基础,坚持创新是动力,群众满意是根本。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建议省上以本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按照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文件)的要求,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划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或分别调整为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行政机构,规范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并明确要求政务大厅负责人在同级组织、人事或监察部门兼职。二是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建议省上为我市落实政务大厅建设专项经费,有效解决办场所、公务用车、办公电脑等方面所需资金,切实完善政务大厅软硬件建设,使各级政务大厅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健全,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务大厅建设运行水平。

(二)完善服务体系。建议省上统一出台各级政务大厅的建设标准和运行模式(包括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网络监察和网上审批软件,加快全省政务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步伐,建立全省模式统一、互联互通的网络服务平台,完善联网联批工作,实现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信息共享、统一管理、联网审批,不断提高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程度,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大考核力度。建议省上将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列入省考市内容,纳入年终对各市的综合考核体系进行评价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借鉴和帮助,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推行全面入驻模式。建议省上各选定1—2个有代表性的市及其1—2个县级政务大厅进行试点,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全部入驻政务大厅,试点成功后,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切实将政务大厅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平台。

(五)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各市政务服务中心之间交流学习活动,促进中心建设运行水平共同提高;适时组织各市政务服务中心外出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建设和管理经验,提高中心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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