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7日
汉中生态建设规划纲要
前言
建设生态汉中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加快实现汉中“陕甘川毗邻地区经济强市、特色鲜明文化名市、生态良好宜居城市”的重大举措;是有效促进汉中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提升汉中整体形象的现实需要。
汉中素有“西北小江南”的美誉,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经过多年努力,汉中生态建设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生态强市、绿色发展的理念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识,为建设生态汉中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二是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森林抚育、千里绿色长廊工程成效显著,省市重点镇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和陕南移民搬迁三大工程建设快速推进,为建设生态汉中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社会氛围。三是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到58.18%,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倍,生态优势在省内乃至西北地区名列前矛。活立木蓄积达到了10200万立方米,尚有1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120万亩25度以上宜退耕还林地,为建设生态汉中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四是镇巴、留坝、勉县、宁强等4个县分别被评为全国和省级绿化模范县,为建设生态汉中积累了经验。五是汉中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两汉三国文化与森林文化相互交融,为建设生态汉中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六是近年来全市经济发展提速,为建设生态汉中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汉中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一是绿化发展不平衡。城区及周边的绿地总量不足;河流、水系、主要通道防护林带宽度不够;平川部分重点区段没有防护林带,城市功能区隔离林带不足;机关、学校、重点厂矿等人口密集区绿化滞后;农村生态基础设施缺乏,林带林网建设没有统一规划,生态防护功能不明确。二是高质量的绿化景观少。主要交通干道绿化品质不高,中心城区和县城绿化美化档次低,缺少具有江南特色的园林景观绿化。三是生态产业化发展任重道远。生态产业缺少规模化发展,项目推介、融资手段与生态建设总体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四是森林防灾减灾预警体系与日益加大的森林资源安全隐患不相适应,生态资源管护难度越来越大。五是生态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建设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互促互赢得不到有效保证。全社会的生态建设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生态建设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依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为统筹规划汉中生态建设工作,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陕甘川毗邻地区经济强市、特色鲜明文化名市、生态良好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与环境相适应、城市与乡村相协调,因地制宜科学布局森林类型,逐步提升林分质量和景观功能,充分发挥森林综合效益,不断提高生态宜居汉中的魅力和知名度。
二、建设原则及目标
汉中生态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原则;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原则;城乡统筹,整体推进原则;生物多样,生态安全原则;理念超前,循序渐进原则。通过8年不懈努力,到2020年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验收标准,实现资源增长、环境优良、产业发达、文化丰富、农民增收的发展目标,把汉中建成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的生态型现代化城市。
三、生态建设主要指标
中心城区和县城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5%以上,丘陵区达到60%以上,平原区达到20%以上;河流、水库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城市郊区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建成区内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不超过500米有休闲绿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通过汉中生态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林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
四、规划期限及建设任务
规划建设期为2013年至2020年,共8年,分全面建设期和巩固提高期。
(一)全面建设期(2013年至2017年)。完成汉中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全面推开汉中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建设主体任务,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2013年:编制创建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区政府和市交通、住管、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依据总体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并分别完成各自规划建设总任务的20%。
2014年至2017年:各县区政府每年完成镇村绿化总任务的20%,到2017年达到镇村绿化建设标准;交通部门每年完成国省交通干道绿化总任务的20%,到2017年国省交通干道绿化率超过80%;住管部门按照城市居民出行500米到达绿化休闲广场的要求完成布局规划,每年完成总任务的20%,到2017年完成休闲广场全部建设任务;水利部门每年完成江河库渠沿岸绿化总任务的20%,到2017年江河库渠沿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农业部门每年完成农田林网建设总任务的20%,到2017年实现林网控制达85%以上;林业部门积极推进防护林建设、林业产业建设、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城乡绿化检查指导,力争至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
(二)巩固提高期(2018年至2020年)。点、线、面统筹发展,建立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2018年:根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及《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各县区、各部门进行自查自验,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完善绿化效果;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区、各部门完成的建设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市林业局向省林业厅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验收申请,通过省林业厅的综合评定后,市政府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验报告。
2019年:各县区、各部门根据省级初验情况,巩固、完善、提高建设成果;全面整理规范创建档案,迎接国家林业局检查验收。
2020年:根据国家林业局验收结论及改进意见,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五、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一)城乡绿化提质增效工程
以“一心、十核、多点、二网、二屏”为格局,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山田水路综合治理,建立完备的森林网络系统,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发展目标。
“一心”指汉中市中心城区绿化。以“一江两岸”和滨江新区、兴元湖片区为重点,编制高标准的绿化美化规划,精心打造“一江两岸会客厅”和重点城市景观公园,加速中心城区绿化美化进程。
“十核”指10个县城绿化。编制城市公园及绿地绿化详细规划,打造各具特色的县城绿化景观。
“多点”指镇村绿化。通过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逐步实现山地森林化、社区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和农田林网化。
“二网”指道路绿化网及水系绿化网。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为重点,精心规划,尽快建成交通绿色长廊;以汉江及主要支流流域为重点,建成水、堤、林有机结合,景观优美的防护林。
“二屏”指秦岭、巴山环汉江盆地绿化圈。把环汉中盆地丘陵浅山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水土保持林、特色经济林和优美景观林。
城乡绿化提质增效工程由七大项目支撑:
1.城市绿化。一是加快公园绿地建设。达到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的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二是实施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对中心城区主要街道进行补栽行道树、绿化隔离带、增加人行道绿带,积极推进大树栽植工程。三是在汉江三座大桥、中心城区及县城重点商圈和主要干道设置木质移动花箱,达到空间丰富,点、线、面结合的立体绿化效果。四是在中心广场、滨江新区、兴元湖片区建设体现汉中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建造永久性城市雕塑、景观花架,丰富城市绿化美化景观;在重点景观绿化带设置景观石、小雕塑、植物小品,形成城市园林景观,烘托城市文化氛围。五是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和拆墙透绿工程。在企事业单位、厂矿、商业建筑中逐步推广实施,不断提高屋顶绿化及墙面绿化在城市绿化总面积中的比例。
2.道路绿化。重点建设国道108、316、210以及西汉高速、十天高速、宝巴高速、阳安铁路、西成高铁绿色长廊。按城镇过境段两边各15米,平川过境段两边各5米统一规划,建成绿色交通景观带、经济林木花卉产业带。
3.河流水系绿化。重点抓好汉江、嘉陵江及主要支流沿岸绿化。汉江平川段120公里两岸各控制100米作为景观带和绿色产业发展区,统一规划设计,努力打造四季常绿、层次丰富的汉江景观带和绿色产业带。其它主要河流两侧建设宽度不少于10米的护堤林带。
4.直观坡面绿化。重点实施主要交通沿线、汉江河流两岸第一山脊线两侧300米之内的直观坡面绿化。建设生态防护景观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景观林以及以近郊游玩采摘为主的生态休闲观光园林。鼓励和提倡栽植经济林,以经济效益促进长期保护。
5.镇村绿化。以小集镇、居民新村为重点,以道路、水系为主线,以林业生态工程、林业产业项目为支撑,持续推进“清洁工程”建设,努力构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镇村生态格局。
6.机关单位绿化。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厂矿要制定单位绿化方案,采取见缝插绿、破硬还绿、垂直挂绿、屋顶增绿方式,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矿山企业要按照“开发一点、绿化一片”的原则,切实做到生态修复责、权、利统一。
7.重点出入境口及旅游景点绿化。重点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汉中机场主通道和公路、铁路主要站点规划营造高标准的防护林和景观林,绿化面积达到3-5公顷;在主要旅游景区主入口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要营造体现汉中文化和本地珍贵树木花卉品种的风景林,形成特色鲜明、赏心悦目的绿化景观。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治理,切实落实保护和监管措施。中心城区、县城和市级以上重点镇要规划城镇绿地,建立城市绿地系统,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完成汉中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积极推进汉江、嘉陵江等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逐步提高和完善珍稀动物觅食区和游荡区的环境质量,促进种群不断扩大。
(三)林业产业化推进工程
重点是加强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林业产业园区。牢固树立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相统一的理念,科学规划公益林区和商品经济林区,依托天然林保护、中幼林抚育、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等工程项目,促进林权依法合理流转,加快建设干杂果经济林、中药材、木本油料、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特色种养等六大产业基地,扩大林农致富门路。同时围绕六大主导产业,积极策划项目,招商引资,逐步培育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兴办产业园区,努力提升林区产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构建“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三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机制,积极打造具有汉中特色的林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产业发展反哺生态建设、优化资源结构推动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森林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保护森林就是保护生态的理念。严防森林火灾,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加强火险预警监测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扑救能力,精心组织实施汉中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管控水平;加强有害生物防控,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应急防控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市县区测报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市、县区、镇村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以森林资源的有效增长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科学编制《汉中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批滥占林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工程
1.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和发展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产、环境是形象的理念,确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价值观。摒弃对自然资源掠夺式开发的陈腐观念,遵循自然规律,坚持可持续发展,依靠科学规划,突出汉中特色,创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模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创新手段和途径,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和普及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对污染控制、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持之以恒地培养全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由深入人心转化为自觉行动,形成生态道德观,实现理性认知与行为实践的统一。
3.培养新型企业生态文化。积极开展企业生态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生态价值体系,实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节约资源,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努力建设企业生态文化,从源头上为建设生态汉中筑牢基础。
4.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大力宣传提倡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环保标识产品、绿色有机标识食品;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社会绿色消费体系,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导公众减少垃圾排放;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培养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活习惯。
5.积极发展生态文化产业。依托汉中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旱莲、汉桂、古银杏、红豆杉、白皮松等独特珍稀植物繁育推广,努力打造汉中珍稀植物品牌,做活“四大国宝”文化推介,建立专题博物馆和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出版发行有关生态图片、音像制品,创作能表现生态文化内涵的文化精品。构建具有汉中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市绿化委员会全面负责汉中生态建设的领导、组织、决策、协调。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县区生态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建立部门责权明确,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根据汉中生态建设的规划内容,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具体措施。
(二)机构保障。理顺市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设置,市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协调组织生态建设工作。建立全市生态建设工作网络,通报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考核保障。建立完善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森林城市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奖惩。
(四)监督保障。扩大生态建设的公众参与度,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强化民主法制的监督约束机制。设立各类生态事件举报电话,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定期公开森林城市建设的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资金,确保生态建设的投入达到森林城市考核指标。市本级每年落实2000万元,县财政预算按人均20元的标准列支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汉中生态建设开支。同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项目建设,探索经营性生态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制度,吸引外资、民间资本及其它社会资本,增加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
(六)规划保障。汉中生态建设规划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它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根据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对生态建设的成效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适时调整生态建设项目,完善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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