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阿府函〔2009〕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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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府函〔2009〕48号
小金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农业是高风险弱质产业。“多年致富、一灾致贫”和“一朝滞销、多年亏损”既是农业饱受自然、市场双重风险的直接表现,也是制约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风担共担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小金县开展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阿坝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努力为我州全面推行农产品风险金探索有益经验。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阿坝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积极探索全面推行农产品风险金的有益经验,立足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开展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小金县以产业化经营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构建合作共赢的利益机制,率先在酿酒葡萄、加工苹果等特色产业发展中走出了一条“公司+基地+农户”路子。九寨沟天然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宝清果业集团等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原料生产基地,收购加工农产品,实现了企业和农户双赢,成为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重要途径。
在产业发展与市场互动越来越密切的今天,农产品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整个产业的发展基础。为抵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风险,保护弱质产业稳步发展,以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种植农户为主体,在政府引导帮助下,在小金县启动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龙头企业快速发展”这个核心,通过政府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互助合作,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业产业防范市场风险的长效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诚信双赢,加快我州农业特色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
(二)总体目标
一年试点,两年示范,三年推广。
(三)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政府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互动互利原则;二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独立核算原则;三要坚持统一政策、实事求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
三、试点的机制载体
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必须以产业化经营为主线,在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起龙头企业与种植农户合作共赢的利益连接机制。
(一)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建立健全以“酿酒葡萄、加工苹果种植农户”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指导、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等方面的服务,形成农民与龙头企业之间稳定的利益联合体。同时,积极鼓励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向实体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行业协会。
(二)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相互依存、较为稳定的供销关系
龙头企业要与酿酒葡萄、加工苹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种植农户在销售季节前签订产销合同。在签订产销合同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一年一定的原则,确定合同收购价格。合同收购价格应与市场价格相适应,以“农户平均生产成本+平均利润”为基准,在保证龙头企业与农户都获得相应利益的基础上,结合市场价格或前两年收购均价来确定。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并把合同农产品销售给签约龙头企业。双方应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
(三)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更为紧密、更加合理的利益连接关系
龙头企业在参与风险金试点的同时,要建立利润二次返利机制,与农户建立更为紧密、更加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让农民更多的分享到农产品加工营销环节的效益。要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基地建设、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的股份合作方式,参与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使企业和农户结成紧密、合理的利益共同体。
(四)加强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
建立以企业自建基地为核心,不断向周边扩展的规模化优质原料生产区。同时,各级政府和农户也要加大对基地的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基地建设的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专用化水平。
四、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试点对象
阿坝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县为小金县。试点的农产品品种为:酿酒葡萄和加工苹果。其中,酿酒葡萄风险金试点的对象为小金县老营乡酿酒葡萄种植区和小金神沟九寨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苹果风险金试点的对象为小金县苹果种植区域和小金宝清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试点时间、方式及进度安排
1.试点时间及方式。试点时间为2009年,试点时限为一年。试点期间,在龙头企业、种植农户缴纳风险金的基础上,以种植农户为单位,与县农业风险金管理机构、龙头企业建立试点关系,签定试点协议。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转为风险金及运行机制常态化管理。
2.试点进度安排。2009年初,州确定试点县,并印发《阿坝州开展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2-3月,试点县完成各项试点基础工作,拟定试点工作办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4-8月,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确定收购合同价格,签订农产品供销合同;核实各类基础数据,筹集风险金。9-11月,开展风险金收缴工作。12月,州、县进行试点工作总结,安排下一步工作。
(三)试点机构及主要职责
组建小金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县试点管理委员会可下设葡萄、苹果两个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管理委员会由5-7名兼职人员组成。其中,政府主管部门2人,龙头企业2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种植农户代表3人。
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风险金使用办法标准》等。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统一管理、统一财政、独立核算、分账理赔、集中支付和管理”的制度,严格按照程序管理、使用风险金。
(四)风险金的筹集
由州、县财政和龙头企业筹集试点启动资金。转入常态管理后,通过县级财政、龙头企业、参与种植户、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1.启动资金的筹集。酿酒葡萄风险金的启动资金共60万元,其中:州财政筹资20万元,县财政筹资30万元,企业筹资10万;加工苹果风险金的启动资金共80万元,其中:州财政筹资30万元,县财政筹资40万元,企业筹资10万元。
2.后续风险金的筹集。一是种植户缴纳。种植户按产品销售的数量,实际出售价达到合同价水平及超过10%以内的,按实际销售价的8%缴纳风险金;实际销售价超过合同价10%以上的,按10%缴纳风险金。二是龙头企业缴纳。龙头企业按实际收购价格及数量缴纳10%的风险金。在龙头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可将一定数量的利润用于风险金的筹集。三是社会捐助及其它渠道筹集。
3.风险金的收缴。一是由州、县财政局直接将财政启动资金转入财政风险金专户。二是在种植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由收购企业代扣或由专业合作组织代收后,统一上交县财政专户。三是由企业在生产年度完成后将风险金一次性缴入财政风险金专户。
(五)风险金的使用和管理
农产品风险金专门用于补偿龙头企业在收购合同农产品时,由于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企业按照合同价格收购而造成的价差损失。通过对企业的补偿,确保种植农户能以合同价格及以上价格出售产品,保护农户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收益,实现稳定增收。
由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对风险金进行统一审批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风险金。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工作情况,在风险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但工作经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风险金增加量的6%。
风险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单独理赔和单独核算。由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农民专合组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在县财政局确定专门工作人员管理。专门工作人员补助由试点县在风险金工作经费中开支。
(六)风险金的理赔
龙头企业在收购产品时,必须按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在年初按照市场平均成本和平均利润,与龙头企业共同协商制定的合同价格及以上价格进行收购。确因市场风险造成产品收购价低于合同价,给企业造成产品收购的风险损失(合同价与实际收购价之差),由龙头企业报请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从风险金中计提价格补偿金,拨付给企业。
(七)风险金的监督
由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本着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对风险金的收入、支出进行严格监督。由县审计局对风险金的财务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违规违纪使用风险金,徇私舞弊、贪污挪用资金或玩忽职守造成资金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落实目标责任
为加强对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阿坝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财政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试点县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抓紧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要认真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由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和州经委等部门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州人民政府将把试点工作纳入州直有关部门、小金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严格标准,严格督查,严格考核,确保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畅通渠道,抓好宣传引导
试点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政务村务公开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政府宣传引导、人人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试点县要开展面向乡(镇)、村、农户的风险金专题培训会,编制宣传手册,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搞好调查,建好评价体系
由试点县政府组织相关专合组织、龙头企业及专家,组建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评价机构,认真负责地搞好市场调查,摸清、摸准情况,分门别类地登记造册;帮助确定加工农产品收购价格,核定风险责任范围、损失情况和补偿水平,确保风险金能客观、公正、有效地使用到抵御市场风险中去。
(四)密切协作,推进试点工作
龙头企业要深入村户,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与基地、农民、专合组织形成长期、稳定、互助、共赢的利益关系。各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服务于试点工作,为农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资料、信息、资金和技术服务;要及时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争取试点工作出成绩、出典型、出经验,为全州建立农产品风险金利益连接、保障机制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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