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巴府办发[2010]32号
颁布日期:2010-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0]19号)精神,按照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2010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和“两个强力推进”的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强力推进项目工作、主动服务大交通建设、加快培育特色产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市委重大决策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围绕推进政务公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开展纠风工作,努力实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纠正和预防不正之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的全年纠风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整治活动

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财政强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自上而下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各专项资金要摸清底数、查明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滞留、抵扣、贪污及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格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纠正和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和征用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严重损失的实行行政问责。

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各地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企业要求捐赠必须依法办事,涉及国有企业的必须经本级国资委批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以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活动过多过滥、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纠正违规项目。

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继续规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巩固和深化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积极推进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强化网上监督和重要环节现场督查,进一步规范购销双方行为;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强化对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动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加强对学校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规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和收费行为,坚持学生自愿和不盈利原则,坚决纠正采取强制服务和收费的办法牟取利益问题;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加强电子游艺和网吧经营行为的监管,抓好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依法关停非法经营,对电子游艺和网吧经营场所进行严格审查,做到申请项目、申请人、申请地址与许可项目、许可经营地址相符,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场所。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坚决查处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依法规范有证经营,加强行业监管,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抓好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整合市场资源,严格准入把关,做到有序发展。

继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分析评估,逐步建立食品风险监测体系;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继续治理公路“三乱”问题。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坚决撤销收费期满、收费站间距不符合规定等收费站点;继续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继续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和扶贫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强化对各类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落实各类资金公示、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深入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按照川纠办[2009]35号和巴纠办[2009]14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履职、服务、效率、公开、廉政”开展好省、市、县三级联动评议,市级各部门要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加强对县级对口部门的协调和指导,确保评议工作整体有序推进。按照巴纪发[2010]15号和巴纠办[2010]7号文件精神,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这一主题,抓好第二批60个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主管部门牵头,抓好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继续办好《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按照巴纪发[2010]9号文件精神,围绕政务公开、诉求解答和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阳光访谈、阳光热线、阳光反馈等《阳光政务》热线三大节目板块。尝试《阳光政务》热线户外直播和三方通话,走出直播间,走进社区和乡村,面对面听取和解答群众诉求,实现打进热线的听众、上线部门领导与现场办理人员三方热线互动。建立热线网络,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服务热线,在各职能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建立固定热线,与公共服务热线联网,落实专人值守,接听和办理群众的咨询和诉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细化、量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办案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完善机制,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并通过公开曝光一批纠风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教育、震慑、刹风的作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夯实纠风基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牵头部门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大资金、重点环节的全程监督检查,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和依法行政(执法、办事)公开透明,防止不正之风发生。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充分依靠群众开展纠风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关注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网络舆情等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四)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源头防治。要在建立预防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逐步实现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向建立健全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制度规范转变,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附:2010年纠风专项整治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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