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敬老院和烈士陵园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的督办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心敬老院和烈士陵园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的督办通知

甘办函〔2012〕68号

各县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州编办《关于各县设立中心敬老院的批复》(甘编办〔2007〕78号)和《关于下达全州烈士陵园事业编制的通知》(甘编办〔2007〕11号)下发后,多数县认真落实了中心敬老院和烈士陵园人员编制,但个别县至今未落实到位。按照州政府副州长许春秀关于“今年6月30日前,哪个县中心敬老院、烈士陵园管理和服务人员还不能落实,就把编制收回来,并且请县长和分管同志向州政府写出书面说明”的要求,现对该事项进行督办。请各县、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于6月30日前将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和烈士陵园管理人员编制落实情况上报我办(行政效能科),同时抄送州民政局。

联系人:代缄默

联系电话:0836—2836126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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