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充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安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安府办函[2015]92号
颁布日期:2015-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充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安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安府办函[2015]9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5月12日,南充检验检疫局向广安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安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的报告》(南检发〔2015〕23号)。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主动对接,创新举措,确保各项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要向相关企业宣传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增长。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安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南充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国质检办〔2015〕160号)精神,结合广安市委、市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要求,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广安外贸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对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统一的行政许可窗口,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的咨询、受理、初审和送达,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检验检疫注册、备案等管理环节,对风险较低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以企业自我声明和以文件审核为主的备案管理模式,减少现场审核的比例。在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和后续监管工作中积极探索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

(二)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优惠,落实便利措施。积极推进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3+3G监管模式,全面实施动植物及其产品风险分类管理,对低风险产品免于检疫审批,免除卫生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缩短部分动植物进境隔离检疫时限等。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产地口岸一体化协作,实行产地负责检验检疫,口岸验证放行模式。

(三)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推广质检总局提炼的上海自贸区11条可复制措施和8项可复制制度,从业务流程、人员配备、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强配套。开展相关制度的宣传培训,让广大企业最大限度利用好改革带来的便利,确保上海自贸区经验在广安成功移植。

二、大力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促进出口增长

(四)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引导出口企业充分运用先进管理体系、技术规范体系和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运用,促进广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组织开展10场以上符合企业需求的专题技术培训,加快培育企业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力,促进广安外贸转型升级。引导广安生丝企业加快缫丝技术革新,帮助武胜安泰等企业的高等级生丝打入意大利、日本等高端市场,提升“广安生丝”的国际影响力。继续加大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力度,抓好输非商品的检验和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五)促进特色优势产品出口。深入开展“万企出国门”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进园区、进企业、进基地、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三进三送”活动,加大对广安摩托车、鞋类、生丝等产品生产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广安特色产品扩大出口。加强对广安重点贸易区域、国家和产品技术性措施的研究和应对,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支持广安更多特色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加大普惠制和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力度,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签证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出口效益。

三、着力服务国家进口促进战略,支持扩大进口

(六)支持大型装备、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零部件进口。主动跟进广安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需求,积极支持广安化工、有色金属、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先进设备和大型装备进口,助推广安将国外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优势。以企业诚信和质量保障能力为基础,对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实行检验监管“前推后移”工作机制,支持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取消进口旧机电备案,推动机电产品整机进口。

(七)支持资源性产品进口。积极开展进口粮食储备、加工企业检疫注册备案,加强与重庆、泸州等进口粮食指定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协调,积极支持广安扩大粮食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积极支持广安扩大红酒、奶粉、牛羊肉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的进口。

四、加快“三互”和大通关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通关便利化

(八)加强检验检疫一体化通关业务系统(川检通)建设。按照四川检验检疫一体化通关工作制度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逐步推进对负面清单外的产品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和“通报、通检、通放”等工作制度。自7月1日起,对在成都关区报送的进出口企业实行通关单无纸化作业,企业无需领取纸质通关单,凭检验检疫部门发送的电子数据即可在海关办理出入境货物通关手续,大幅提升广安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

(九)大力推行“三互”、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积极参与广安市政府“单一窗口”建设,推动政府加快建设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关检合作定期联系制度,深入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积极运行关检统一版“一次申报”系统,实行集装箱进出口货物一次开箱、联合查验,有效缩短通关放行时间。

五、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助推广安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十)支持广安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制定支持广安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工作措施,帮助广安企业积极开拓四川省确定的“一带一路”战略“251三年行动计划”20个重点国家市场。帮助广安食品、农产品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注册,争取通过吉尔吉斯斯坦、格鲁吉亚等国家的官方考核。

(十一)支持广安开放口岸建设。支持广安尽快申请设立检验检疫办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进一步完善广安对外开放功能配套,营造招商引资良好环境。主动参与跟进广安港货运口岸、广安物流保税园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在规划决策、设施建设、配套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建设成为国家开放口岸,促进广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十二)跟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在投资促进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广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意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建设,主动跟进广安园区重大产业的建设需求,高效服务广安玖源、路特安等入园企业大型成套设备进口,促进广安建设西部重要的能源产业基地。发挥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原产地等技术优势,高效服务广安3D打印、模具加工等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建成落地,助推广安新兴产业园区发展。

(十三)支持广安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运用检测技术、风险预警、监督管理手段,摸清广安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开展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调研,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工作实际,探索建立适合广安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按理制度,助推广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电商平台建设,扶持广安电子商务不断成长。

六、严格执行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为企业减负

(十四)实施收费优惠减免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财〔2014〕686号),对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实施收费“正面清单”,在报检大厅、门户网站等场所公示收费清单和依据。

(十五)开展收费项目的清单。积极开展收费项目的自查处自纠,规范与检验检疫有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票据使用,坚决杜绝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不具备资质、只收费不服务的“红顶中介”。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会、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强化监督举报机制,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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