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广安府办函[2013]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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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安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广安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
广安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广安城市整体形象,打造高品质城市居住环境,决定对主城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整体布局,注重特色和品位,对金安大道、建安路、五福西路和城市出入口沿街建筑系统、道路综合系统、景观综合系统、城市家具等内容进行改造提档升级,彻底改变城区临街建筑立面风格混杂、立面要素不协调,道路交通组织混乱,人行道铺装材质单一、档次低廉,园林绿化色彩单调,景观照明无特色,广告店招凌乱,便民设施缺乏等状况,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集聚商气、人气,促进商贸繁荣,为市民创造更加靓丽的人居环境。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实施范围。金安大道、建安路、五福西路及城市四条主要入城通道。城北片区由广安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范围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内容。按照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执行。一是改造、清洗临街建筑立面,规范整治广告店招、空调室外器,拆除外置式防护栏、违章建(构)筑物;二是改造道路交叉口、优化交通组织,更换人行道地砖和树池,美化道路标识标牌;三是提升绿化档次,体现景观照明特色,添设道路沿线休闲座椅及便民设施等。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阶段(2013年7月25日—10月20日)。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建前期工作小组,及时确定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完成工程立项等前期工作。同时,为保证风貌整治设计方案的深度和质量,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临街建筑物原始设计资料的收集工作,对无法查找的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建筑物现状进行测绘,并按照测绘数据制作相关图文资料。要切实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衔接,督促设计单位在9月15日前提交质量高、效果好的初设方案,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9月30日前完成设计方案优化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综合整治施工图设计工作。
(二)预算招标阶段(2013年10月21日—11月15日)。由市财政局加快财评工作,力争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财政评审报告。同时,按照应急工程,采取固定价比选模式,完成施工队伍招标工作。招监、发改等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对施工队伍的选择给予大力支持。
(三)集中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6日—2014年5月31日)。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加强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主动协调解决阻碍施工进展的各种问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智勇牵头,组织招监、发改、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人员组成现场计量工作组,切实简化办事程序,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等情况,及时予以现场签证确认。由市财政局根据施工进度和需要,及时核拨工程资金。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督促加快工程进度。
四、职责分工
本次环境综合整治涉及住户多、范围广、情况复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及时对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立项和招投标监管工作,派员参与因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的现场核实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对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涉及所有工程项目的财政评审、工程资金筹集、核拨工作;派员参与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的现场核实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督办工作。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以及项目的组织实施、现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制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及正面引导工作。根据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负责制定城区公益LED显示屏整治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市城管执法局:根据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单位职能,负责制定拆除整治方案,在整治施工前完成整治建筑物有碍观瞻的外置式防护栏、户外广告、空调室外器、悬挂物和违章建(构)筑物的拆除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各管线产权单位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整治线路,翻新美化分支箱、配电箱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五福西路全线道路(含人行道)、雨污管网、路灯等项目实施全面升级改造。
市公安局:负责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及交管秩序维护;负责督促交警支队按照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方案,提出城市道路标识标牌的改造方案报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审核后实施。
市工商局:负责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内店铺经营业主的宣传动员和协调解释工作。
市民政局:按照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方案,负责制定楼宇门牌和道路路牌改造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市审计局:负责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审计工作,派员参与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的现场核实工作。
市地税局:根据施工范围,负责制定主城区因环境综合整治施工影响经营商家的核税、减税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市群众工作局:负责涉及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访群众的疏导解释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管理;按照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方案,制定整治范围内部分行道树的移植和修剪整形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
市政环卫处:负责亮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按照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方案,负责制定环卫设施和照明改造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
广安区政府:负责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做好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群众宣传发动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整治过程中的协调及群众疏导解释工作,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对外置式防护栏、广告店招、违章建筑、室外空调器的整治拆除工作。
各管线单位:按照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方案,对涉及需进行改造的管线,负责制定改造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
其他市级部门、中省企事业单位:对纳入本次实施范围内的市级部门、中省企事业单位临街建筑物,由产权单位负责按照统一规划设计要求自行出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对未纳入本次实施范围的临街建筑物,由产权单位对临街建筑立面悬挂物进行规范整治,对存在问题的立面进行粉刷、清洗或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实施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既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迎接小平同志110周年诞辰的需要,也是提升广安城市整体形象,打造高品质城市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意义重大。对此,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清醒认识,把本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务之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务必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密切配合。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单位多,工作交叉多,整治内容多。各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务必按时、保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安排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将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392986)。市招监、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抽派专人参与现场管理,对施工中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进行现场签证确认,确保整治工程顺利推进。
(四)逗硬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本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和考核考评,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够重视,行动缓慢、成效不明、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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