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地区第一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命名地区第一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报

阿行办发〔2014〕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启动了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各县(市、景区)高度重视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建设标准高、工作开展实、示范作用好的基层单位。地区应急办经过初步审核、实地查看和综合评估等程序,完成了第一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评估工作。地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将阿勒泰市解放路街道等16个基层单位命名为地区第一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希望被命名的单位以此为新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上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地区基层单位要向受表彰单位学习,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建设标准,确保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和谐阿勒泰做出贡献。

附件:地区第一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2014年9月23日

附件

地区第一批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阿勒泰市(3个):

解放路街道、解放路街道解放南路社区、阿勒泰市中心小学

吉木乃县(3个):

托普铁热克乡、吉木乃县直小学、新疆吉木乃广汇天然气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哈巴河县(3个):

阿克奇镇民主西路社区、阿克奇镇解放西路社区、新疆阿舍勒

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布尔津县(2个):

布尔津镇额河社区、国家电网新疆布尔津县供电公司

福海县(1个):

福海县初级中学

富蕴县(2个):

富蕴县中学、新疆白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青河县(2个):

青河县中学、阿热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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