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地区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意见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地区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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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地区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意见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3〕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地区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已经行署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关于促进地区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规范风能开发秩序,解决当前地区风电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地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打造自治区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阿勒泰地区是新疆九大风区之一,仅额尔齐斯河河谷风区面积就达4276平方公里,风能储量809.1万千瓦,技术开发量635万千瓦。同时,地区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光伏发电也极具潜力。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以打造自治区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为目标,大力发展风电、水电、光伏发电为重要支柱的绿色产业,争取自治区在电力外送通道、风电规划扩容、风电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推动地区风电快速发展。
二、做好地区风电规划修编工作
按照《额尔齐斯河谷风区风电规划报告》和《阿勒泰市、青河县、富蕴县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两个风电规划,地区计划到2020年实现风电装机100万千瓦。目前,地区建成、在建、完成核准风电装机规模已达85万千瓦(其中:已建成风电装机25万千瓦,在建25万千瓦,完成核准35万千瓦),占规划装机规模的85%,正在开展装机前期65万千瓦,亟待修编规划扩容。要全面启动地区整体风电规划修编工作,将优质风区和今后具有开发价值的低风速区共同纳入规划。同时,要加大兵地间联系对接力度,实现有效衔接。
三、实现风能资源价值最大化
地区风能资源丰富,但风能资源价值未能较好体现。同时,风能资源的开发依附于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稀缺性决定了风能资源开发的有限性。各县(市)要积极探索入股、认建、资源换产业等多种方式,通过风电场的转让与开发,充分体现风能资源的价值,并获取相应的收益,实现双赢。
四、逐步规范风电开发秩序
(一)各县(市)要按一个风电场由一家企业整体开发的原则,与风电企业拟定开发协议必须报行署审批。
(二)各县(市)每年2月前确定本地年度风电项目申请核准和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报地区发改委审核。
(三)各县(市)、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共同解决风电建设中电力接入、核准等问题,共同推动地区风电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着力解决风电并网难的问题
(一)加快准北750千伏输变电和丰延伸至阿勒泰工程,以及富蕴—青河、布尔津—吉木乃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形成新疆电网与阿勒泰电网间一回750千伏和多回220千伏送电通道,提高电网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
(二)加快华能福海2×35万千瓦热电联产、乔巴特52.4万千瓦水电站建设,提高系统调峰能力,促进风电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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