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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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
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自治区、地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协助行署指导和协调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各部门需要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建议;督促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处理工作;研究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其它重要问题,并向行署提出建议。
二、成员单位
联系会议由地区监察局牵头,会同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行署法制办公室、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等13个部门(单位)联合组成。联席会议成员由地区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需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地区监察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联络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
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系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单位),同时上报行署。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促进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组长:韩传江(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员:努克什·艾尼瓦尔(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罗新(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志国(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小新(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肯杰哈德力·阿布力哈孜(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叶尔江·木尔扎哈力(地区农业局纪检组长、副局长)
郭泉(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马志斌(地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郭省清(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马新成(地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玮(行署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泽玉(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努克什·艾尼瓦尔(兼),
联络员:吴让凯(地区监察局纠风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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