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进一步做好稳控物价工作总结的报告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报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进一步做好稳控物价工作总结的报告

博州政办发明电〔2013〕93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关于上报稳控物价工作情况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3〕232号)要求,现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进一步做好稳控物价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进一步做好稳控物价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3〕6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107号)精神,按照《关于上报稳控物价工作情况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3〕232号)要求,现将博州稳控物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1—9月,博州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为4.7%、5.2%、5.8%、5.5%、5.0%、5.3%、4.7%、4.5%、2.9%,平均上涨4.8%,高于全疆平均水平,价格水平居高。针对物价总体水平偏高的问题,博州采取了投放储备肉、建设平价菜店、发放价格补贴等一系列稳定物价措施,物价涨幅较年初有所回落。但受市场供求、成本推动、价格翘尾及区位因素的影响,消费品价格结构性上涨特点突出,食品类价格上涨9.2%,成为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其中牛羊肉价格涨幅较大,对城镇低收入群众生活影响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㈠食品类商品主要是牛羊肉、蛋类等食品价格涨幅较大。1—10月,羊肉(连骨肉)平均价格58.6元/公斤,同比上涨20.8%;牛肉平均价格59.1元/公斤,同比上涨34.9%;鸡肉(白条鸡)平均价格20.8元/公斤,同比下降4.55%;鸡蛋平均价格9.13元/公斤,同比持平。

㈡主要蔬菜品种涨幅居前,其他品种蔬菜也有不同程度上涨。1—10月,市场蔬菜价格升多降少:土豆平均价格4.35元/公斤,同比上涨33.3%;西红柿平均价格6.05元/公斤,同比上涨20%;胡萝卜平均价格3.8元/公斤,同比持平;圆辣子平均价格5.6元/公斤,同比持平;茄子平均价格7.25元/公斤,同比持平;大白菜平均价格2.65元/公斤,同比下降40%。

㈢牛羊肉、蔬菜价格呈现县域性特点。作为优质牛羊肉产区的温泉县,目前牛、羊肉价格均为60元/公斤,比博乐市58元/公斤的价格高出2元左右,比精河县59元/公斤的价格高出1元左右。蔬菜价格中,温泉县的主要蔬菜品种价格普遍比博乐市、精河县高。

㈣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呈现结构性上涨。价格上涨以牛羊肉、蔬菜价格上涨为主,而粮油、猪肉、鱼类价格则保持相对平稳。1—10月,面粉(特一粉)平均价格3.6元/公斤,同比上涨20%;大米平均价格5.8元/公斤,同比上涨9.1%;玉米粉平均价格4元/公斤,同比持平;葵花油平均价格13元/公斤,同比下降7.14%;猪肉平均价格28.6元/公斤,同比上涨7.1%;鱼类价格同比持平。

㈤造成物价总体水平偏高的主要因素。一是受国际和国内物价上涨影响,社会生产平均成本上升,2013年劳动力、农资、饲料及运输价格均较上年大幅上涨,价格传导机制致使牛羊肉、蔬菜等最终产品价格上涨,成本推动特点明显。二是牛羊肉、蔬菜等地产品产量有限。因草场载畜能力限制,近两年牲畜存栏增长不大,加上牛羊肉外调等因素,牛羊肉供给量相对偏紧,导致价格上涨。目前,博州80%以上的蔬菜从乌鲁木齐、伊犁等地运入,本地蔬菜大棚产量有限且品种单一,对蔬菜市场供给只能起到调剂作用,无法平抑物价。三是因价差因素,地区间活畜流动异常活跃,全州牲畜90%以上被调往乌鲁木齐或南疆等地,本地定点屠宰场屠宰量大幅下降,仅能维持本地基本需求。四是单位消费成本偏高。博州人口少,经济总量小,消费结构、消费方式以及消费总量的区域性特点鲜明,容易导致单位消费成本偏高,如温泉县各类商品库存多、周转慢,增加了经营成本,物价水平整体偏高。

二、稳定物价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㈠切实抓好“菜篮子”、“米袋子”工程,保障供应。一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2013年,全州共种植小麦18.6万亩、玉米70.6万亩、油料6.2万亩。认真落实各项农业种植补贴政策,提高粮食作物种植效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拨付500万元对小麦种植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市给予奖励。二是深入开展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活动,扩大蔬菜生产规模,全州共有日光温室2425座,已投入生产2202座,其中:果菜813座、叶菜485座、食用菌35座,在一定程度上调剂了州内蔬菜市场供应。三是积极做好夏粮收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四是保证农副产品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储备充足,生产正常,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五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实行“绿色通道”、降低运输成本的政策规定,有效降低了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

㈡积极开辟社区蔬菜副食品便民直销点,减少中间环节,平抑物价。目前,全州已建立蔬菜、肉类直销点23个。其中:精河县在已有的7个直销点基础上,增加了3个直销点和1个蔬菜配送中心,以低于市场价15%的价格销售蔬菜;节假日期间,以低于市场价10元/公斤的价格向市场投放储备肉。温泉县在县城及中心乡镇建成8个蔬菜、牛羊肉便民直销点,以低于市场价5%的价格销售蔬菜;节假日期间,以低于市场价5—10元/公斤的价格向市场投放储备肉。博乐市共有5个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以低于市场价5%的价格销售蔬菜;节假日期间,以低于市场价5—10元/公斤的价格向市场投放储备肉。

㈢认真落实物价上涨与补贴挂钩联动机制,补贴低收入群体。近年来,我州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缓解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1—9月,全州共有40余万人次享受补贴,补贴金额694.9万元。

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稳定节日市场价格水平。组织价监、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主要商品进行价格检查。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展联合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二是落实免收通行费政策。对所有公路收费站点开展政策宣传,并组织执法人员在节假日期间对各收费站进行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开展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接待游客,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是否严格执行旅游景点门票、区间车、停车费价格和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四是组织客运市场专项检查。将9月定为客运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月,严格要求各客运站和客运公司对照相关规定做好客运票价公示,并组织价监、交通运输、运管等部门,对全州8家客运站、9家客运公司和个体出租车客运服务收费、客运票价公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三、2013年第四季度及今后稳控物价工作安排

㈠强化“菜篮子”、“米袋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是大力实施“菜篮子”、“米袋子”工程,保障蔬菜、肉食品等主要商品的市场供应,把城市菜地最低保有量、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蔬菜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等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增强城市“菜篮子”供给能力。二是稳定市场价格,把抑制食品价格上涨作为稳控物价的重点,从增加生产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做好储备投放、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等方面入手,全力做好“稳物价、保供应”工作,让城乡居民吃上价格合理的“放心菜”、“放心肉”,确保完成稳定物价的目标任务。

㈡强化便民早晚市和蔬菜直销点、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疏导管理,努力降低农副产品物流成本。一是对自然形成的便民早晚市,加强管理,减免相关费用,并督促摊主做好摊点卫生管理。二是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在较大规模的社区附近,划出一定区域引导鼓励发展蔬菜直销点和社区便民服务点。三是积极培育扶持肉类、蔬菜连锁企业,鼓励与养殖大户、蔬菜生产大户开展直购直销,减少中间环节,使企业、农民和市民都得实惠。四是严格落实《关于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各项收费,畅通流通渠道,降低流通费用。五是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用电用水等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

㈢加快建立储备投放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肉、菜储备制度,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把握肉类、蔬菜收购、储存、投放三个环节,在收购价格、储备时间、肉品质量、投放价格、补贴机制等方面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确保建立长效储备投放机制。二是科学选择投放时机,准确把握储备肉类和蔬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周期,切实把握好投放时机、投放力度、投放节奏,实施反周期调节,确保牛羊肉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三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加大对冷库、保鲜库等储备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提高储备调控能力。建立健全储备肉滚动投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做好冬季蔬菜供求预测、组织调运、与蔬菜主产区的沟通衔接和商业储备等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蔬菜冷储设施及冷链体系,淡储旺供,保障节假日期间居民“菜篮子”价格相对稳定。

㈣大力扶持农区养殖业和城郊蔬菜生产,确保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建立常年“菜篮子”专业生产基地,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基地建设、生产服务、农资采购等。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方式,扩大城镇周边蔬菜大棚的规模,增加市场供应,提高设施农业利用率。加大投入补助,试行对菜农按种植面积进行补助政策。大力发展农区养殖业,加快发展牛羊养殖短期育肥,支持农区养殖大户加快牛羊育肥及周转,在养殖用地、项目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出台优惠措施。鼓励发展城郊奶牛养殖,重点扶持具有一定规模、有养殖积极性和养殖技术的大户发展。加强牛羊肉、副食品的卫生检疫,确保各族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㈤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提高社会保障标准,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本地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同步的目标。继续实施好城乡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物价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覆盖面。及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国家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等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补贴。组织开展好“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对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对人民生活相关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数据。节假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市场供应脱销断档和价格大幅波动,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价格管理,对权限内的政府指导价格或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审批。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价格监测,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物价上涨情况。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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