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和行办发明电(2013)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和各单位,各群众团体: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13〕74号)精神,现将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二、按惯例,从2013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上午9:30上班、13:30下班,下午16:00上班、20:00下班(北京时间)。

三、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重点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食品安全和交通出行等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节前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和清除交通运输、煤矿、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四、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巡防查控,确保24小时备勤值守。要进一步加强一线值班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如遇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请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将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表于4月28日前报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

(此文可在各新闻媒体播报)

和田行署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市区在建工地围挡广告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