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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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吐地行办传〔2012〕1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2〕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2年4月28日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明电(2012)1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随着天气转暖,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全面活跃,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容易发生,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更大压力。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之年。9月将举办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之后将迎来举世瞩目的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积极主动查找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加大力度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抓好交通安全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航、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对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严格安全技术检验、检查,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消除隐患。要结合节日安全生产特点,严格执行“三品”检查制度,坚决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行为,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加大对农用车辆载人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春季行车安全。各地要针对大风等天气情况,及时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各族群众安全出行、抢险救灾和各项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当前各矿山企业春季开工复验时期,各级安监、煤炭部门要严把复产安全验收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在抓好煤炭生产,确保煤炭供需平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各类生产煤矿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等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等各项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越层越界盗采行为,督促节后复产复工煤炭企业落实安全措施,严格复产验收,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地下矿山企业矿领导下井带班等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三是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力度。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检查。各级公安、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运输液氯、液氨等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防止发生中毒、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要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私藏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检查,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建设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三、深入扎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强化联合执法,彻底查处本地、本行业(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依法严惩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各地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督促检查活动,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曝光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现象反弹回潮的严重态势,努力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预报预警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春季大风天气多、天气干燥、气温变化异常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要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公路、铁路、民航、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预报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建设,及时做好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细化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的各类重特大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时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事故时,可先电话报告事故简要情况,后续报基本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不得瞒报、延报和谎报事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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