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理州质量兴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理州质量兴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大政办发〔2010〕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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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大理州质量兴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州质量兴州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大理州质量兴州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大理州质量总体水平,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以质量振兴推动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质量兴州战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富民强州为目标,以开展“质量兴县(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质量兴品”活动为载体,按照宏观经济发展质量与微观产品质量兼顾、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作用互补、质量管理与科技创新并举、源头治理与事后监管结合的工作原则,构建政府推动、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全州总体质量水平,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生态文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质量兴州战略的目标任务
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州质量工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完善。努力实现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工程质量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促进全州宏观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质量需求的实现。
(一)产品质量稳步提高。2012年,重要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十二五”末,重要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质量合格率持续上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1、重点产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到2012年,全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到2015年,全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州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检出率下降5个百分点;全州药品经营“守信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全州药品抽验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力争达95%以上。
2、三品认证数逐年提升,“大理”品牌效应显著。2012年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数达到190个以上,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云南名牌产品22个、云南省著名商标20个以上。2015年,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数达到250个以上,全州50%的食用农产品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80%上市销售的“菜篮子”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产品基地面积和产量比例分别达到60%和40%;力争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云南名牌产品25个、云南省著名商标45个以上。
3、稳步提高质量科技水平,促进全州检验检测水平能力的大幅提升。到2012年,全州累计申请专利数达1200件,累计获得专利授权数达850件;力争引进2名两院院士及长江学者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力争培育省技术创新后备人才及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2人;力争建立10个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使我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户,省创新型企业达到12户。
到2015年,全州累计申请专利数达1500件,累计获得专利授权数达1100件;力争引进4名两院院士及长江学者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力争培育省技术创新后备人才及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力争建立15个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州60%以上的县市建立具备资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力争使我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户,省创新型企业达到18户。
(二)工程质量全面提高。2012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得到有效保证,建筑节能减排全面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施工,改善住宅性能,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比率逐年提高。
到“十二五”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成效显著,普遍采用绿色施工,竣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100%达标,新开工建设工程95%以上执行节能环保标准,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比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三)服务质量显著提高。2012年,出台一批符合大理民族特色的服务业行业规范及标准,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功能有所增强,服务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和试点建设工作初见成效,示范、试点不少于20个,全州服务业社会满意度普遍提升。
到“十二五”末,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和试点建设成效明显,示范、试点达到50个;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分类管理覆盖率县城达100%,乡镇达80%以上,餐饮服务示范企业占参与企业总数的50%以上。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农村的新兴服务业基本形成规模,能较好地满足提高经济发展、增加城乡就业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全州服务业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环境质量明显提高。2012年,“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成果突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公众的环境权益切实得到维护,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的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州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节能减排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洱海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力争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城镇饮用水源地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要求的比例大于90%;城市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稳定在95%以上。
到“十二五”末,“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比重明显增加,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果。城市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稳定在97%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节能减排、能源再生、生态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提高,生态州建设成效显著;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高;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实施质量兴州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政府推动,全州12县市要全面启动开展“质量兴县(市)”工作。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从工业、农业、旅游方面树立示范典型;要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抓好落实各项质量工作。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质量兴业”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质量发展负主责,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制定行业质量发展规划,加强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学技术等手段,促进产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行业振兴。
(三)企业为主,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格标准生产,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以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质量控制能力、争创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争创品牌产品为主要内容的“两提升、两争创”活动,加强对产品质量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控制,确保质量安全。
(四)社会参与,大力推进“质量兴品”工作。要因地制宜,围绕大理州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在茶叶、乳业、核桃、旅游文化等项目上加大名牌创新力度,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质取胜,健全创新机制,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引领特色优势产业健康发展。
(五)强基固本,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工作。一是要全面推进实施大理州标准化发展战略,科学制定一批具有大理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规范和标准,把一些在旅游、文化、物流、生态环境保护上做得好的、成效显著的范例上升到标准、规范的层面上。同时,加强企业采标、标准化、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二是加快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支持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积极申报、建立省级和国家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完善与全州经济快速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技术检验检测机构;三是积极推动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质量信用体系管理机制,完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四是拓宽渠道加快质量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全州质量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四、明确职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质量兴州各主要成员和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兴州工作。
1、州发改委要把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质量兴州工作落实到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去。
2、州经委要按照质量兴州工作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让企业把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融入到企业文化里,落实在经营活动中;同时鼓励企业做出质量承诺。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加强监管工作,监督企业兑现承诺;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
3、州科技局要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加大质量科技普及力度,积极培育和引进质量科技人才,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增强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4、州财政局要根据质量兴州活动的工作需要,为开展质量兴州工作提供必要的财政经费支持。
5、州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健全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对建筑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注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建筑工程的应用,倡导绿色环保工程,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6、州商务局要大力推广服务标准化,以标准化理念规范服务业管理,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全力促进我州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大理州服务业整体水平。
7、州农业局以保障安全、推进标准、提高质量、树立品牌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联防联控等监管制度。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加强监测监管,扩大监测品种、范围、指标和频次,抓好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经济,继续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项目,积极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工作力度。
8、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切实做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基础性工作。支持和帮助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和积极开展原产地标记工作,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9、州工商局要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管理,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0、州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过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我州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1、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风险监测评估和药械监督抽查工作,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分类管理,深入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管理。争创越来越多的餐饮服务示范企业和药品经营“守信企业”。
12、州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强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我州核桃产业标准体系建设。
13、州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要结合大理州标准化发展战略,制定和出台一批富有大理特色的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认真贯彻服务质量标准,加快旅游饭店星级和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认证和推荐工作。
14、州政府新闻办、广电局、大理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质量兴州活动的重要意义,跟踪报道质量兴州工作进程,为质量兴州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5、州质监局要认真履行质量兴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同时开展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夯实计量、标准、特种设备、食品生产安全基础工作,抓好名牌产品的培育、推荐和管理,组织实施好全州“质量兴企”工作,积极开展打假治劣,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五、实施质量兴州战略的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质量兴州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州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实施质量兴州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质量兴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牵头负责全州质量兴州战略的实施和研究工作。州经委牵头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州农业局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州建设局牵头负责工程质量,州商务局牵头负责服务质量,州环保局牵头负责环境质量,五部门应成立相应的质量工作组,负责质量兴州战略各项主体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和评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绩效考核,对推进质量兴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督查,并实施行政问责。
(二)加大投入,创新激励机制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实施质量兴州战略的投入力度,安排必要的经费支持开展质量兴州工作。逐步加大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保证品牌战略推进、质量管理奖励、质量管理基础研究等专项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激励机制,制定鼓励和扶持企业优化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改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州政府设立“州政府质量管理奖”,每两年对在全州质量振兴和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至3户企业进行奖励,每户奖励10万元,对主要管理者奖励2万元。州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设立质量兴州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质量兴州活动中各项奖励、质量兴州评价指标的制定和质量竞争力指数的研发等各项质量工作支出。各县市政府也应设立相应的“政府质量管理奖”,单列质量兴县活动专项经费,推动质量兴州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加快步伐,健全法制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针对我州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营建良好质量发展法制环境。
(四)注重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大理州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开辟专刊、专栏、专题,宣传质量兴州工作亮点,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在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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