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加快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加快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文政发〔2009〕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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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加快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政发〔2009〕7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文山州加快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文山州加快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在建二级公路建设的通知》精神,抢抓机遇,举全州之力,加快我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步伐,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州人民政府与省公路局签订的合作建设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协议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全州二级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州交通建设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投资力度,全力推进全州交通特别是农村公路和高速公路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截止2008年底,全州8县仍有5个县未通高等级公路,交通运输网络不健全,物流枢纽设施不配套和运输成本偏高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直接制约了全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此,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以及省政府全面加快全省二级公路建设步伐的重大机遇,举全州之力,切实加快我州与省公路局合作建设的文山至天保(含兴街至西畴联络线)、文山至都龙、珠街至广西西林界三条四段二级公路(全长386公里)的建设,在我州公路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对当前扩大投资规模、促进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原则,开展好工作
我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将围绕六条原则开展工作:一是明确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则;二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分县负责的原则。三是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州县责任,部门责任,包干限时办结的原则。四是简化审批手续,特事特办,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如期开工建设的原则。五是奖惩兑现,实行责任问责的原则。六是营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安全优质廉洁如期建成的原则。
三、建设任务及时限
(一)建设任务
我州纳入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在建和新建的项目为:文山至麻栗坡至天保(含兴街至西畴)178.88公里、文山至马关至都龙99.44公里、珠街至广南至广西西林界108公里,共计386公里,总投资34亿元。根据州人民政府与省公路局签订的合作建设协议,各县城过境路段的路基工程由所在县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省公路局每公里补助200万元,除县城过境路段外全部由省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含县城过境路段的路面工程)。
(二)建设时限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时限要求,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建成:一是2009年9月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二是2009年10月开工建设;三是确保在2011年5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一)州人民政府的职责
1.组织协调项目建设中的各项工作,指导督促各有关县、州级各有关部门履行好与省公路局签订的合作建设协议。
2.协调督促筹措征地拆迁经费及部分建设资金(各专业报建前期经费)。
3.督促指导涉及县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督促州级各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土地预审、土地报建、压覆矿产、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及现场查验、水土保持、文物古迹调查、地震公共安全评估等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并获准许可。
4.加大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实行责任落实问责制。
5.与有关县及州级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落实奖惩。
(二)相关县人民政府的职责
1.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的保障工作,征迁工作必须于2009年9月底前完成。
2.负责组织实施县城过境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并负责承担按设计路基宽度除省公路局每公里补助200万元不足部分的资金筹措。若县城过境公路需按城市道路加宽,加宽部分的资金由涉及县承担,完成时限与涉及的项目同步。
3.按设计要求负责无偿提供砂石料场。
4.负责宣传、发动、教育施工沿线群众支持公路建设,调处各类矛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社会稳定和工程顺利完成。
(三)州级有关部门的职责
1.州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的报批等工作。
2.州交通局
(1)负责当好州委、州政府的参谋,加强与省公路局和三个项目建设指挥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州人民政府与省公路局签订的合作建设协议落到实处。
(2)负责牵头会同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州发改委在2009年8月底前提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建议报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3)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4)负责检查指导县城过境公路建设质量和进度的管理工作。
3.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预审、土地报件、压覆矿产、地质灾害评估编制及报批工作,并获准许可。
4.州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获准许可。
5.州林业局:负责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现场查验等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获准许可。
6.州水务局: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获准许可。
7.州文化局:负责文物古迹调查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获准许可。
8.州地震局:负责地震公共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并获准许可。
9.州城乡开发投资公司:负责文山至马关至都龙和珠街至广南至广西西林界两条二级公路建设的贷款承贷。
10.州公路建设投资公司:负责文山至麻栗坡至天保(含兴街至西畴)二级公路建设的贷款承贷。
11.州农业银行:负责支持文山至马关至都龙二级公路建设贷款。
12.州建设银行:负责支持文山至麻栗坡至天保(含兴街至西畴)二级公路建设贷款。
13.州信用联社:负责支持珠街至广南至广西西林界二级公路建设贷款。
14.其它各金融单位要积极争取支持项目建设。
(四)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电视信息网络等部门的职责
要积极支持公路建设,按征迁时限要求,主动拆迁所涉及的管线,拆迁费用按州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不得以征迁为名改造提升线路等级,加大建设成本。
(五)文山公路管理总段的职责
按省公路局批准成立的3个项目建设指挥部及时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所有路段在2009年10月开工建设。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每月按时向州人民政府和省公路局上报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顺利按时完成,按照州委的要求,州政府决定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金融的副州长、涉及较为重要的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文山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交通局,并分设六个工作组,明确职责、任务和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我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步伐提供有力保障。文山、西畴、麻栗坡、马关、广南县也要相应成立由县委书记负总责,县长抓落实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强有力的队伍按时限要求完成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和县城过境公路的路基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施工环境保障等工作。州级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部门责任的落实。
(二)强化督促检查。州级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督促检查组,要对照《实施方案》适时对项目建设进展、部门责任落实、资金筹措等工作进行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各有关县、州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把所承担的工作抓紧抓实。
(三)实施责任奖惩。为保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州人民政府将与各有关县、州级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筹措资金,严格奖惩。
(四)落实行政问责。抓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事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有关县、州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真负责抓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由此导致工程进展缓慢、停工,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造成不能按省政府确定时限完成建设任务、债务不能锁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并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各有关县、州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强化协调配合,齐心合力,加快全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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