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办函〔2014〕3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8号)精神,切实做好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8号),现就我厅与仙居县横溪镇九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我厅帮扶仙居县横溪镇9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工作的目标:协助仙居县、横溪镇党委政府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到2017年完成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使结对村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村集体经济有较大发展,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二、结对帮扶村基本情况

我厅结对的9个村,共778户农户,2669人,其中:低收入农户353户,低收入人口1285人。

村名

总户数

总人口数

低收入农户数

低收入农户人口数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结对单位(处室)

1

金村村

68

230

37

123

5679

省地环院、储量处、地环处

2

新罗村

109

370

55

186

6800

省统征办、耕保处、地籍处

3

茶坑村

51

203

20

91

4556

省国土资源执法总队、利用处、开发处

4

西坞村

108

385

45

185

7729

省土地整理中心、调控处、审批处、规划处

5

逢仙桥村

134

516

50

197

5400

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计财处、法规处(裁决办)

6

支阿村

60

202

36

131

6958

厅职工医院、地勘处、执法局

7

龙岙村

70

180

30

82

4451

厅后勤服务中心、监察室、工会

8

秧田村

82

275

40

162

6458

省地调院、办公室、从事处

9

银地村

96

308

40

128

4420

厅信息中心、机关党委、科教处

合计

778

2669

353

1285

5828

三、结对帮扶工作任务分工

为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结对帮扶任务,充分发挥厅机关各处(室、局)职能作用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人才、信息、资金等优势,这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由厅计财处、机关党委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共同负责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具体帮扶项目和资金。

计财处、机关党委职责:负责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联络。与仙居县横溪镇共同研究拟定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年度帮扶项目建议;负责安排仙居县横溪镇帮扶跨村项目资金;协调结对帮扶工作跨处室、跨事业单位有关事宜;督促检查帮扶工作和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我厅与省扶贫办和团组其他帮扶单位的联络工作。

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的职责:具体负责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具体帮扶项目和有关资金。一是帮助结对村共同谋划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思路;二是调查了解结对村低收入农户状况;三是商定帮扶项目,重点发展农户直接得益、得实惠和能够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项目;四是会同当地镇、村将帮扶项目分解落实到低收入农户;五是帮助、支持结对村抓好项目实施和指导、服务工作。

四、帮扶项目要求

本轮结对帮扶工作,以帮扶项目为抓手,以辅助结对村实施好帮扶项目为主要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帮扶项目的产生。

各结对村提出帮扶项目建议,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在建议项目中选择效益大、具可操作性的项目,作为结对帮扶项目。项目选定落实后,由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配合结对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必须具有明确的时间进度、具体要求和绩效目标,报计财处和机关党委备案。

(二)帮扶项目的选择原则。

一是优先考虑具有造血功能的项目。为实现本轮帮扶目标,首先应当着力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高产农业(林业)、多种经营、转移就业类的项目,以提高结对村自身经济发展活力,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尽早脱贫致富。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项目,可以适当考虑。

二是优先考虑已有生产加工经验和能力的项目。仙居县横溪镇发展杨梅生产已有一定的生产基础、种植技术和经验,发展生态农业、林业有较大的发展潜力,饲养土鸡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点,也有一定的基础,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在选择项目时,应尽量考虑当地已经有一定生产基础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和发展。

三是优先考虑符合结对村实际的项目。在选择项目时,要区别情况,结合结对村产业实际、自然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帮助劳动力就地创业或转移就业。

四是优先考虑能够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的项目。许多低收入农户普遍存在不能充分就业,应优先考虑能增加就业的项目,促进低收入农户扩大就业、增加收入。

五是优先考虑具有规模效应的项目。优先发展同时适合若干个结对村共同发展、共同受益、共同创业致富的帮扶项目,形成规模效益,提高结对帮扶的整体效果。

(三)帮扶项目的实施。

帮扶项目选定落实后,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全力支持,主动帮助结对村搞好项目规划计划和具体实施。厅直属各事业单位每年为结对村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帮扶资金,支持帮扶项目。同时,对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要随时跟踪、监督检查,积极帮助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帮扶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到结对村蹲点调研,开展帮扶工作。蹲点情况、结对帮扶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和扶贫成效等情况要及时报厅计财处和机关党委。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市区在建工地围挡广告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