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办函〔2014〕36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8号)精神,切实做好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结对帮扶仙居县横溪镇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8号),现就我厅与仙居县横溪镇九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我厅帮扶仙居县横溪镇9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工作的目标:协助仙居县、横溪镇党委政府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到2017年完成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使结对村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村集体经济有较大发展,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二、结对帮扶村基本情况
我厅结对的9个村,共778户农户,2669人,其中:低收入农户353户,低收入人口1285人。
序
号
村名
总户数
总人口数
低收入农户数
低收入农户人口数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结对单位(处室)
1
金村村
68
230
37
123
5679
省地环院、储量处、地环处
2
新罗村
109
370
55
186
6800
省统征办、耕保处、地籍处
3
茶坑村
51
203
20
91
4556
省国土资源执法总队、利用处、开发处
4
西坞村
108
385
45
185
7729
省土地整理中心、调控处、审批处、规划处
5
逢仙桥村
134
516
50
197
5400
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计财处、法规处(裁决办)
6
支阿村
60
202
36
131
6958
厅职工医院、地勘处、执法局
7
龙岙村
70
180
30
82
4451
厅后勤服务中心、监察室、工会
8
秧田村
82
275
40
162
6458
省地调院、办公室、从事处
9
银地村
96
308
40
128
4420
厅信息中心、机关党委、科教处
合计
778
2669
353
1285
5828
三、结对帮扶工作任务分工
为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结对帮扶任务,充分发挥厅机关各处(室、局)职能作用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人才、信息、资金等优势,这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由厅计财处、机关党委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共同负责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具体帮扶项目和资金。
计财处、机关党委职责:负责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联络。与仙居县横溪镇共同研究拟定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年度帮扶项目建议;负责安排仙居县横溪镇帮扶跨村项目资金;协调结对帮扶工作跨处室、跨事业单位有关事宜;督促检查帮扶工作和帮扶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我厅与省扶贫办和团组其他帮扶单位的联络工作。
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的职责:具体负责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具体帮扶项目和有关资金。一是帮助结对村共同谋划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思路;二是调查了解结对村低收入农户状况;三是商定帮扶项目,重点发展农户直接得益、得实惠和能够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项目;四是会同当地镇、村将帮扶项目分解落实到低收入农户;五是帮助、支持结对村抓好项目实施和指导、服务工作。
四、帮扶项目要求
本轮结对帮扶工作,以帮扶项目为抓手,以辅助结对村实施好帮扶项目为主要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帮扶项目的产生。
各结对村提出帮扶项目建议,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在建议项目中选择效益大、具可操作性的项目,作为结对帮扶项目。项目选定落实后,由各处(室、局)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配合结对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必须具有明确的时间进度、具体要求和绩效目标,报计财处和机关党委备案。
(二)帮扶项目的选择原则。
一是优先考虑具有造血功能的项目。为实现本轮帮扶目标,首先应当着力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高产农业(林业)、多种经营、转移就业类的项目,以提高结对村自身经济发展活力,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尽早脱贫致富。对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项目,可以适当考虑。
二是优先考虑已有生产加工经验和能力的项目。仙居县横溪镇发展杨梅生产已有一定的生产基础、种植技术和经验,发展生态农业、林业有较大的发展潜力,饲养土鸡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点,也有一定的基础,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在选择项目时,应尽量考虑当地已经有一定生产基础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和发展。
三是优先考虑符合结对村实际的项目。在选择项目时,要区别情况,结合结对村产业实际、自然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帮助劳动力就地创业或转移就业。
四是优先考虑能够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的项目。许多低收入农户普遍存在不能充分就业,应优先考虑能增加就业的项目,促进低收入农户扩大就业、增加收入。
五是优先考虑具有规模效应的项目。优先发展同时适合若干个结对村共同发展、共同受益、共同创业致富的帮扶项目,形成规模效益,提高结对帮扶的整体效果。
(三)帮扶项目的实施。
帮扶项目选定落实后,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全力支持,主动帮助结对村搞好项目规划计划和具体实施。厅直属各事业单位每年为结对村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帮扶资金,支持帮扶项目。同时,对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要随时跟踪、监督检查,积极帮助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帮扶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到结对村蹲点调研,开展帮扶工作。蹲点情况、结对帮扶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和扶贫成效等情况要及时报厅计财处和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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