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海洋旅游综合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舟政办发(2011)30号
颁布日期:2011-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海洋旅游综合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群岛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委〔2011〕2号)精神,经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海洋旅游综合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责任,创新举措,把握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1年度海洋旅游综合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一、深度开发海洋旅游新业态新产品

(一)加快建设特色海洋旅游区。

--观音文化体验区

1.开展朱家尖各版块控规编制工作,完成“自在岛”控规及建设方案。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2.做好《印象普陀》的运营推广。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3.开工建设世界佛教论坛会址。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市民宗局。

4.办好2011舟山群岛•中国普陀山南海观音文化节,办好系列“千人斋”活动。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市民宗局。

6.做好宝陀讲寺、万佛宝塔开光仪式并对外开放。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普陀山管委会、市公安局。

7.完成天福庵景区恢复工程。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市民宗局。

8.以福泉庵为试点,启动全山寺院分类定位规划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9.策划启动普陀山前山文化景区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

--港城景观游览区

10.提升沈家门夜排档游览景观,办好“中国海鲜大餐争霸赛”等美食活动,开展渔港游览活动。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11.完成定海中大街海洋文化休闲街一期工程,启动项目二期祖印寺延伸段建设。

责任单位:定海区人民政府、市民宗局。

12.完善西堠门大桥风景区配套设施,完成鸟岛远程观光台工程和册子海景排档,提升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定海区人民政府。

13.继续实施东沙古镇整体改造工程,分期推进街区、院落建设。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14.开工建设海尚风情一条街,完成岱山新区夜排档项目并开业。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15.完成鲁家峙“创意岛”规划方案,力争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16.全面启动东港渔人码头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17.逐步拓展嵊泗洋山港工业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嵊泗县人民政府。

18.加快临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旅游、文化旅游发展。

责任单位:新城管委会。

19.完善主要旅游景区连接中心城镇的旅游交通道路建设,升级改善旅游客运车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典岛村乐居区

20.继续推进普陀白沙、朱家尖筲箕湾、桃花乌石子、东极庙子湖、岱山凉峙、嵊泗田岙、会城岙、石柱等经典岛村休闲度假综合体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岱山县人民政府、嵊泗县人民政府。

21.大力推进渔家精舍、石屋精舍等家庭旅馆建设,规范提升渔(农)家乐旅游,继续做好特色旅游村(点)及星级经营户评定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渔农办。

22.加快建设定海马岙“海岛第一村”、茶人谷生态旅游区、南洞太阳谷等海岛农家乐项目。

责任单位:定海区人民政府。

23.继续建设一批省级、市级休闲渔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滨海综合度假区

24.推进朱家尖东沙高星级旅游度假酒店群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25.完成朱家尖南沙广场综合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26.加快大平岗体育公园建设,力争在上半年正式运营,引进国际管理集团,举办国内外赛事。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27.积极推进朱家尖大桥南部体育公园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普陀区人民政府。

28.开工建设桃花岛塔湾综合度假区。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29.开工建设桃花岛悬鹁鸪岛体育休闲公园。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30.完成岱山秀山秀水湾旅游度假村酒店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温泉、游艇、体育公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31.完成建设岱山秀山南沙嘉年华、小九子星海绿苑等海景房产项目,推进“三圣湾”度假村、九子玫瑰园、七星胜景金沙湾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32.启动秀山畚斗山整岛旅游开发。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33.完成建设岱山双合东方蜜月城堡项目三期工程。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34.完成建设南长涂旅游度假项目并对外开放,抓紧建设嵊泗徐公岛、基湖沙滩度假旅游项目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嵊泗县人民政府。

--岛屿会所休闲区

35.加快推进砚瓦岛二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36.继续开展普陀西峰岛、岱山大西寨岛,普陀山豁沙山岛等会所休闲旅游项目招商工作。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岱山县人民政府、普陀山管委会、市招商局。

37.启动朱家尖羊峙山岛会所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海岛生态示范区

38.研究论证普陀葫芦岛、青浜岛、嵊泗嵊山岛-枸杞岛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岛。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嵊泗县人民政府。

39.规划保护普陀中街山列岛、嵊泗马鞍列岛等一批生态旅游岛屿。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嵊泗县人民政府、市旅游委。

40.推进绿色饭店、生态旅游区建设,加大旅游饭店、旅游景区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提倡推广低碳环保技术。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管委会、新城管委会。

41.建设安期峰(东景区)国家公园,开工建设塔湾武侠休闲街并完成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乌石子村传统渔村公寓式酒店,开展别墅会所酒店等项目招商。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42.积极推进朱家尖大青山生态公园、秀山湿地公园、定海石礁生态农庄、嵊泗五龙原生态蓝色海岸休闲旅游度假带等生态旅游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3.推进旅游景区、道路两侧复绿工程。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44.推进城市森林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二)精心打造时尚海洋旅游基地。

--邮轮旅游基地

45.开工建设舟山群岛国际邮轮码头(对台直航客运码头)。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市港航局、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

46.积极做好赴日韩或台湾邮轮直航及邮轮多点挂靠工作。

责任单位: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市旅游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台办、市口岸海防打私办、市港航局、舟山海关、舟山检验检疫局、舟山海事局、舟山边检站。

47.加快建设朱家尖石牛港至大青山公路(纵二路),连接国际邮轮码头。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游艇旅游基地

48.完善定海南部诸岛环游活动及定海港夜游活动。

责任单位:定海区人民政府。

49.提升“普陀之星”群岛环游及沈家门港夜游项目,确保沈家门游船码头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50.完成建设普陀蓝堡国际游艇会,启动建设桃花岛游艇俱乐部,加快建设定海凤凰岛游艇俱乐部。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定海区人民政府。

--海钓旅游基地

51.完成白沙“钓岛”三期工程,提升旅游服务功能,构建快捷、舒适的海上旅游交通体系。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

52.完成东极庙子湖海钓基地原石滩景区二期工程建设,继续深化青浜景区总体开发方案,适时启动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53.继续推进白沙岛海洋牧场项目建设,实施增殖放流。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普陀区人民政府。

54.完善提升普陀朱家尖岛、桃花岛、岱山秀山岛、嵊泗泗礁岛等一期海钓基地,组合包装特色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岱山县人民政府、嵊泗县人民政府。

55.办好首届中国海钓游艇展及全国海钓精英赛。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普陀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康体旅游基地

56.策划实施册子岛椅子湾F3大众赛车基地项目。

责任单位:定海区人民政府。

57.启动朱家尖帆船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普陀区人民政府。

58.完善秀山泥疗保健旅游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59.建设完成岱山鹿栏晴沙运动康体基地一期项目。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60.论证开展攀岩、蹦极、野外探险等极限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禅修旅游基地

61.积极推进普陀山观音文化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和国家非物质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62.适时扩展禅修体验游活动场所,推进中国佛学院教育学院及宝陀讲寺等禅修体验游基地建设,丰富活动内容,力争禅修体验参加人数比2010年增加100%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普陀山管委会。

63.普陀山佛教博物馆对外开放,策划实施观音宝像全球征集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普陀山管委会。

64.完成长生庵素斋馆工程(二期)。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普陀山管委会。

65.研究启动普陀山佛教音乐馆项目。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普陀山管委会。

66.完善普陀山游步道工程。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

67.加快普陀山妙庄严路沿途景观及百步沙滨海景观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

二、加快提升海洋旅游目的地服务水平

(一)构建多级海洋旅游门户。

68.推进朱家尖慈航广场建设,完成项目二期工程,开工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力争开工建设若干个经济型酒店。

责任单位: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普陀区人民政府。

69.深入研究普陀山正山门购票、检票系统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功能整合课题,适时启动正山门外移工程。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委、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市旅游委。

70.筹划建设舟山在南京、苏州的旅游交通集散中心。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交通运输委。

71.加快建设定海盐仓、嵊泗沈家湾、岱山高亭的旅游客运集散中心,积极发挥新城、普陀旅游集散中心作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城管委会。

(二)推进海上旅游交通“公交化”。

72.启动普陀山客运码头改造工程、朱家尖蜈蚣峙码头改造工程和三江客运大楼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普陀山管委会、市港航局。

73.增加普陀旅游金三角水上客运航班密度,更新船舶,提升舒适度。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

74.提升三江码头至岱山高亭、大衢、长涂、秀山的水上客运航线,更新船舶,加密航次。

责任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

75.提升小洋山、泗礁至嵊山-枸杞旅游交通。

责任单位:嵊泗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委。

(三)创新海洋旅游标准化体系。

76.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海洋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区,探索制定海滨浴场、海钓、游艇、海洋海岛气象等新业态标准。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旅游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

77.推进浙江海中洲旅业有限公司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质监局。

78.制定实施《舟山市休闲渔船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79.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继续推进星级旅游饭店、A级景区、星级餐馆、星级旅行社评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管委会、新城管委会。

80.继续完善旅游服务设施英文标识标牌、旅游景区标识标牌。

责任单位:市外侨办、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81.建立健全旅游景区景点门票网上销售系统。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行旅游景区“轮休”、“限流”制度。

82.研究制定并实施普陀山香会期、重大节假日游客限量方案。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

83.继续实施对洛迦山旅游景区的限流制度。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

84.完成普陀山“数字景区”一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

(五)完善海洋旅游特色要素。

85.启用朱家尖慈航广场旅游商品市场。

责任单位: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

86.规范提升现有旅游商品市场,完善特色旅游纪念品专卖店和大型综合商场旅游购物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7.鼓励研究、设计、生产具有舟山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积极参加旅游商品评选、开发设计大赛以及旅游服装服饰赛博会。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商务局。

88.力争郦城开元大酒店、海中洲国际广场、秀水湾大酒店、洋城大酒店对外营业;加快建设定海威尔仕大酒店、滨海国际大酒店、普陀温德姆至尊豪庭酒店、丽笙大酒店、阿鲁亚大酒店、岱山丽都国际大酒店、蓬莱山庄、日达广场酒店、海中洲宝盛大酒店等高星级饭店,开工建设一批特色主题酒店。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市旅游委。

89.加大经济型连锁酒店、汽车旅馆的招商引资力度。

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90.积极争创一批市级以上餐饮名店、烹饪名师、海鲜名品。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91.加强饭店业、餐饮业的环境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积极创新海洋旅游品牌营销模式

(一)整合资源,强化品牌优势。

92.策划实施“舟山群岛”统一的VI系统。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93.策划实施在长三角地区举办系列旅游招商、宣传推介活动。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管委会。

94.整合旅游营销资源,确定旅游形象口号,在主要电视媒体作整体旅游品牌宣传。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管委会。

95.在沥港、蜈蚣峙等市内主要旅游集散地投放大型户外旅游广告,延长游客逗留时间。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

96.在长三角地区及福建省等主要客源城市,策划建设“舟山群岛旅游形象推广中心”,在市内主要旅游集散地建设统一的“舟山群岛旅游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二)接轨市场,创新营销方式。

97.加大普陀山旅游品牌对台促销力度,组织专题旅游推介活动,进一步拓展台湾客源市场。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市台办、市旅游委。

98.联合航空公司推出大陆?台湾“自由行”活动,实现机票、酒店、旅游“一票通”。

责任单位:市民航局、市旅游委。

99.在华南地区、华北地区航机上主打“禅修之旅”产品。加密厦门、泉州航班,形成合理的航班结构。

责任单位:市民航局、市旅游委。

100.争取开通舟山至无锡至北京的空中航线,组织专题营销活动,开拓苏南和北方旅游市场。

责任单位:市民航局、市旅游委、普陀山管委会。

101.加大网络营销力度,制定网络营销方案,开设海洋旅游博客和论坛。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102.做活区域合作文章,重点推进舟山与上海、杭州、宁波等大中城市互动,积极参与长三角旅游高峰论坛联盟、浙东南旅游联合体旅游合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三)借机造势,提升品牌形象。

103.合力办好2011舟山群岛?中国海洋文化节.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4.办好第十三届中国(舟山)国际沙雕节。

责任单位:普陀区人民政府。

105.办好第三届中国普陀山佛教用品博览会。

责任单位:普陀山管委会、市民宗局。

四、深入推进海洋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创新旅游管理体制。

106.进一步完善旅游机构设置,建立健全风景、旅游一体化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旅游委、市住建委。

107.建立旅游项目联合会审例会制度。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

108.提升发展行业协会,将市旅行社协会、市饭店餐饮行业协会整合为市旅游协会的分会,新组建相关旅游专业分会,实施统筹运作,强化行业自律。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二)争取旅游开放政策。

109.着手研究论证水上飞机、岛际直升机等快捷交通项目,在培训私人飞机飞行员、组建飞行俱乐部等方面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航局。

110.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力争引入国际航线或开拓境外包机业务。

责任单位:市民航局。

111.着手研究在朱家尖、小洋山区域规划免税商店,适时启动建设。

责任单位:市口岸海防打私办、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市旅游委、市商务局、舟山海关、普陀区人民政府、嵊泗县人民政府。

112.启动探索国际游客购物离岛退税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旅游委、市口岸海防打私办、舟山海关。

113.研究建设舟山保税旅游小商品交易区或对台商品交易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普陀区人民政府。

114.争取更大范围的口岸开放政策。

责任单位:市口岸海防打私办。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

115.加快推进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整合上市工作。

责任单位: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公司、普陀区人民政府、普陀山管委会、市发改委(上市办)。

116.进一步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旅游项目的信贷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行、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逐步完善配套机制。

117.根据旅游业发展形势,对相关旅游业扶持政策作进一步优化调整。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财政局。

118.深入推进旅游经济强镇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委、普陀区人民政府、岱山县人民政府、嵊泗县人民政府。

119.编制完成舟山市海洋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120.编制完善重点旅游区域发展规划、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策划。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管委会、新城管委会。

(五)推进旅游国际化。

121.着力引进大型国际旅行社、国际品牌酒店管理集团进驻舟山。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22.在旅游研究、赛事组织方面,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23.加大对境外客源市场营销力度。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五、加强旅游发展保障措施

(一)营造合力兴旅氛围。

124.做好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舟山群岛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动员大会的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125.明确市级旅游重点项目,跟踪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情况,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旅游委。

126.推进依法治旅,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旅游投诉机制;加强旅游安全宣教和检查力度,切实落实旅游安全责任。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普陀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人才强旅工程。

127.进一步深化与大专院校的全方位合作,加强海洋旅游课题研究,培养一批海洋旅游紧缺型人才。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128.举办多种形式的旅游人才招聘活动,扩大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129.在旅游行业内开展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130.做好旅游企业、涉旅乡镇、村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的相关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2011年度海洋旅游综合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旅游接待人数

旅游总收入

旅游投资完成额

(亿元)

重特大

安全事故

(件)

旅游责任事件

投诉率

(件/百万人次)

人数

(万人次)

增幅(%)

其中:入境游

人数(万人次)

增幅

(%)

收入

(亿元)

增幅

(%)

定海区

450

18

6.3

14

31.4

20

3.3

0

6

普陀区

1026

14

12.4

12

72.7

16

8.0

0

8

岱山县

226

18

3.1

14

15.4

20

7.1

0

5

嵊泗县

222

18

1.2

12

14.9

20

4.0

0

5

普陀山

管委会

536

12

5.8

10

30.6

14

0.6

0

10

舟山群岛旅游开发公司

1.0

合计

2460

15

28.8

13

165

17

24

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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