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衢政发〔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4年,各县(市、区)政府认真按照《衢州市2014年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植物检疫防疫、森林消防、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防汛防旱等农村公共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各县(市、区)自查、各相关指挥部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龙游县政府、江山市政府、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在2014年动物防疫、植物检疫防疫、森林消防、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防汛防旱工作中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再接再厉,高度重视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农村公共安全责任制,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安全工作管理和应急水平,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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