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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衢政发〔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4年,各县(市、区)政府认真按照《衢州市2014年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植物检疫防疫、森林消防、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防汛防旱等农村公共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各县(市、区)自查、各相关指挥部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龙游县政府、江山市政府、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在2014年动物防疫、植物检疫防疫、森林消防、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防汛防旱工作中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再接再厉,高度重视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农村公共安全责任制,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安全工作管理和应急水平,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4日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