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对外经贸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6-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6〕7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对外经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加快发展对外经贸工作,针对我市当前对外经贸工作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现将加强和改进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理顺对外经贸工作的领导管理体制

1、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加强对外经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必要的机构,要有一名领导统一分管对外经贸工作。各县(市)、区没有设置专门对外经贸机构的必须指定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可以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作为县(市)、区政府管理对外经贸工作的职能部门。

2、市直各委、办、局要根据对外经贸工作伪实际需要,没有设立外经贸处的,必须指定有关处(室)兼管,责成专人负责,切实把对外经贸工作开展起来。

二、强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工作

3、招商引资信息工作,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工作由市计委和市。外经贸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和授权审批利用外资项目的4个县(市)、6个城区和4个开发区以及市经贸委、建委、商委等l7个单位,也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形成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4、建立和完善项目信息储备库。市计委和市外经贸局要联合建立项目信息总储备库,有审批权的l7个单位要建立分储备库,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联网,形成较完善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各级储备库要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备输送、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选出的重点项目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国际通则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达到预可研的程度。

5、充分发挥项目信息的招商引资作用。要千方百计把我市重点项目输入国际投资信息网络,与国际投资体系接轨。要充分利用我市海外布点、驻国外办事机构、各种出国团组、出国留学人员、华侨等及与外商交往的机会,把项目信息带出去,积极进行招商引资;主动联系国外大商社、大财团、跨国公司及其驻华机构,进行叩门招商;充分利用举办电影节、国内外洽谈会等载体,开展大型招商引资活动。

三、加强三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工作

6、市外经贸局是全市三资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是对三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带有普通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关于三资企业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和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解决重点问题;负责三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7、l7个授权审批单位,按现行管理体制,归口综合管理本系统、本部门所属三资企业。主要负责合同、章程履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了解和掌握三资企业各方的出资情况;帮助三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及合同纠纷;及时将利用外资项目的各种统计报表报市统计局,并抄报市外经贸局。

8、各三资企业的主管部门要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中国合资者的政府主管部门就是合营企业的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掌握所属三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三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搞好服务;认真处理三资企业的投诉;依法保证三资企业进行自主经营。

四、落实对外经贸目标责任制

9、为了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积极作用,共同承担全市对外经贸工作任务,从1996年起,根据市计划部门的安排,在协调的基础上,每年将我市年度对外经贸指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开发区。各单位要把所承担的指标作为本部门年度的任务,与市政府签定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年终由市政府统一进行考核。

五、全市对外经贸指标实行属地统计

1O、根据国家《统计法》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外经贸的统计工作,从l996年开始,对全市对外经贸指标实行属地统计。

1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包括市属和中、省直)所开展的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项目和三资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指标,均列入对外经贸指标统计范围之内。

l2、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对外经贸统计工作,市外经贸局协助市统计局做好统计工作。授权审批的17个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对外经贸指标的审查、汇总、报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保证对外经贸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成员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市区在建工地围挡广告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