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文号:鸡政发〔2006〕 64号
颁布日期:2006-1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鸡政发〔2006〕6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鸡西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鸡西市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边境城市,全市有37个少数民族成份。人口近12万人。全市有4个朝鲜族乡,43个朝鲜族聚居村。为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民族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宏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大力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族教育,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努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全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实际出发,重点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使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各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综合素质、各类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乡村各项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4个朝鲜族乡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14亿元,年均增长10.8%,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6680元,年均增长10%。43个朝鲜族村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分别达到4.06亿元和6601元,住房砖瓦率达到65%,有线电视入户率达75%以上,通自来水的民族村达到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民族经济

1.大力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实施主辅换位和农业产业化升级,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在稳定提高产量的基础上优化农作物品种,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依托龙头企业扩大规模经营,向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创建一批绿色农产品基地和绿色品牌,以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价格,进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引进、繁育优良品种,加快品种改良,实行科学养殖、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使之成为民族乡村开拓财源的有力支点。重点发展密山市和平乡肉牛饲养业、家禽饲养业,虎林市杨岗镇永信村养鹅业及城子河区永丰乡猪、鸡饲养业。

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发挥少数民族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民族风情的优势,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产业,使之成为民族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加大民族地区政策扶持力度,放宽准入领域,鼓励各类人才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积极扶持个体私营企业资本集聚和积累,提高个体私营业者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加速产业结构调整的生力军。加大对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

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拓宽农民增收门路。要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引导、管理和职业培训,为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基础条件。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民族地区实现村村通等级公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搞好小流域治理和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加强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推进节水灌溉示范,扩大规模化建设试点。

3.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开放型的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亲缘优势,扩大对外招商引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合资合作经济,为民族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与先进地区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合作,进而实现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以定位、定向方法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牵动力大的项目,促进和带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民族教育

1.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十一五”期间,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幼儿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到民族地区创办幼儿园。

2.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和加快民族中小学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民族地区的“两基”成果,提高民族教育整体水平。到2010年全市民族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年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内;少数民族小学从三年级开设微机课和外语课;使全市民族学校与其他学校同步实现“校校通”工程,使现代教学手段有较大幅度提高。

3.加快发展民族高中教育。“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初中升入高中的入学率要达到90%以上。要加大对市本级朝中、密山、鸡东朝鲜族中学的投入。

4.切实加强民族学校的双语教学工作。加强对我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用民族语言辅助教学的民族学校的管理,鼓励这些学生学习和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注意研究双语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教学经验,指导民族学校教学工作。

(三)民族干部

按照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鸡西市2001-201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的通知》(鸡组通〔2003〕12号)精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做好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从实际出发,抓好培养教育工作,不断拓宽来源,有计划扩大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培养更多的适应全市民族地区建设需要的科技、经济管理人才,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深入宣传“三个离不开”思想,加强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团结合作,调动各级民族干部的积极性,共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

1.大力培养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研究人员。“十一五”期间,积极组织民族文艺人才参加省举办的培训班,解决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匮乏问题。

2.加强民族文化馆(站)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对民族文化馆(站)的投入,解决民族文化馆(站)设施陈旧落后、难以开展活动问题。民族乡文化站都要在2010年前分别建成面积达到500平方米,集文化、广电、科技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中心,保证民族文化馆(站)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的落实。

3.广泛开展各类民族文化活动。办好四年一届的全市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要向偏远地区民族村送文化、送科技。要在全市民族中小学开设民族音乐知识课,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就了解和接触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增强民族艺术的理解力。

4.挖掘、整理、规范、普及、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对我市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推广、普及和规范,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广泛开展,对传统体育项目进行规范,完善竞赛规程,提高竞技项目和表演项目的竞技水平和表演技巧。

5.全面完成政府对民族乡卫生院危房改造任务。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市民族乡卫生院危房改造和建设任务。认真解决民族乡卫生院常规医疗设备短缺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民族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民族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给予关注和支持,要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解决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各部门领导要提高对民族工作的认识,把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问题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指导、民委协调、各部门支持与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机制和格局。

(二)认真研究民族问题,为民族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鸡西市委、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认真研究民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出台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或办法,各级机关要有针对性的修改、补充、完善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为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使民族地区与全市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政策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民族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使少数民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对民族地区的桥涵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要加大投入力度,优先安排资金、改善发展环境。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全市少数民族学校布局调整、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和培训民族学校师资队伍等方面的投资给予倾斜,把“两免一补”改革落到实处,建立长期稳定的助学机制。

(四)健全和完善民族工作各项机制,为民族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当好参谋,为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出谋划策,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依法推进民族事业加快发展,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完善各级民委委员制度,充分发挥委员单位的作用,对民族地区实施对口帮扶和支援,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提供保证。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建设,把经济工作摆在首位,理清思路,勇于开拓进取,指导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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