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增加投入加快交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增加投入加快交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8-07-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增加投入加快交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1998]25号
白山政办发[1998]25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增加投入加快交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局室:最近,省政府就加快交通发展投入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交通发展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个纪要对于我市到本世纪末实现市到县通油路、县到县通油路的目标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对涉及交通发展的问题要大开绿灯,以交通建设拉动我市的经济发展。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
研究增加投入加快交通发展有关问题(省政府61次专题会议纪要1998年5月4日)4月6日,李介车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增加投入加快交通发展有关问题。省计委、经贸委、体改委、财政厅、交通厅、冶金厅、证管办、建材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交通厅关于交通部召开的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座谈会议精神以及加快我省交通建设意见的汇报,传达了王云坤省长关于抓住机遇、加快我省交通建设的指示,并对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加快交通发展以及带动相关产业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会议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一、会议认为,中央作出的关于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扩大国内需求,确保8%经济增长速度的决定,使交通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同时也为我省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一方面,交通建设所需原材料价格较为便宜;另一方面,加大交通建设投入能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相关产业,对于实现全省9%的经济增长速度会起较大的拉动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积极筹措资金,力争今年交通建设投入达到57亿元,比1997年增长33%,比原计划50亿元增长14%。二、加大措施,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多渠道筹资,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按57亿元的盘子安排,资金缺口25亿元。主要采取以下办法解决:(一)加大信贷资金投入。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要增加交通建设贷款规模,总贷款额度不少于15亿元,除争取国家直贷外,各专业银行要增加一定额度,由省交通厅与各专业银行分别衔接落实。(二)增加公路交通债券发行量。由省计委、财政厅负责落实,在原来1.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5亿元;同时,加快可转换债券发行筹备工作,把交通列为重点,优先考虑。(三)加快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省里已把其列为待上市公司,要尽量往前排,抓紧做好包装,或联合相关产业捆绑上市,争取在今、明两年内推荐上市;同时,可采取两条腿走路,研究借壳上市,省交通厅可在东北华联、辽源得亨、吉诺尔、吉林制药、吉林造纸等5家上市公司中任选一家,抓紧工作。(四)加大转让高速公路经营权工作力度。对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只要转让时给对方的回报率不超过15%,经营期不超过20年,就可以考虑,坚持择优转让。省计委、经贸委、交通厅要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多方联系,寻求合作。(五)对公路建设给予倾斜政策。全省各地建设二级以上公路执行省政府《关于筹措四平至长春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批复》(吉政函[1992]224号)中有关占用土地、免征各种税费、拆迁补偿的规定,同时免收营业税。(六)采取“对缝磨帐”的方式解决部分建设资金。根据当前公路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等省内建材生产厂家与银行的信贷关系,由这些建材厂家直接与公路建设部门“对缝”供货(价格由双方商定),进行银行磨帐。这样,既可以解决生产厂家的产品积压,又可以收回银行的沉淀资金,同时也能够为交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由省经贸委、交通厅、有关银行具体进行落实。三、提高公路建设的经济效益。按照全省公路建设发展规划,要重点加快国省干线主通道建设,同时兼顾县乡、扶贫和国边防公路建设,做到协调发展。今年,主要抓好已开工重点工程建设,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融资时要充分考虑不同渠道、不同形式的融资成本,力争降低公路建设成本。四、公路建设要优先使用省内建筑材料。省交通厅要对公路建设所需三大材料(木材、水泥、钢材)进行测算,本着就近、同质同价的原则,优先使用省内材料。省内冶金、建材企业要主动服务,保证优质、优价、及时为公路建设提供材料。省经贸委负责对有关生产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组织协调,并研究制定促进在省内采购公路建设材料的优惠政策,带动省内冶金、建材工业的发展。五、公路建设要优先使用省内施工队伍及民工。公路建设采取投招标办法,各级交通部门和承包商要在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尽可能选用省内施工队伍和雇用当地民工,以尽最大可能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省计委、经贸委、建设厅、财政厅、土地局等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在用土、用料、用水、用电、占地、税收等方面对省内施工企业给予扶持,增强其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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