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市政函〔2006〕27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05]93号)精神,市政府政务公开考核组对全市200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5年11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3个考核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政府、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和5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及中省直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工作着重围绕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履行职责、制度建设、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服务窗口建设、机关内部公开”等六项内容,采取听、查、看、议等方式,按照百分制量化标准,实行严格考核打分。并结合平时抽查掌握的情况和政务公开义务监督、软环境监督、政行风建设监督、机关“六不准”检查情况,最后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审定,评出2005年度全市政务公开优秀单位36个,良好单位26个。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政府、政府各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数单位由一把手亲自任组长,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职能处室认真负责,工作到位;绝大多数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形成了有方案、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的良好工作态势。市财政局提出政务公开“七办理”原则,充分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市公安局坚持每季度调度总结一次情况,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公安交警支队主动向社会承诺的40多项内容,得到了全面落实。市农委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市工商局、船营区等单位专门召开了典型经验交流会,推广政务公开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多数单位都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首位,结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突出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内容,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办事公开、监督检查等制度。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力求具体翔实,形式上务实管用,程序上规范便捷。市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单位结合部门实际,统一制作了《政务公开制度汇编》,并通过网站、上墙的方式予以公开。磐石市政府制定了《磐石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评,对政务公开工作后进单位及时通报督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重制度的督查落实,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多数单位能够把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行政审批项目等情况,通过各种宣传载体予以公开。有些县(市)区和部门还通过专家评审、群众听证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推进了政府民主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公平与公正。永吉县和桦甸市政府全年就政府重大决策及招投标、动迁等工作召开了10多次听证会,通过质询、辩论、评议等方式,扩大群众参与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多数部门利用网络,开辟政务公开专页或专栏,扩大了政务公开范围,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质量全面提高。自2005年10月24日市政务服务中心模拟运行以来,全市377项行政审批项目和89项与行政审批相关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50个窗口部门按照“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要求运转,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质量普遍提高。国土资源局积极落实“窗口围着群众转,部门围着窗口转”的要求,徐洪山局长亲临政务服务中心处理业务,班子每周都集中到中心研究审批事项。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项目27090件,其中已办结20803件;收费11043万元。通过在中心发放评议卡调查,群众满意率达到99.2%。县(市)大厅建设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舒兰市、永吉县1200多平方米的临时政务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临时政务服务中心正在紧张装修,近期可投入运行。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及较好运行,推动了全市政务公开的深入发展。

二、主要问题

(一)少数部门和单位存在形式主义。虽然各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但对此项工作的实际重视程度仍有很大差别。少数单位的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研究的不深入,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在具体工作中只注重部署工作,忽视抓落实,抓检查,抓实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一些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形式、制度等还不十分明确和规范;个别县(市)区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没有明确和理顺。

(三)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网站无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及时更新。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意见

(一)制定出台《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暂行办法》,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将政务公开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政务公开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手段。坚持平时的抽查、暗访与年中、年末考核相结合,坚持义务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坚持统一标准和突出部门实绩特点相结合;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档案,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规范化管理。

(三)明确政务公开考核重点。2006年,政务公开考核的重点,要放在对政务公开效果的检验上,特别要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加大考核力度。着重考评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等。注重群众评价和社会监督,注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注重公开质量、实际效果。以公开促公正,使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要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相结合,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避免不作为和行为不当,防止违法行政。2006年要按照部门职能,实行分类考核。

附件:2005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结果

二○○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05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评比结果

一、优秀单位

县(市)区:

舒兰市政府磐石市政府永吉县政府昌邑区政府

龙潭区政府船营区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政府办公厅建委劳动局财政局市政公用局

药监局信息产业局人事局教育局交通局

卫生局民政局规划局农委经委

城管执法局司法局国资委旅游局商务局

法制办牧业局房产局粮食局环保局

二、良好单位

县(市)区:

桦甸市政府蛟河市政府丰满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高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科技局水利局统计局计生委供销社安监局审计局技监局文化局体育局外事办人防办民委新闻出版局林业局地震局煤炭局

老龄办发改委中小企业局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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