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0-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连政发〔2000〕144号

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发展假日旅游,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拉动内需方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精神,现就切实抓好我市假日旅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适应假日旅游新形势,认真做好运力组织安排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假日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工作力度,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和动员起来,增强应急、应变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一)要尽可能满足旅游者出行的需要。在春节、“五一”、“十一"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以下简称"黄金周")到来之前,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调配充足运力,提前制定好运输方案,并准备部分机动运力以应急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方便旅游者购票,积极开展对旅游企业和旅游者预售往返票业务,并按照国际惯例给予适当优惠。鼓励交通企业利用银行的储蓄网点开展代理订票、售票业务。(二)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汽车客运单位要坚决打击甩客以及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铁路部门要严厉打击屯积、倒卖车票的行为,及时公示各车次的售票情况,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完善和增设中英文对照道路指向牌,改善车辆状况,增加旅游旺季的车辆班次密度,组建民营旅游公交公司或由社会车辆组成旅游客运中心,以适应"一日游"需要。(三)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要改进对景区附近和景区内部的交通管理,建立"景区车辆通行证"发放制度。对外地来连的违章旅游车辆要注重教育,尽量少用或不用处罚手段,为发展旅游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交通软环境。二、加强社会服务系统协作配合,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一)加强旅游企业改革和管理。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抓好旅游企业主要是国有旅游企业的改制工作。旅游企业要在核清资产的基础上与主管部门从经济上"脱钩",内部划小核算单位,引入竞争机制。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导游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搞好队伍建设。要抓好优质服务,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进一步规范旅游业务行为,避免重大投诉现象发生。(二)商业网点要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并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创造条件设立全市旅游商品交易中心,方便游客购物。饮食业要适时做好服务并抓好食品卫生工作。银行和邮政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增加节日期间的上岗人员,进一步搞好便民服务。(三)加大旅游安全的工作力度,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在"黄金周"期间要实行110和120联动,组织设立紧急救援中心,供发生紧急情况时开展救援工作。连岛度假区、海州湾度假区、花果山景区、渔湾景区要建立医疗点或医疗急救中心,配备医护人员和车辆,确保及时进行治疗和救治。(四)集中实力较强的旅行社的"一日游"车辆和快客运输车辆,组建旅游客运中心,满足全市旅游散客日益增多的需要。三、搞好景区景点的扩容和疏导工作(一)各景区要增加安全设施,把防止因旅游者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作为工作重点。对停车场偏小、公共厕所偏少和卫生条件偏差等问题,要抓紧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应多开售票、检票口,方便旅游者进出。根据情况提前开门营业或延长营业时间,并开展景点夜游活动。(二)要延长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馆和少年宫等公用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以农业科技和农业开发为出发点,积极发展城市郊区和重点景区周围的生态农业旅游和度假旅游。城市公共广场要增加文化体育活动,为假日休闲娱乐提供更大的空间。四、加强对假日旅游的管理和引导(一)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假日期间景点门票、机票和车船票的价格检查和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提价和变相提价。确需提价的,要按物价管理规定报批,并提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旅游、商业、餐饮等社会服务企业,都要明码标价。(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景区和社会服务单位的治安、市场交易以及食品卫生的管理,严厉打击欺客宰客、扒窃等行为,防止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特别要防止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三)市、县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证导游等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发挥旅游质量监督队伍在旅游市场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执法监督。要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爱护文物。对破坏旅游资源环境、扰乱旅游秩序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四)建立旅游信息统计制度和预报系统,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下设立假日旅游信息中心,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交通部门,重要景区、度假区、重要商业网点要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市电视台要开辟晚间旅游专栏,定时免费发布由权威部门提供的旅游信息,正确引导旅游行为等。五、加快经济型旅游度假住宿设施的建设目前,适合双休日和"黄金周"旅游的中低档的住宿设施不足,因此要有计划地加大建设力度。要鼓励引导"家庭旅馆"、“农户旅馆"的发展。要充分挖掘旅游住宿接待的潜力,组织发挥社会住宿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招待所等场所,千方百计解决客流高峰期住宿难的问题。在气温条件适宜的旅游区建立"旅游帐篷”,并有计划地进行试点和推广。六、重视抓好入境旅游,争取国内国际旅游双丰收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确定的"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国内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的总方针,优先安排入境旅游,对非法经营出境旅游和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进行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对出境旅游业务代办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旅游广告审核制度,切实保护旅游者的权益。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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