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市2005年下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镇江市2005年下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5〕13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江市2005年下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镇江市2005年下半年食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镇江市2005年下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强化监管监测,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预期目标

(一)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72779亩、防虫网覆盖面积市区535亩、全市808亩。

(二)农副产品市场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的检测设施配备率和市场检测率基本实现100%,农副产品市场放心消费摊(区)达40%,放心粮店达80家。

(三)严格糖果、茶叶、酒类、糕点、酱腌菜、调味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产品的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我市名牌和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完成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摸底。

(四)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熟卤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食品生产销售长效管理机制。

(五)城区定点屠宰率达100%,严禁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城区中等规模以上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0%以上。

(七)食盐出厂和批发合格碘盐达到100%,居民食盐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八)确保“十运会”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食品安全。

(九)完成省、市规定的相关食品安全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加大农业投入产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

1.强化农业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定三个体系以及农产品市场准入、例行监测、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三项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全程控制管理水平。

2.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三品”基地建设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品牌申报、认定、监管工作,逐步形成“三品”质量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标准质量体系、监督检测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继续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对“三品”基地和产品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3.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严格禁止违禁药物的使用,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把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结合起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

(二)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秩序。

1.严格执行糖果、茶叶、酒类、糕点、酱腌菜、调味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

2.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面实行巡查制度、回访制度、年审制度、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制度,监督食品加工单位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和企业加大监督频次,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卫生。

3.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方面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作坊和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1.积极推进食品经销单位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合同和质量承诺制度,继续推进“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办法。

2.强化经常性监督管理,落实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公告收回、销毁、公布制度。

3.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坚决打击私屠滥宰,从严查处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上市的违法行为。

(四)继续抓好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1.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按照“明确目标、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动态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推进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启动。将量化分级信息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

2.健全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患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程序,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反应迅速、处理得当、报告及时。

(五)切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专项整治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食品,突出抓好儿童食品、饮料、酒类食品的专项整治,继续把豆制品、熟卤制品、糕点作为重点产品。二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三是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对大超市、大卖场以及生产规模小、不具备基本条件、产品质量卫生安全隐患多的单位强化管理和整治,取缔无证无照地下食品加工作坊,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四是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抓好节假日,特别是十·一、十运会、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巡查和暗访,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五是突出查处大案要案。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弱势群体的利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动态,努力做到对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销售活动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依法查处危害深、影响大的重大案件。

(六)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工作制度,明确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分类管理、奖惩等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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