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落实省、市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落实省、市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06〕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落实省、市政府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落实省、市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

(龙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省委、省政府把“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列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列为市、县党委、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要求我市对今年新增转移4.5万人农村劳动力中的2.5万人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免费职业技能鉴定0.7万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6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落实省委省政府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市府办转发的《2006年服务“10+3”产业用工工作方案》城乡劳动力培训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立足点、出发点、着眼点,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全面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转移就业能力,为闽西“10+3”产业培养输送一批技能型人才,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龙岩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办实事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形成统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落实目标责任制。将省下达我市为民办实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0.7万人,以及我市《2006年服务“10+3”产业用工工作方案》安排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培训和推荐用工任务一并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具体任务见附表2、3)。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认真抓好落实。

3、明确转移就业培训经费补助办法。经费补助标准按我市《2006年服务“10+3”产业用工工作方案》规定的经费补助标准执行。所需资金从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阳光工程”补助资金,以及市级财政补助各县(市、区)服务“10+3”产业培训和推荐用工经费和县(市、区)政府配套资金中解决。要根据当地实际,做到统一资金拼盘,统一补助政策,保证转移就业培训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已享受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补助的,不再享受职业培训补助。

4、组织调查摸底。通过加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聘请村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协理员,加强乡、村两级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统计调查制度,摸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户情况,有效地组织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服务。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六到位”,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5、确定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象。各地根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发展对用工的需求情况,确定享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的对象。要把本地区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农村低保户、被征地农民、库区移民等就业扶贫对象,作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重点,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与开展“一户一就业”和“就业扶贫工程”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同时,要与劳务派遣紧密结合。劳务派遣组织招收的农民工,可全员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鉴定补助范畴。

6、确定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社会化原则,鼓励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包括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劳动派遣组织、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培训实体等,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和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给予经费补助,确保资金补助到位。

7、加强信息服务,实现供求对接。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和我市“10+3”产业用工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利用劳动力市场网站和多种形式发布岗位和培训信息,搭建劳动力供求信息平台,并做好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事务代理、就业指导等工作。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劳动力需求预测,做到劳动力供求信息对称,培训与用工有效对接,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与当地经济发展对用工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岗位需求有效对接匹配。

8、提高技能培训的有效性。要以就业为指导,以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校企合作、定单培训为主要形式组织培训,实现招生、企业用工、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要统筹组织,引导培训实体按照劳务派遣、校企合作、定单培训的要求组织教学,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专业设置、培训时间、培训教材、培训地点,引进灵活培训机制,提高培训就业率。在推进办实事项目中,要争取通过政策鼓励、资金补助和优质服务,培育、壮大一批规模较大的民办职业培训实体,更好地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县(市、区)要根据市下达的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指标和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责任,安排配套资金,制定资金补助办法,抓好组织实施。

2、各地要做好宣传发动,确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展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3、从二季度开始,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同级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劳动保障局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向市政府、省劳动保障厅书面报告。

4、第三季度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情况,督促工作全面展开,年底进行评估,总结推广经验。

附件1:

龙岩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赖招源(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蓝茂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友洪(市农办副主任)

马希(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兰如明(市老区与扶贫办副主任)

邱思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云龙(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厦生(团市委书记)

李红莲(市妇联副主席)

卢启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卢启炜同志兼任。

附件2: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附件3: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服务“10+3”产业用工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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