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平顶山信息资源库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平顶山信息资源库的通知

平政办〔2003〕7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网一库”建设的有关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国内和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我市经济的发展潜力,全方位展示我市改革开放的成就,决定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ds.gov.cn)建立《平顶山信息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是市政府建设的政府信息网络服务系统,是我市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站点,是市政府的网上发言人,是政府与外界沟通的一个重要窗口。各级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建设《资源库》所需的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安全性负责。

二、《资源库》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制作、发布、更新由平顶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资源库》内容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方便公民、法人和社会各界为出发点,做到合法、完整、安全、规范、统一。

附件:《平顶山信息资源库》入库资料内容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平顶山信息资源库》入库资料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

(一)单位简介;

(二)领导班子简介,单位负责人照片及领导班子合影照;

(三)办公楼照片,获取的荣誉证照片,国家、省、市领导视察工作照片;

(四)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及办事程序;

(五)反映部门业务的数据资料;

(六)单位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二、企业

(一)企业简介;

(二)领导班子简介,法人代表照片及领导班子合影照;

(三)能够代表单位形象的照片,如现代化办公大楼、厂房、车间等照片;

(四)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

(五)主要产品简介及名优产品证书、质量认证书、名优产品照片;

(六)供求信息;

(七)企业重点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计划建设的项目;

(八)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计划与完成情况,包括项目投资、产品销售、经济效益等资料;

(九)企业所在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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