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教育局文号:三教文〔2008〕356号
颁布日期:2008-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教文〔2008〕356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处,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08]147号)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学校要把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冬季安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扎实落实安全工作措施,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专题报告、团队会等形式,针对冬季取暖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各地、各学校近期要组织人员对校内宿舍和学校集体租用的校外宿舍,特别是有燃煤取暖的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予以整改。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排查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通过内部办公网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还将对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四、机关各科室要对联系学校幼儿园的冬季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督促学校整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三门峡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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