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荆政办发[2013]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气象工作在防灾减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服务中国农谷和柴湖振兴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四个荆门”建设,现就全面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象资源能力,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活,开创具有荆门特点的气象现代化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技术领先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天气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主要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率达到90%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85%以上。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现代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依托气象综合探测数据和现代天气预报技术,建立精细化预报、短时临近监测预警和中小河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建设荆门市县可视会商系统,完善市县一体化气象预报预警综合业务平台。拓展专业化的气象预报业务,加强气候预测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开展荆门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和城市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提高面向农业、水资源、能源等高敏感行业的决策服务能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各地要把公共气象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围绕中国农谷建设,积极开展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的气象服务,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区划。着力推进乡村公共气象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城市气象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城市渍涝、雾霾等预报。加强交通、旅游、环境、卫生、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专业气象服务和天气监测预警业务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工作,完善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安全监管系统,建立抗旱与改善生态环境的人工增雨作业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有气象机构的地区要成立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在当地气象部门常设办事机构,落实编制、经费、办公场所。不断完善市县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县级以上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城市、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机制,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气象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常态化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健全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和气象短信“全网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落实雷电灾害防护措施。

(四)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在国家级气象站建设双套地面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全面实现地面观测自动化。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根据国务院《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持我市气象探测环境综合评价在全省位于前列的水平。围绕中国农谷建设,建立农业气象观测点,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气象观测和服务。建设荆门气象应急移动指挥系统。推进信息共享,建立气象观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形成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气象装备保障分类分级和社会化保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气象现代化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协调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大财政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当地气象监测、气象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项目以及气象防灾减灾管理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十二五”气象规划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切实保障重大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按进度完成。

(三)加大科技支撑。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气象科技创新,积极推进气象与相关部门合作,着力推进气象关键领域技术突破。要把气象业务科研带头人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育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气象科技带头人,引导气象人才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中作出更大贡献。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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